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縣地區

梅縣地區

梅縣地區,即今廣東省梅州市的前身,1965年7月,設立梅縣專區,原興梅專區7縣從汕頭專區分出,歸屬梅縣專區,後改為梅縣地區;1979年3月,原梅縣所轄之梅州鎮由區級升格為縣級稱梅州市,梅縣地區轄7縣1市;1983年6月,梅州市與梅縣合併改為梅縣市,梅縣地區由所轄7縣1市改為6縣1市;1988年1月,廣東實行市管縣體制,梅縣地區改為梅州市,轄原興梅7縣及新劃縣級區梅江區,共7縣1區;

基本介紹

歷史沿革,行政區劃,交通設施,公路,航道,鐵路,航空,橋樑,渡口,港口,軍事概況,軍事地形,地方武裝,建國後駐軍,建國後兵役,民兵組織,人口民族,政治體制,領導班子,機構設定,

歷史沿革

1949年10月,成立“興梅政務委員會”,設區外設“興梅專署”或“臨時專署”,為當時興梅地區的政權組織,行使政府職能。其下轄梅縣(今梅城)、興寧大埔平遠蕉嶺5縣,並於1949年12月、1950年1月分別接管五華縣和豐順縣。
1950年3月,成立“興梅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下轄梅縣、興寧、五華、大埔、豐順、蕉嶺、平遠7縣,公署駐梅縣梅城鎮。同年10月,興梅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更名為“廣東省人民政府興梅區專員公署”,轄縣不變。1952年10月,興梅專署併入“粵東辦事處”(駐潮安縣)。同年10月,粵東辦事處撤銷,成立“粵東區行政公署”,1955年又改稱“廣東省粵東行政公署”。1956年2月,撤銷粵東行政公署,分別成立汕頭、惠陽專員公署。原興梅專區7縣屬汕頭專員公署管轄。
1965年6月,成立梅縣專員公署,署址設在梅縣梅城鎮。下轄原興梅7縣。
“文化大革命”開始不久,梅縣專署及其工作部門先後陷入癱瘓、半癱瘓狀態,駐梅部隊派出指戰員進駐機關,執行“三支兩軍”任務(即支援工業、支援農業、支持左派廣大民眾,軍事管制、軍政訓練)。1967年4月,“三支兩軍”部隊領導人組成“梅縣地區抓革命、促生產領導小組”(簡稱抓促小組),為全區最高權力機關,領導全區的“文化大革命”和工作、生產。1968年3月,成立梅縣專區革命委員會(簡稱“地革委”,辦公地點仍在專署舊址),取代地區“抓革命促生產領導小組”,對全區實行黨政“一元化”領導。1970年,“梅縣專區”更名為“梅縣地區”,機構名稱也相應更改。1971年2月,恢復了中共地區黨組織,成立了地委。地委的工作機構與地革委的工作機構合為一體,一起辦公。
1976年10月,打倒王、張、江、姚“四人幫”反革命集團之後,經過撥亂反正,梅州的政權組織逐步得到恢復健全。1979年4月,中共廣東省委決定撤銷梅縣地區革命委員會,設立梅縣地區行政公署,為省人民政府派出機關,代表省政府對所轄各縣市工作進行檢查督促,並負有領導職能,管轄範圍為梅縣、興寧、五華、大埔、豐順、蕉嶺、平遠、梅州市(縣級)。地區行署駐梅城鎮。
1988年元月,經國務院批准,原梅縣地區改為梅州市(地級),實行市管縣體制,轄梅江區梅縣興寧五華大埔豐順蕉嶺平遠7縣1區。市政府機關設在梅江區江南署前路。

