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殘疾人聯合會位於楚雄州興貿路16,是楚雄州政府職能部門,下設辦公室、康復群工科、宣教就業科三個科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楚雄州殘疾人聯合會
- 地點:楚雄州
- 類別:政府部門
- 聯合會職能:負責州殘聯所有公文的收發
科室,工作職責,
科室
(一)、辦公室
1、對口承辦省殘聯辦公室、計財處各項業務。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
2、負責州殘聯所有公文的收發、登記借閱、管理存檔。
3、負責組織起草州殘在線上關及黨組和理事會重要檔案、總結和報告。負責涉及辦公室專項業務檔案、資料及領導講話的起草及辦公室具體業務工作計畫、方案的擬定。
4、負責會級會議的組織安排及議定事項的督辦。
5、負責信息、統計、文秘,檔案、機要、保密、安全保衛和機關婦女兒童等行政事務工作。
6、負責機關機構、人員編制、幹部人事、職稱評聘、年度考核和勞動工資管理的日常工作及直屬單位的人員編制、幹部人事、職稱評聘的審核。
7、負責職工教育和業務、手語及其它專業技能培訓。
8、負責州殘聯及州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中心的會計工作和經費管理,編制經費預算。
9、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10、負責公用物資的採購管理,車輛管理調度。負責各級業務聯繫的接待工作。
11、負責基層殘聯綜合服務設施建設項目的數據收集和資料匯總上報。
12、承擔州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雙柏縣殘疾人聯合會
13、掌握全州涉及辦公室業務的基本情況、數據、報表。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指導各縣市開展辦公室業務工作。
14、協助處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殘疾人工作的議案、提案。
1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康復群工科
1、對口承辦省殘聯康復處、組聯處及維權處等各項業務。掌握全州殘疾人康復對象各類數據和基本情況。
2、協調與殘疾人康復工作相關單位的業務關係。組織制定並實施各項殘疾人康復工作計畫,完成各項殘疾人康復工作任務。
3、負責涉及本科室專項業務檔案、資料及領導講話的起草。負責康復各項具體業務工作計畫、方案的擬定。
4、指導和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殘疾篩查、鑑定;開展殘疾預防工作,組織康復人才培訓。
5、調查掌握全州各類殘疾人基本狀況,管理髮放殘疾人證。
6、建立和管理全州殘疾人人才庫,聯絡、教育、培養、推薦表彰殘疾人。承擔各類殘疾人專門協會的日常工作。
8、指導基層及社區殘疾人康復工作;促進社區服務網路建設;組織實施殘疾人社區康復訓練。
9、配合政府法制部門做好本系統依法行政,執法檢查的有關工作。
10、協調法務部門開展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務。
11、負責殘疾人的來信來訪接待和處理工作。
12、負責無障礙設施建設的推進和協調工作。承擔州政府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3、掌握全州涉及本科室業務工作的基本情況、數據、報表。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指導各縣市開展本科室業務工作。
1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宣教就業科
1、對口承辦省殘聯教就處、宣文處的各項業務工作。掌握全州殘疾學齡兒童及青少年的基本情況,掌握全州在校殘疾人學生基本情況,促進開展殘疾人學前教育、義務教育、職業教育、中高級以上教育和成人教育。
2、負責全州殘疾人危房改造等扶貧項目的組織實施。
3、負責涉及本科室專項業務檔案、資料及領導講話的起草。各項具體業務工作的計畫、方案擬定。
4、掌握全州殘疾人勞動就業和技術培訓基本情況及數據,指導開展全州殘疾人職業技術培訓工作,指導全州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勞動就業工作和全州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工作。
5、負責盲文、手語的社會宣傳與推廣工作。負責手語新聞節目宣傳工作,推動殘疾人信息交流的無障礙。
6、指導殘疾人個體和組織起來就業;扶持殘疾人集中就業。
7、掌握全州殘疾人扶貧工作基本情況。負責扶貧資金和扶持對象基本數據的統計上報,協助辦理受扶單位資金借貸手續。協助有關部門制定殘疾人扶貧計畫和優惠政策。組織實施殘疾人專項扶貧。
8、組織開展志願者助殘活動,開展動員社會對殘疾人幫、包、帶、扶和拉手結對等扶貧工作。
9、負責全州有關殘疾人稅收減免和其它優惠政策的協調落實。
10、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殘疾人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落實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保障工作。
11、負責全州殘疾人事業的宣傳工作,宣傳國家發展殘疾人事業的方針、政策;協調有關部門為殘疾人提供特需讀物和精神文化產品。
12、掌握全州殘疾人文藝體育人才基本情況,選拔、培養殘疾人文藝體育人才,組織殘疾人開展各類文藝、體育比賽和其它文化藝術活動。制定殘疾人文藝體育工作計畫,推動全州殘疾人文藝體育事業的發展。
13、掌握全州涉及本科室業務工作的基本情況、數據、報表。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指導各縣市開展本科室業務工作。
1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工作職責
1、對口承辦省殘疾人勞動就業中心、按摩指導中心的各項業務工作。負責中心各種檔案、資料、報表等公文的收發、登記、管理。中心會議的組織、服務。
2、負責中心信息、統計、文秘,檔案、機要、保密、安全保衛和婦女兒童等行政事務工作。
3、負責涉及中心的日常公文、總結、專項業務檔案、資料及領導講話的起草。各項具體業務工作計畫、方案的擬定。
4、負責中心的職稱評聘的方案上報、年度考核和工資福利、財務預算、出納工作。
5、負責涉及中心業務的殘疾人來信來訪工作和中心的日常接待工作。
6、負責中心的物資採購、公物管理工作。負責殘疾人勞動就業新聞信息網路建設、管理及中心宣傳報導的各項工作。
7、負責中央、省、州屬單位開展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負責全州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工作相關資料、數據的收集統計、整理、保管工作。指導全州開展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
8、負責駐楚中央、省、州屬單位殘疾人勞動就業保障金的收取工作。
9、發布殘疾人用工信息和求職信息。開展殘疾人的職業介紹、職業指導、職業諮詢、就業政策諮詢等工作。
10、根據國家的勞動法規,舉辦供需見面會,開展為用工單位組織殘疾人招工的服務工作。
11、協調有關部門扶持幫助殘疾人福利企業開展工作。
12、負責州殘疾人用品用具供應站、州殘疾人假肢生產裝配站的工作。
13、負責駐楚中央、省、州屬單位在職殘疾人和職工家屬中殘疾人的職業技術培訓工作。負責全州殘疾人培訓相關資料、數據的收集統計和培訓檔案的整理、保管工作。指導全州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術培訓工作。
14、調查了解本地區的就業趨勢、職業技術的市場需求。掌握本州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分布及其培訓項目、培訓內容,多形式、多渠道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的培訓鑑定。
15、負責組織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的各項具體工作。
16、負責全州盲人保健按摩培訓和行業管理工作。
17、負責殘疾人個體經營就業的項目論證和扶持,開展小額貸款的發放和回收工作。
18、掌握全州涉及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中心業務的基本情況、數據、報表。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指導各縣市開展本科室業務工作。
1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