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縣經濟合作服務局

根據《中共蘭州市委辦公廳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榆中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蘭辦發〔2010〕48號)和《中共榆中縣委、榆中縣人民政府關於榆中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縣委發〔2010〕29號)精神,設立榆中縣經濟合作服務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榆中縣經濟合作服務局
  • 內設機構:5個
  • 人員編制:事業編制18名
  • 負責人:局長
簡介,職能,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簡介

榆中縣經濟合作服務局

職能

一、榆中縣經濟合作服務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全縣經濟園區管委會的職責。
(二)增加的職責
增加經濟信息管理的職責。
二、榆中縣經濟合作服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有關對外開放、經濟技術合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縣對外開放、經濟技術合作的政策措施;依照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要求,研究編制全縣對外開放、經濟技術合作、招商引資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指導、協調各鄉鎮及有關部門(單位)對外開放、經濟技術合作、招商引資工作。
(三)負責制定全縣大型招商引資活動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同境內外各類經濟團體、工商企業、金融組織、商務機構及其它投資者的聯繫,組織開展各類經濟技術合作和招商引資活動;承辦縣政府組團赴外開展經濟技術合作、招商引資活動的聯絡、洽談等有關工作。
(四)負責全縣經濟技術合作和招商引資項目庫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經濟技術合作和招商引資重點項目的推介、洽談和跟蹤服務工作;負責編制全縣投資指南、經濟技術合作和招商引資項目宣傳資料。
(五)負責全縣會展活動的監督管理;承擔全縣在境內外舉辦各類項目洽談會、經貿展銷會的組織、聯絡、洽談、協調工作;指導、協調外地企業在榆中的經貿展示、展銷及交流工作。
(六)負責區域性經濟技術合作交流榆中縣的組織工作和省內都市經濟圈等區域經濟技術合作的促進工作;負責我縣與其他縣區的聯絡與交流工作。
(七)負責全縣招商引資重大經濟技術合作項目契約履約狀況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重大經濟技術合作項目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受理投資企業的投訴,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在投資企業建設、經營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八)負責全縣國民經濟的預測、預警和發展趨勢的分析研究,通過法規和政策協調、信息指導、諮詢服務等途徑,保證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的制訂和實施;負責全縣經濟信息的收集、分析、匯總、發布及預測、監測等服務工作,為生產經營單位和各經濟管理部門提供信息資源;對全縣建設規劃、產業規划進行指導協調。
(九)負責全縣經濟技術合作、招商引資年度工作目標的制訂、分解、考核等工作;規範完善經濟技術合作統計制度,負責全縣經濟技術合作、招商引資的統計、匯總、分析工作;承擔全縣經濟合作部門的人員培訓。
(十)承擔縣政府“蘭洽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部分工作;組織落實“蘭洽會”籌辦期間榆中縣方面的有關工作。
(十一)聯繫“外地在榆中投資企業商會”和“甘肅駐外企業商會”。
(十二)負責全縣招商項目建設的產業布局,調整、協調、落實全縣項目建設規劃,承擔招商項目與縣規劃、土地、建設等部門的工作銜接。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榆中縣經濟合作服務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榆中縣經濟合作服務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辦理機關人事、勞資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
(二)榆中縣經濟合作服務局經濟合作股
負責國內經濟技術合作、聯絡、促進及招商引資工作;承擔縣政府組團赴國內各地區開展經濟技術合作促進活動和國內外經濟團組來訪的聯絡洽談工作。
(三)榆中縣經濟合作服務局協調服務股
負責全縣招商引資重大項目契約履約實施過程的監督管理和協調服務工作;承擔全縣招商引資工作人員及經濟合作部門的人員培訓;負責受理外來投資企業的投訴,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來榆投資企業在建設、經營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四)榆中縣經濟合作服務局項目管理股
負責縣政府“蘭洽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部分工作;負責全縣年度招商引資工作目標的制訂、分解、考核和統計、匯總、分析等工作;負責項目庫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會展活動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在榆中舉辦的經貿展示、展銷及交流活動。
(五)榆中縣經濟合作服務局政策信息股
負責修訂完善現行招商引資與經濟合作相關政策,研究擬訂全縣對外開放、經濟技術合作、招商引資的政策措施;參與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規劃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榆中縣經濟合作服務局機關暫保留事業編制1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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