行政區劃

1965年6月,成立梅縣專署,管轄梅縣、興寧、五華、豐順、大埔、蕉嶺、平遠7縣。1979年以梅州鎮及其附近的東郊、西郊、江南3個公社的行政區域範圍設立縣級梅州市。梅縣地區的行政區域範圍增至7縣1市。1983年梅縣與梅州市合併為梅縣市,梅縣地區行政區域為6縣1市。1988年3月,梅縣地區改為梅州市,同時將梅縣市分設梅縣和梅江區。至此,梅州市轄梅縣、興寧、五華、豐順、大埔、蕉嶺、平遠、梅江區共7縣1區。
縣以下的行政區劃,建國初期有區鄉設定,1950年6月梅縣行政區劃設10區2鎮,即城南、城北、鬆口、白渡、丙村、畲坑、南口、梅南、梅西、梅東等10區和梅城、鬆口2鎮,下轄43個鄉和4個鄉級鎮。興寧縣1950年4月底行政區劃為10區1鎮,即一區(寧中)、二區(新陂)、三區(葉塘)、四區(大南)、五區(浮崗)、六區(黃陂)、七區(龍石)、八區(永徑)、九區(陂坊)、十區(水新)和興城鎮,下轄49個鄉。五華縣1950年5月縣境範圍劃分為華城、潭下、長布、水寨、橫陂、太平、安流、龍村等8區,下轄64個鄉和5個鄉級鎮。大埔縣從1949年至1951年均為8區,即附城、高陂、侯雲、大麻、湖寨、三河、西河、埔北區,下轄31個鄉和4個鄉級鎮。豐順縣1950年有湯坑、湯西、湯南、豐良、隍、黃金、潭江共7個區,下轄22個鄉和4個鄉級鎮。平遠縣的行政區劃為一區(附城)、二區(河八)、三區(東、泗)。四區(大正)及附城,石正2個縣轄鎮,下轄13個鄉,蕉嶺縣1950年3月的行政區劃分為一區(新鋪、金沙、金豐、同福鄉),二區(蕉湯、興福、白馬、徐溪、招福鄉),三區(廣福、文福鄉),四區(藍坊、高思、南磜、北磜鄉)共4區,下轄2鎮13鄉。全區1950年5、6月間共有51個區及5個縣轄鎮,下轄235個鄉及19個鄉級鎮。
1952年,改區轄小鄉制,全區共設立74區、1034鄉、19鎮。1957年撤區並鄉,原區公所設定被撤銷,設立鄉政府。梅縣、興寧、五華、豐順、大埔、平遠、蕉嶺7縣的行政區劃範圍共設定了156鄉、10鎮。1958年9月,實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體制,原鄉政府的建制被撤銷,由人民公社統一管理行政,建立了人民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管理、三級核算”體制,興梅7縣共設定了67個人民公社(其中梅縣11個,興寧16個,五華15個,豐順8個,大埔9個,蕉嶺4個,平遠4個。)。1981年,梅縣松口鎮,興寧縣興城鎮,五華縣水寨鎮,豐順縣湯坑鎮,大埔縣湖寮鎮、茶陽鎮、高陂鎮,平遠縣大柘鎮,蕉嶺縣蕉城鎮,恢復鎮人民政府的建制。農村撤銷人民公社,改設區、鎮,全區共設立156個區公所、9個鎮人民政府、3個街道辦事處。由區公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轄生產大隊、管理區和居民委員會。1984年撤銷生產大隊,設立鄉政府,全區共設立156個區、9個鎮、3個街道辦事處和1576個鄉。同年下半年又增設18個鄉級鎮。1985年撤銷興寧縣龍田區公所及其所屬的鄉政府,設立龍田鎮人民政府。撤銷大埔縣湖寮、茶陽、高陂3個區公所及其所屬鄉政府,設立湖寮、茶陽、高陂3個鎮人民政府,原鄉政府撤銷後設立村民委員會,實行鎮管村體制,成為梅縣地區最早實行鎮管村的3個鎮。至1987年上半年,完成撤區建鄉鎮工作,全區共建立69個鄉,94個鎮,5個街道辦事處,2056個村民委員會,227個居民委員會。1990年底,梅州市共轄7縣1區,69個鄉,94個鎮,2094個管理區,22166個村,5個街道辦事處,223個居民委員會。
1856—1985年梅縣地區各縣行政區劃簡表(單位:個)
合計
梅縣
蕉嶺
大埔
豐順
五華
興寧
