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九天之上
楊妃的生母,史料無載,會有多種可能,尚無定論。有一部分人認為是隋煬帝的高級嬪妃所生,有些人則認為是一般姬妾所生,也有少部分人認為是蕭後所生,爭論頗多。儘管在大業後期,隋煬帝妃嬪眾多,但在晉王和太子時期楊廣的妃嬪數量有限,所載生子不過四人;且隋煬帝曾經對侍臣說:“我只有楊暕一個兒子,不然的話,一定要當眾懲罰他,以正國法”,可見其子嗣不多確為事實。因此,考慮《
隋書》有遺漏記載其他公主的可能性,可以判斷除南陽公主之外,楊妃如有其他的同父姐妹,亦不會太多應為可信。
需要說明的是,生母外家的出身、地位如何,對楊妃“帝女身份”沒有任何影響,也就是說,楊妃的“帝女”身份是由其父
楊廣所處的地位所直接定義的——古代男權社會中以父為尊,以父系血親形成的宗法關係構成皇室統治權力的核心,母親對後代不起決定意義,但外家的尊卑有時會影響其可能的尊寵程度。
現有史書未記載其生辰,但是通過其子
李恪生於武德二年(619年)推測,楊妃在至少應出生於大業初甚至更早,但最晚應不晚於大業三年。
作為楊廣為數不多的子女之一,楊妃在童年時代應當是衣食無憂,接受了皇室良好的教育。但其是否冊封、公主封號為何現已不存,或有待考古的進一步發現。參考同一時期比較著名的帝女如梁朝公主蕭氏(即後來的隋煬帝皇后蕭氏)、陳朝寧遠公主陳氏(即隋文帝
宣華夫人)等,可見同一時代女性封號在正史中的缺漏相關記載,實非罕見。
至於其在與李世民結合之前,是否已有婚配、甚至是否生育其他子女,現有史料依然空白,也無確鑿結論。
隋煬帝一生熱衷於遊歷,足跡從西北踏至江左。期間,其家眷兒女皆與之隨行,故楊妃早年隨父多有遊歷,亦屬可能且為尋常。
隋湮唐興
隨著隋煬帝登基以後修建
大運河、長城和
東都洛陽城,開拓疆土暢通絲綢之路,三征
高句麗,開創科舉。巨大的工程和連年的戰爭使民生不堪重負,加之隋文帝、隋煬帝政治改革觸動了門閥的利益,最終在隋朝末年引發大規模的叛亂。中原、關中動盪之際,一意孤行在外巡視的隋煬帝繼雁門之圍後再也無法回返國都大興,而是帶領十萬驍果南下江都,企圖割據江南苟且偷生,其家眷大多隨行,不能排除楊妃亦在其中、隨父南下江都的可能。
隋
大業十三年(617年)五月,太原留守、唐國公
李淵在晉陽起兵,十一月占領長安,擁立留守長安、隋煬帝之孫
楊侑為帝,改元義寧,即
隋恭帝,遙尊楊廣為太上皇。李淵任大丞相,進封
唐王。
義寧二年(618年)三月,即大業十四年,隋煬帝在
江都被大臣宇文化及縊死,隨行的齊王楊暕、趙王楊杲皆遇害,楊妃的親屬、尤其以男性親屬死者不計其數。同年五月,李淵篡隋稱帝,定國號為唐,廢楊侑為酅國公,閒居長安,次年五月崩。隋朝復國希望徹底覆滅,宣告滅亡,立國共三十八年。
而隋煬帝蕭皇后、楊妃長姐南陽公主等宗親被監禁隨宇文化及北上,
竇建德擊潰宇文化及後,蕭後由義成公主迎至突厥,其後立隋煬帝之孫楊政道為隋王,
南陽公主則回歸長安。直到唐貞觀四年(630年),唐太宗
李世民擊潰突厥大軍,蕭後才帶傳國玉璽歸返長安,這是後話。而楊妃本人是否親身經歷江都宮變,或者又因何未與乃父同行,又是否同樣被宇文化及所擄,史冊皆無明載,無從確認。
正是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短短數年,楊妃從天之驕女淪落為亡國公主;參考楊恭仁隨行被宇文化及俘虜後又重歸長安的經歷,以及其長子李恪冊封長沙郡王的時間,可知楊妃最遲在武德二年春三月進入秦王府。
武德初,曾作為帝女的楊妃成為唐高祖第二子、當時已封秦王的李世民諸多女眷中的一員,或有觀點推測兩人屬於政治聯姻,或有觀點認為兩人曾是舊識,現有史料已無從確認。隋唐典型的門閥政治使得世家大族之間頻繁通過婚姻締結政治同盟,彼此之間互為姻親盤根錯節,楊妃與秦王李世民從血緣關係上實為表親,楊妃的祖母隋
文獻皇后和李世民的祖母唐
元貞皇后(追封)分別為
獨孤信的第七女和第四女。兩女又分別是隋煬帝
楊廣和唐高祖李淵的母親,因此楊妃可以稱為李世民的表姊妹,兩人的結合不僅從血緣上更從政治上充實了李淵家族的根基。
楊妃是以何種身份進入秦王府,現有史料不得而知。根據現存史料的制度記載推斷,楊妃以
大長公主身份嫁入秦王府可能性較小,而是在武德元年(617年)五月後以國公親戚的身份禮聘入秦王府,其品階不詳。以燕德妃禮聘入府後墓誌稱其為
