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榆中縣農業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農口農村經濟工作的政府組成部門。
一、 主要職責
(二)負責
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布局。最佳化資源配置、協調搞好農產品供需的綜合平衡。
(三)負責全縣農笑您凳業生產建設和業務技術指導工作。完善農村
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業新技術、新品種、新項目的引進和推廣套用。
(四)參與、指導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指導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工作和農村承包契約管理;協調全縣農村內部各種經濟利益關係;監督管理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維護集體和農民的合法利益。
(五)負責農牧業建設項目的審查立項,監督實施和檢查驗收工作。
(七)負責全縣
抗旱、
抗災工作。組織搞好農作物病、
蟲、
鼠、草害的防治和檢疫、畜店淋禽疫病的預防和檢疫工作。
(八)綜合協調、組織指導全縣畜牧業生產和新技術推廣工作。
(九)負責全縣農業機械的監督管理及農業機械安全技術檢驗、駕駛操作人員考核、核發牌證、安全檢查和教育工作。
(十)指導、協調鄉鎮農業服務中心的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農業建設專項資金和事業經費及支農周轉金;監督檢查所屬單位農業專項資金使用和財務收支、制定預決算。
(十二)負責有關農牧業方面的各種調查、統計。
(十三)辦理人蘭妹跨雄大、政協有關農牧業方面的建議和議案。
(十四)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所屬系統人事、勞資及
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考核、職稱評定工作;負責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黨建、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二、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職責: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各方面的關係。組織制定、檢查落實各項工作制度。負責文秘、檔案、
信訪、職稱、勞資及職工政治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二)農業科
職責:負責全縣農業資源的調查、年度農業立項調查,農業工程計畫,措施和檢查驗收工作;組織開展農業技術指導,新技術、新成果的套用推廣和農技人員業務培訓,農業行政執法有關農藥、化肥、種子等農資、農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工作。
(三)畜牧科
職責:負責畜牧技術指導和新技術、新成果的套用推廣,負責畜牧人員的培訓、全縣畜牧資源調查。搞好畜牧立項調查,畜禽防疫,獸藥監督管理等工作。
(四)經作科
職責:負責全縣蔬菜、多種經營的資源調查、蔬菜人員業務培訓。組織協調支柱產業的扶持,挨刪地調查、協調工作。搞好蔬菜基地管理等工作。
(五)行政法規科
職責:和其它部門、科室協調配合,監督檢查全縣農業法律法規的執行,落實情況,行政複議、以及局屬單位普法工作。
三、所屬事業機構
農業區劃辦公室、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站、農業機械管理站、種子管理站、畜牧獸醫技術服務中心、農業技術推廣中心、良種繁殖場、種雞場、農牧工商聯合公司、農廣校、種羊場、種畜引進繁育場、虹鱒魚試驗場
根據《
中共蘭州市委辦公廳、
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榆中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蘭辦發〔2010〕48號)和《中共榆中縣委、榆中縣人民政府關於榆中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縣委發〔2010〕29號)精神,設立榆中縣農業局(
榆中縣扶貧開發辦公室),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1、將原縣農牧局、原縣扶貧開發辦公室的職責整合,劃入縣農業局(縣扶貧開發辦公室)。
(二)加強的職責
2、加強農業綜合執法工作。
3、加強扶貧開發和社會幫扶工作。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農業機械化、扶貧開發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種植業、畜牧業、漁業各產業和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組織起草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地方政府規章草案,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二)擬訂全縣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扶貧建設項目的篩選、審查、上報及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全縣的社會幫扶工作。
(三)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拔朽檔束制的責任。提出深化全縣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負責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土地承包糾紛仲裁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
(四)擬訂全縣
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與發展;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
(五)指導糧食、油料及蔬菜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促進相關產業發展政策措施的落實,引導
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配合財政部門組織詢紋充實樂櫃蜜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
(六)承擔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的責任。參與制定農畜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負責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依法實施農畜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工作。
(七)承擔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
動物疫病防控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動植物防疫檢疫有關政策的落實;負責對縣內動植物疫情的監測、控制並組織撲滅;負責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負責種畜禽、農藥、獸醫醫政、獸藥藥政管理。
(八)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組織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九)負責農業機械化事業的發展和農機推廣套用工作;組織實施拖拉機、
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組織縣內生產及銷售的農業機械產品的登記管理工作。
