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劃入的職責
將原縣水利局承擔的職責劃入縣水務局。
加強的職責
1、加強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保障城鄉供茅轎她水安全,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2、加強全縣防汛抗旱工作,減輕水旱災害損失。
3、加強
引洮工程建設、運行管理,確保工程效益正常發揮。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水利政策,擬訂全縣水務工作的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發展計畫;起漏捉舉草有關法規、條例和規章並監督實施。
(二)統一管理水資源,編制全縣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和管理規劃,並負責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全縣
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及大中型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汛論證工作;按照國家和省市資源與環境保護有關標準,擬訂水資源保護規範,對水資源保護實施監督管理。
(三)擬訂全縣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
(四)組織實施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部門間和鄉、鎮之間的水事糾紛。
(五)組織編制、審查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負責水利工程項目的審查、審批;負責在建水利工程的質量管理。
(六)組織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全縣河道、水庫、渠道及其岸線、行洪、蓄洪、工程保護區內灘涂地的治理與開發;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鄉鎮的重要水利工程;組織指導全縣水庫、
塘壩、淤地壩等重要水利設施悼才嚷匙的安全監管。
(七)組織實施全縣人畜飲水、病區改水、鄉鎮供水、
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指導全縣農村水務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設。
(八)組織實施全縣水土保持工作。擬訂
水土保持規劃;依法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預防監督和綜合治理。
(九)擬訂全縣生態環境建設的水利規劃,指導全縣生態環境建設的水利配套服務工作。
(十)指導全縣水務隊伍建設,編制全縣水務幹部職工教育培訓規劃和年度計畫;歸口管理局屬單位的
科級幹部;管理局系統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考核評聘水利
專業技術人員。
(十一)擬訂全縣水利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組織水利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全縣水務系統的對外經濟聯絡、技術經濟合作。
(十二)承擔全縣抗旱防汛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全樂和抗旱工作,對全縣重點河流、水庫等重要水利工程的防汛抗旱實施統一調度;擬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務
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對
水利工程規劃編制、修改、審批、實施的監督管理,負責水利工程建設監管體系的監督檢查,組織擬訂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的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
(十四)監督指導全縣水務行業和
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負責全局系統安全生產工作。
(十五)負責在水務系統內外開展水利統計調查活動,收集整理水利統計資料,提供統計諮詢意見,實行統計監督,為制定水務政策和巨觀管理提供數據支撐、信息反饋和決策諮詢。
(十六)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戒燥煉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水務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組織辦理機關日常工作;承辦文秘檔案、政務信息,機要通信、保密保衛、提案辦理、目標考核、來信來訪和重要會議組織等工作;組織起草重要報告、綜合性檔案;負責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和實施監轎協紙希督;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和財產資產管理;承擔局系統安全生產工作。
(二)黨建辦公室
負責局系統
黨建、精神文明、綜合治理及工青婦、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系統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等工作;組織編制水務系統職工教育培訓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局系統幹部職工理論教育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擔水利工程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及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承擔局系統幹部的任免考察與考核管理;負責局系己歸蜜統老幹部工作;負責全系統黨內各項統計報表的上報工作;指導各支部加強基層組織建設。
(三)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規劃、設計和實施方案的編制上報工作;做好工程招標、材料設備採購工作;負責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確保工程按時、保質、保量完工;擬訂工程運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建立完善工程建設檔案,搞好工程驗收工作。
(四)計畫財務股
編制全縣水利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全縣水利行業財務、會計管理;負責全系統年度財務預、決算及勞動工資;擬定全縣水務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對水務資金的使用進行調節和監督檢查;研究提出有關水務的價格、稅收、
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負責水務資金的審計工作;對水務系統
國有資產和局屬各單位賬務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五)工程股
負責全縣新建、改擴建水利工程和灌區維修改造項目的建設管理,組織實施全縣農田水利工程、河道治理、生態環境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批覆、建設過程管理和驗收工作,負責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管理工作。
(六)水管股
負責全縣水務管理和水務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水務管理和改革方面的方針政策,協調指導灌區的發展規劃、工程管理、經營管理和灌溉管理;負責全縣河道、水庫、堤防、水域岸線管理,制定相應管理制度;負責灌區維修,節水灌溉、
農田基本建設、中低產田改造;組織指導全縣農村水利
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擬訂全縣水務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組織水務科學研究與技術推廣工作。
機關黨組織、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縣水務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暫保留事業編制3名。核定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名。
其它事項
(一)榆中縣和平電灌工程管理處由縣政府直屬
事業單位調整為縣水務局所屬事業單位。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附則
本規定由榆中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榆中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有關規定程式辦理。
(十四)監督指導全縣水務行業和
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負責全局系統安全生產工作。
(十五)負責在水務系統內外開展水利統計調查活動,收集整理水利統計資料,提供統計諮詢意見,實行統計監督,為制定水務政策和巨觀管理提供數據支撐、信息反饋和決策諮詢。
(十六)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水務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組織辦理機關日常工作;承辦文秘檔案、政務信息,機要通信、保密保衛、提案辦理、目標考核、來信來訪和重要會議組織等工作;組織起草重要報告、綜合性檔案;負責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和實施監督;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和財產資產管理;承擔局系統安全生產工作。
(二)黨建辦公室
負責局系統
黨建、精神文明、綜合治理及工青婦、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系統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等工作;組織編制水務系統職工教育培訓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局系統幹部職工理論教育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擔水利工程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及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承擔局系統幹部的任免考察與考核管理;負責局系統老幹部工作;負責全系統黨內各項統計報表的上報工作;指導各支部加強基層組織建設。
(三)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規劃、設計和實施方案的編制上報工作;做好工程招標、材料設備採購工作;負責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確保工程按時、保質、保量完工;擬訂工程運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建立完善工程建設檔案,搞好工程驗收工作。
(四)計畫財務股
編制全縣水利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全縣水利行業財務、會計管理;負責全系統年度財務預、決算及勞動工資;擬定全縣水務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對水務資金的使用進行調節和監督檢查;研究提出有關水務的價格、稅收、
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負責水務資金的審計工作;對水務系統
國有資產和局屬各單位賬務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五)工程股
負責全縣新建、改擴建水利工程和灌區維修改造項目的建設管理,組織實施全縣農田水利工程、河道治理、生態環境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批覆、建設過程管理和驗收工作,負責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管理工作。
(六)水管股
負責全縣水務管理和水務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水務管理和改革方面的方針政策,協調指導灌區的發展規劃、工程管理、經營管理和灌溉管理;負責全縣河道、水庫、堤防、水域岸線管理,制定相應管理制度;負責灌區維修,節水灌溉、
農田基本建設、中低產田改造;組織指導全縣農村水利
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擬訂全縣水務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組織水務科學研究與技術推廣工作。
機關黨組織、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縣水務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暫保留事業編制3名。核定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名。
其它事項
(一)榆中縣和平電灌工程管理處由縣政府直屬
事業單位調整為縣水務局所屬事業單位。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附則
本規定由榆中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榆中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有關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