平遠
1856年
廂都樓
2都
4都
4樓
4廂
4都
堡圖約鄉甲
36堡
12鄉
14甲
7圖
24約
154堡
15鄉
民國時期
1941年
32
4
3
8
5
3
6
3
249
48
14
42
31
51
50
13
鎮(埠)
24
3
2
2
6
2
9
2886
610
127
488
369
573
559
160
30279
7460
1388
4695
3944
5183
5846
1763
1946年
228
49
13
43
31
51
28
13
13
3
2
2
3
2
1
2791
618
136
486
369
520
520
142
29975
7072
1346
4938
3944
5115
5876
1684
建國以後
1949年
46
8
6
8
7
4
6
7
鎮(市)
9
2
1
2
1
3
41
41
26
28
村(保)
2379
470
116
381
303
437
520 (保)
152
建國以後
1957年
157
30
14
24
21
29
26
13
12
2
2
2
1
3
1
1
1965年
公社
126
26
9
19
20
15
27
10
5
2
1
1
1
大隊
1538
253
75
238
190
323
335
124
生產隊
37824
7479
1599
4469
4330
8843
8483
2621
1978年
公社
198
34
15
28
27
35
43
16
7
2
1
1
1
1
1
大隊
2254
401
147
257
375
494
436
144
生產隊
28677
4564
1155
3500
4598
5055
8483
1322
1985年
153
31
11
17
22
29
29
14
17
1
1
3
1
1
9
1
辦事處
12
4
4
4
鄉級鎮
26
10
1
4
2
9
1534
271
81
158
219
363
347
95
1990年梅州市(梅縣地區)各縣(區)行政區劃表(單位:個)
縣(區)別
鄉、鎮政府名稱
居委會
管理區
村委會
梅江區
鄉稱
東郊、西郊、城北
街道辦事處
東山、金山、城西、江南、五洲
3
2
46
62
803
鎮稱
三角、長沙
梅縣
鄉稱
程江、松南、松東、松北、徑義、扶大、三鄉
7
20
31
393
4403
鎮稱
城東、石扇、梅西、大坪、石坑、南口、瑤上、畲江、水車、梅南、西陽、白宮、丙村、雁洋、白渡、松源、隆文、桃堯、荷泗、鬆口
蕉嶺縣
鄉稱
興福、長潭、徐溪、藍坊、高思、南磜、北磜
7
5
5
97
131
鎮稱
蕉城、廣福、文福、三圳、新鋪
大埔縣
鄉稱
青溪、長治、英雅、銀江、洲瑞、古野、平原、雙溪、岩上、大東
10
10
26
257
1693
鎮稱
湖寮、高陂、茶陽、大麻、三河、西河、楓朗、百侯、桃源、光德
豐順縣
鄉稱
附城、東聯、北斗、上八、下八、建橋、龍崗、仙洞、東、茶背、大龍華、徑門、潭山、小勝
14
10
16
259
1247
鎮稱
湯坑、豐良、隍、黃金、潭江、砂田、潘田、湯西、湯南、埔寨
五華縣
鄉稱
大田、中興、新橋、錫坑、油田、文葵、大都、橋江、登畲、小都
10
20
34
400
5480
鎮稱
水寨、河東、大壩、轉水、華城、岐嶺、潭下、雙頭、長布、周江、橫陂、郭田、雙華、平南、安流、棉洋、梅林、華陽、龍村、硝芳
興寧縣
鄉稱
寧中、福興、徑南、下堡、坪洋、宋聲、葉南
7
22
58
474
5891
鎮稱
興城、龍田、羅崗、羅浮、黃槐、黃陂、崗背、合水、石馬、大坪、葉塘、新陂、寧新、徑心、泥陂、水口、刁坊、寧塘、瀝陂、新圩、龍北、永和
平遠縣
鄉稱
差乾、黃畲、中行、河頭、上舉、泗水、壩頭、熱柘、長田、超竹、茅坪
11
5
7
152
1337
鎮稱
大柘、石正、東石、仁居、八尺