(十)負責漁政監督和水產事業的發展,組織漁業良種引進推廣和執法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管理並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開展農業信息服務。
(十二)編制並實施農業科研、農技推廣規劃及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縣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
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
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組織引進農業先進技術,促進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
(十三)編制並實施全縣農業
生態建設規劃,負責農村
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負責農用地、草原、漁業水域、宜農灘涂、宜農濕地以及農業
生物物種資源的和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人員編制
縣農業局(縣扶貧開發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1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暫保留事業編制22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4名。
內設機構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統計、檔案審核、車輛管理和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擬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年度計畫、總結;承擔政務信息、網路安全、新聞發布、政務公開、職稱管理、目標管理及督查督辦和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工作。
(二)榆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扶貧開發辦公室
擬訂全縣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落實縣委、縣政府及省、市扶貧部門關於扶貧開發的決定、意見和要求;負責協調全縣農村社會幫扶工作任務的落實;承擔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榆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法規科
承擔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協調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有關工作;負責
行政執法檢查、行政許可、農業法制宣傳教育和安全生產有關工作。
(四)榆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財務科
承擔局機關財務預算收支和會計業務;承擔農業
固定資產投資的相關工作;負責全縣農業、扶貧項目資金落實、項目進展、實施情況督查工作;監督局系統財務、國有資產、政府採購管理工作。
(五)榆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信息科
擬訂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服務體系建設規劃,負責相關項目申報並組織實施;承擔農業和農村經濟及扶貧開發信息採集、整理和編髮;負責榆中農業信息和扶貧開發信息網站建設,承擔農產品市場動態及價格調查與發布;組織開展農業經濟信息技術交流與合作。
(六)榆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農業科
擬訂糧油及
馬鈴薯產業、農技推廣、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負責相關項目申報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國固定觀察點與農業部農情調度基點縣的業務工作;組織農業抗災和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開展生態、循環農業工作。
(七)榆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經作科
擬訂全縣無公害蔬菜、設施農業、花卉、中藥材等產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和全縣
農業產業化經營規劃,負責相關項目申報並組織實施;承擔蔬菜等主要
經濟作物商品生產基地建設、龍頭企業、質量安全、流通銷售、技術培訓、品種推廣、調查研究、防災減災和指導生產等管理工作。
(八)榆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畜牧科
擬訂全縣畜牧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相關項目申報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生鮮乳產品質量安全、畜牧業結構調整、標準化生產和規模飼養、抗災減災等工作;提出畜牧業發展的重大技術措施並組織實施。
(九)榆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獸醫科
擬定全縣
動物疫病防治計畫和重大疫情應急預案,負責相關項目的申報並組織實施;承擔縣
重大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協調組織撲滅重大動物疫情。
其他事項
(一)榆中縣獸醫局,科級建制,人員編制在縣農業局機關調劑。其中:局長由縣
農業局局長兼任,配備專職副局長1名。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根據《
中共蘭州市委辦公廳、
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榆中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蘭辦發〔2010〕48號)和《中共榆中縣委、榆中縣人民政府關於榆中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縣委發〔2010〕29號)精神,設立榆中縣農業局(
榆中縣扶貧開發辦公室),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1、將原縣農牧局、原縣扶貧開發辦公室的職責整合,劃入縣農業局(縣扶貧開發辦公室)。
(二)加強的職責
2、加強農業綜合執法工作。
3、加強扶貧開發和社會幫扶工作。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農業機械化、扶貧開發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種植業、畜牧業、漁業各產業和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組織起草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地方政府規章草案,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二)擬訂全縣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扶貧建設項目的篩選、審查、上報及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全縣的社會幫扶工作。
(三)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全縣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負責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土地承包糾紛仲裁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
