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文化活動中心

楚雄州文化中心建設項目,是州人民政府為加快發展民族文化事業、提升文化品味、改善州府鹿城形象的重大舉措。州文化中心項目建設地點位於州府鹿城鎮李家庵村委會後所村北臨50米陽光大道、西臨城市60米快速路、東臨南北向36米道路、南臨東西向36米道路的區域選址建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楚雄州文化活動中心
  • 地址:鹿城鎮李家庵村委會後所村北
  • 用地規模:346.64畝
  • 景觀水體面積:12600平方米
地址:,簡介,詳情,

地址:

鹿城鎮後所村

簡介

項目區總用地規模346.64畝,其中:淨用地規模280.35畝,城市道路用地面積66.29畝。道路廣場硬地104742平方米,景觀水體面積12600平方米,綠地面積為57656平方米,建築基底面積22536平方米,地面停車場面積為3621平方米,地面六項建築總面積為33998.49平方米,一號地下停車庫及配套服務管理設施建築面積9413.19平方米,容積率指標為0.18,建築密度為12.06%,綠地率31.8%,機動車停車泊位337輛,規劃預留二號地下停車泊位200車輛,非機動車停車泊位200輛。工程建築面積46293平方米,分為民族劇院、會展中心、文化館、科技館、青少年活動中心、婦兒活動中心等。

詳情

州民族劇院11432.91平方米(含舞台部分地下升降倉和觀眾升高部分±0.000層設備房及售票處建築面積);民族大劇院可利用夾層空間面積2200平方米,可作為管理辦公業務用房;會展中心7245.81平方米;州文化館、婦女兒童活動中心總建築面積8971.08平方米(州文化館5775.36平方米,州婦女兒童活動中心5775.36平方米,共用面積2579.64平方米);文化館、婦女兒童活動中心小劇場可利用夾層空間面積681.9平方米;單體建筑州科技館、青少年活動中心總建築面積8929平方米(州科技館5861.3平方米,州青少年活動中心5861.3平方米,共用面積2793.6平方米);一號地下停車庫及配套管理服務設施建築面積6832.8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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