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嶧城區分局

棗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嶧城區分局於2004年7月成立,2004年11月更名為棗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嶧城區分局,屬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門,現有工作人員19人,內設綜合辦公室、業務科、稽查科、食品安全科4個科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棗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嶧城區分局
  • 地點:棗莊市
  • 職責:食品藥品監督管
  • 組成:食品、保健品
主要職能,機構設定與職責,藥品稽查科,食品安全協調監察科,業務科,綜合辦公室,

主要職能

嶧城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是區政府綜合監督食品和主管藥品監管的機構。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以及藥品、藥品包裝材料、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根據市局工作要求制定轄區內綜合管理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對轄區內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安全事故的查處及應急求援工作;
三、負責對轄區內藥品零售企業(含零售連鎖門店)開辦初審和變更初審;
四、負責轄區內二、三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開辦初審和變更初審;
五、負責對轄區內精神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及特種藥械的監管;
六、負責監督檢查藥品、藥品包裝材料、醫療器械質量。組織、協調開展轄區內藥品、藥品包裝材料、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的專項執法監督活動。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藥品、藥品包裝材料、醫療器械及其他違法行為;
七、負責對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檢測工作的實施;
八、承辦棗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嶧城區人民政府交辦的事項。

機構設定與職責

藥品稽查科

1、在局長和分管局長的領導下,負責監督檢查轄區內的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及醫療單位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並對可疑藥品及醫療器械進行抽樣。
2、負責查處轄區內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藥包材的行為和責任人。
3、負責受理、查處轄區內投訴舉報案件。
4、承辦上級部門授權查處的案件等查辦任務。

食品安全協調監察科

1、組織有關部門擬定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
2、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綜合監督職能,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承擔的食品安全監督工作。
3、會同有關部門收集、上報本區食品安全信息。
4、組織實施全區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5、組織協調全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6、負責全區食品安全傷亡事故的統計和上報工作。
7、組織協調食品安全專項執法監督活動。

業務科

1、在局長和分管局長的領導下,負責監督實施國家、省藥品標準、藥品包裝材料及容器標準、醫療機構製劑標準、中藥材炮製規範、藥品臨床和非臨床研製、生產、醫療機構製劑質量管理規範和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制度。
2、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管理辦法和相關規定。
3、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和中藥材、中藥飲片購銷規則。
4、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特種藥械的生產、流通和使用。
5、麻醉、一類精神藥品購用印鑑卡初審,“麻醉藥品專用卡”的辦理工作。
6、協助市局進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許可證》年度驗證工作。
7、監督抽驗轄區內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藥品質量。
8、監督藥品廣告、監管中藥材集貿市場。
9、開辦藥品零售、批發企業的資料初審及現場初驗。
10、藥品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初審。
11、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辦公室

1、在局長和分管局長領導下做好機關日常工作。
2、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信訪、提案、督辦、政務信息、統計、保密、新聞宣傳、安全保衛、後勤服務、行政接待等工作。
3、負責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
4、負責人事、勞資管理工作。
5、組織法律、法規宣傳和執法檢查及人員培訓工作。
6、負責組織行政訴訟應訴、賠償,組織聽證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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