(四)擬訂全縣
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與發展;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
(五)指導糧食、油料及蔬菜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促進相關產業發展政策措施的落實,引導
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配合財政部門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
(六)承擔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的責任。參與制定農畜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負責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依法實施農畜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工作。
(七)承擔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
動物疫病防控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動植物防疫檢疫有關政策的落實;負責對縣內動植物疫情的監測、控制並組織撲滅;負責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負責種畜禽、農藥、獸醫醫政、獸藥藥政管理。
(八)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組織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九)負責農業機械化事業的發展和農機推廣套用工作;組織實施拖拉機、
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組織縣內生產及銷售的農業機械產品的登記管理工作。
(十)負責漁政監督和水產事業的發展,組織漁業良種引進推廣和執法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管理並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開展農業信息服務。
(十二)編制並實施農業科研、農技推廣規劃及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縣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
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
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組織引進農業先進技術,促進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
(十三)編制並實施全縣農業
生態建設規劃,負責農村
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負責農用地、草原、漁業水域、宜農灘涂、宜農濕地以及農業
生物物種資源的和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人員編制
縣農業局(縣扶貧開發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1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暫保留事業編制22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4名。
內設機構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統計、檔案審核、車輛管理和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擬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年度計畫、總結;承擔政務信息、網路安全、新聞發布、政務公開、職稱管理、目標管理及督查督辦和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工作。
(二)榆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扶貧開發辦公室
擬訂全縣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落實縣委、縣政府及省、市扶貧部門關於扶貧開發的決定、意見和要求;負責協調全縣農村社會幫扶工作任務的落實;承擔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榆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法規科
承擔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協調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有關工作;負責
行政執法檢查、行政許可、農業法制宣傳教育和安全生產有關工作。
(四)榆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財務科
承擔局機關財務預算收支和會計業務;承擔農業
固定資產投資的相關工作;負責全縣農業、扶貧項目資金落實、項目進展、實施情況督查工作;監督局系統財務、國有資產、政府採購管理工作。
(五)榆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信息科
擬訂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服務體系建設規劃,負責相關項目申報並組織實施;承擔農業和農村經濟及扶貧開發信息採集、整理和編髮;負責榆中農業信息和扶貧開發信息網站建設,承擔農產品市場動態及價格調查與發布;組織開展農業經濟信息技術交流與合作。
(六)榆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農業科
擬訂糧油及
馬鈴薯產業、農技推廣、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負責相關項目申報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國固定觀察點與農業部農情調度基點縣的業務工作;組織農業抗災和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開展生態、循環農業工作。
(七)榆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經作科
擬訂全縣無公害蔬菜、設施農業、花卉、中藥材等產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和全縣
農業產業化經營規劃,負責相關項目申報並組織實施;承擔蔬菜等主要
經濟作物商品生產基地建設、龍頭企業、質量安全、流通銷售、技術培訓、品種推廣、調查研究、防災減災和指導生產等管理工作。
(八)榆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畜牧科
擬訂全縣畜牧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相關項目申報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生鮮乳產品質量安全、畜牧業結構調整、標準化生產和規模飼養、抗災減災等工作;提出畜牧業發展的重大技術措施並組織實施。
(九)榆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獸醫科
擬定全縣
動物疫病防治計畫和重大疫情應急預案,負責相關項目的申報並組織實施;承擔縣
重大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協調組織撲滅重大動物疫情。
其他事項
(一)榆中縣獸醫局,科級建制,人員編制在縣農業局機關調劑。其中:局長由縣
農業局局長兼任,配備專職副局長1名。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