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約生效

條約生效,是指條約在法律上成立,並對各締約方產生拘束力。對此,國際法上並沒有統一的規定,條約是各締約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協定,其主效的方式和日期,也由締約方自行決定,一般是在條約中明確規定。

條約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簽訂的,確定簽約國在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方面所擁有的權利和義務的協定。包括公約、協定、換文、聯合宣言、憲章等。由兩個國家簽訂的條約稱"雙邊條約";三個或三個以上國家簽訂的條約稱"多邊條約"。條約一般具有時間性,如果期滿不再續簽即失效。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