貴人,應與之相當。依照慣例,在禪讓前提下,新朝君主會授予前朝公主爵位,譬如周武帝女義陽公主開皇元年改封義陽郡夫人。
亦有觀點認為,楊妃或與南陳諸公主在隋朝的遭遇一樣,被俘之後被皇帝賞賜於有功之臣而因此進入秦王府;武德元年李淵稱帝時,即定“北周”與“隋”共為二王后,奉隋為正朔,車旗服色,皆遵循隋制,由此可見,楊妃正是李淵親口承認的“正朔”之嫡系後裔。故以“俘虜”之名將“正朔之後”的楊妃“論功行賞”給秦王的行為,與當時“尊隋”的旗幟相矛盾,恐難為以唐代隋之際行為謹慎的唐高祖李淵所取。
唐朝皇妃
武德九年(626年)“
玄武門之變”後,李世民登基為帝。根據兩唐書太宗諸子列傳中的措辭可知,“楊妃”這一稱謂實非簡單妃嬪的泛指,而是楊氏應當在李世民登基後獲得了正式的“
妃”的封號,屬於
四夫人(四妃)之一。根據周禮四星制度與唐制,四夫人是僅次於皇后的等級,分別是“
貴妃”、“
淑妃”、“
德妃”、“
賢妃”。但是很遺憾的是,她的具體封號不詳,何時獲得今已失考。
複雜的晉封結果和史料的模稜兩可產生了諸多關於楊妃封號的爭議。
觀點之一認為楊妃是四夫人中的淑妃,持有這種說法的人占相當一部分,因為這樣四夫人的封號似乎沒有矛盾了,分別是韋貴妃、
楊淑妃、陰德妃、燕賢妃。但實際上這個看法也無確定,結合考古與史書記載,其實存在六人做“四妃”的排列組合,即除去韋、楊、陰、燕之外,尚有兩唐書中記載的李福之母楊貴妃、《唐會要》中記載的賢妃鄭氏;而亦不能排除陰氏為淑妃、楊氏為德妃的可能性。
觀點之二認為楊妃早喪,因此封號為追封,所以可能是任何一個,這樣與晉封的實際情況不存在任何矛盾。楊貴妃此後遞進改封為貴妃也順理成章,但是史料隻字未寫李恪等人的孝悌是硬傷之一。比如《隋書》中大劉良娣早喪就提到其子燕王每至母親忌日便哭泣等孝悌舉動,在舉孝廉制度還有餘威的隋唐時期,孝悌是個人品格的集中表現,以孝聞名之人甚至可以直接被舉薦做官,而在李恪與李愔列傳或墓誌均未提到其孝悌則令人疑惑。
觀點之三認為楊妃可能因故出內,情同
唐睿宗時
崔貴妃和
豆盧貴妃例,豆盧貴妃因出內未住宮內,崔氏可能是追封。故在此前提下,楊妃亦可能為任何一種封號,也不會與現有史書中記載的情況相矛盾。
觀點之四認為楊妃和楊貴妃是一人,此觀點極為少數。鑒於同時期修史和宮中稱謂的慣例,《隋書》中的大劉良娣(早喪)和小劉良娣,兩唐書中高祖後宮的大
楊嬪和小楊嬪、玄宗時的武惠妃與武賢儀(時稱小武妃)等,太宗后妃中兩位“楊妃”卻只以“楊妃”統稱之不加區分,未免粗糙而突兀。五代時,金石學興起,墓碑墓誌的拓本保留,為後世修史提供了補充資料,太宗後宮出現兩個“楊妃”或因國史有缺而金石彌補不全所致,但此說法需要更有力的證據。
太宗後宮“楊妃”之多,尤其是在趙王李福的墓誌出土之後,現有的史料記載直接導致“雙貴妃並存”的現象,與已知的後宮制度資料存在衝突;而如果是死後追封,則需要證明楊貴妃去世早於兒子李福,這樣在兒子的墓誌上才會寫上其母最後的封號。但李福的墓誌上沒有明確寫孝悌,故無法斷言楊貴妃早亡,且趙王福墓誌上明言“王,楊貴妃所生”,而非“贈貴妃楊氏”,且從《唐會要》之言可知,楊貴妃至少活到永徽六年(655年),且封趙國太妃並獲得高宗李治的禮遇,所以有部分學者認為楊貴妃是死在李福之後。
晚年成迷
楊妃的卒年,現不可知。《唐會要》昭陵陪葬名單中並未出現“楊妃”,而《唐會要》名單本身亦非完整,故楊妃是否陪葬昭陵,亦是未知之數。
永徽四年(653年)年初,李恪被捲入政治鬥爭,蒙冤而死;其弟李愔亦受牽連。現從兩唐書中,未見此案對楊妃生平的影響,難以判斷是其史料遺失還是其已亡於冤案之前而未被牽連。
史籍記載
1、《舊唐書·列傳第二十六》。
4、《
資治通鑑·卷一百八十》;《資治通鑑·卷一百八十一》。
家族成員
祖父母
父母
生母:不詳
兄弟姐妹
另有一兄早夭
丈夫
唐太宗李世民
子孫
李恪,封吳王,
南唐時追尊為定宗孝靜皇帝,史書有爭議
生女不詳
李璄,李恪之子,封歸政郡王
信安縣主,李恪第四女,嫁元思忠
李華,宣城縣主,李恪第五女,未嫁
人物評價
(宋)歐陽修:“……其母隋煬帝女,地親望高,中外所向……”(此評語亦有說法為其子吳王李恪而論)。
(宋)佚人:“……若吳王恪之在當時,內不聞其母有戚姬嬖愛之私,外不聞恪有魏王奪嫡之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