榆林市土地儲備中心

機構沿革,主要職責,

機構沿革

2002年11月,根據市編委會《關於市級機關機構改革實行政事分後改設為下屬事業單位的通知》(榆市編髮〔2002〕10號),市國土資源局設定全額預算事業單位4個,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為其中之一,正科級建制。2008年6月,升格為正處級,領導職數1正1副。2013年6月,增加事業編制8名,增加後,儲備中心編制為20名,領導職數1正2副,科級領導職數5正3副。

主要職責

負責榆陽區行政區域內和跨縣區的土地儲備工作;制訂土地儲備工作規劃,編制年度土地儲備計畫、土地儲備實施方案,報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通過徵收、收回、收購、置換及其它方式,依法取得土地進行儲存,並按規定給原土地使用者合理補償;負責辦理儲備土地的項目立項、規劃選址、使用林地、土地徵收、農用地轉用等審批手續;負責對儲備土地進行拆遷平整、圍牆砌築和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等前期整理開發,使其達到使用條件;負責儲備土地的日常管護和臨時利用;負責將具備供應條件的土地,有計畫、分批次向社會公開供地;負責土地儲備資金籌集、使用和管理;負責各縣土地儲備業務的指導工作;完成市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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