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制是工程項目發起人在項目執行階段,以招標和微觀監理方式實現項目經濟與效率兩大目標的運作機制的總稱。“業” 即工程項目,凝聚著投資品及工程諮詢與施工的勞動。業主 (client) 在英文中是買主。在業主制下,業主通過市場選擇工程諮詢顧問及承包商,能夠以較低的成本購得質量高、工期短的工程。業主制中對承包商選擇是採取招標方式。承包商投標是一種承諾。業主以陳述與談判方式選擇項目諮詢顧問。一個項目的諮詢顧問有設計師 (亦稱“建築師”)與(監理)工程師兩類。設計是廣義的,它不僅包括所有圖紙、技術規範及概算的設計和制訂,更重要的是包括業主風險防範的設計,這表現為招標的承包條件的制訂。以上四類檔案構成招標檔案的主體。設計內容還包括幫助招標選擇承包商。監理是以上述四類檔案為基本依據,現場嚴格監督承包商對設計檔案的執行。業主制下,業主至少要締結設計、監理及施工三個契約。業主目標實現與否主要在前兩個契約。監理之所以有威懾力在於其強有力的經濟手段,因為這種體制下,承包商必須遞交遠遠超過其利潤的擔保金和占契約價5%10%左右的維修保證金,特別是承包商對項目投資品及勞務要先行墊付。他的所有投入只有在工程師認可前提下,才能從業主那裡獲得補償。業主制的實質是在項目執行階段將承包商轉化為投資者,將風險轉移給後者,從而最大限度地保障業主的利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業主制
- 外文名:business system;owner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