交通設施

公路

1949年10月以後,地、縣人民政府組織民眾搶修路基路面,恢復公路交通。先後修通修復了興韶、興汕、興平、興蕉、梅東、柘牛、安普、紫五等線,並重點整修國防幹線官汕線,其中興平、興蕉、梅東等線按五級路標準(路基6.5~7.5米;路面寬3米,厚18厘米)整修。至1952年底,中央撥款9.37萬元,地方投資17.78萬元(折今人民幣),徵用木材15萬根,發動民工400萬工日,整修線路共長461.9公里。至1952年,使國民政府遺留下來的621.9公里破碎不堪的公路得到全面整修,有的改變線型,有的加固路基和加寬路面。以後,按國務院關於民工建勤義務修築公路的指示,新建了一批公路,1957年公路里程增至1117公里。同時加強原有公路的養護,改善路面,原來晴通雨阻的公路變為晴雨暢通,提高汽車通過能力,平均行車時速從原來的15公里提高到25公里,幹線可達35公里,建國初梅縣到廣州班車要2~3天才能到達,1957年已可一天到達。
從1960年開始,對以官汕、興蕉、興平(即國道205、206線)和烏水、豐柏為重點的主幹線進行技術改造,改彎降坡,加高加寬路基,實行全面養護,同時發展地方公路。至1965年,全市公路已發展至186條、2007.2公里,其中省養公路59條、1376.8公里;縣養公路90條、396.6公里;廠礦專用公路37條、233.8公里。全市121個公社中,有公路通車的95個,占78.5%,1625個生產大隊中有公路通車的789個,占48.5%,初步形成了全市公路交通網路。
從1972年開始修築柏油路面,至1975年,全市鋪築柏油路124.5公里。公路工業也在此期間有所發展。五華、興寧、平遠等縣公路部門自辦年產3000噸小水泥廠,地區局開設機修廠,各縣公路工區建機修班。機械養路逐步代替了人力、畜力養護。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公路在普及的基礎上進行等級化、路面黑色化的改造。1985年,全市公路已達3009.3公里,為解放初期的5倍。計有主幹線6條、次幹線17條、支線210條(段)。其中省養公路51條、1651.4公里;地方公路183條、1357.9公里。全市163個區(鎮)有公路通車,占全市165個區鎮的98.8%,1040個鄉有公路通車,占全市1575個鄉的66%。

航道

一、通航河道
梅州市通航河道有韓江梅江石窟河汀江榕江北河,航道里程342公里。
二、航道整治
韓江主、支流有淺、險灘數10處。支流梅江,古時稱惡溪,在梅縣境內長沙至蓬辣76公里航道上有十灘九險。十灘是:大密灘、鰻宗灘、西陽灘、上洲灘、青草灘、曬禾灘、小布灘、鎖匙灘、烏流灘、蓬辣灘;九險是:棺材空、教師缺、髻窖、竹筒灌、石門、吊腳瀝、張公劍、火燒角、塔下彎。主流韓江的險灘有三河河口、筆子磯、龍崗寺、七斗、黃竹基、桃花、站口、留隍、池尾等9處。
其他支流險灘還有:汀江的多寶、新坊、鸕鶿、青峰、亭西角、花果園、九支松、黃石、五里亭、貓公石、黃龍犬爪、七倉壩、西湖、廣陵、安樂、滸田、烏石、沿坑、猛虎跳牆、匯合口等20處。石窟河、五華河等次支流航道也有35%河段布滿礁石。船舶航行於淺險灘河段,既艱難又危險,如梅江蓬辣灘,河道兩山相峙,怪石錯位,濤浪兇險,聲聞數里,破船覆舟時有發生。西陽灘、大密灘、曬禾灘、石門等處,航道彎曲,狹窄,有的地方僅有可通行一艘船的水巷,稍不小心,將觸礁沉船。

鐵路

梅隆鐵路是廣東省屬地方鐵路,是一條軌距762毫米的窄軌鐵路。鐵路全線共設東山、梅縣、羅坑、長灘、赤水、三門峽、上官塘、車子排、白面、均田、西埔、黃陂、甘磚、崗背、土墩、龍北、合水、紅光、湯湖、高梁寨、蓮池、洋田、鐵場、谷前、河坑、蓮風、豐稔、老隆、龍田、興寧等30個火車站。

航空

興寧機場建於1958年的軍用機場,座落於興寧縣寧中楓嶺及寧新大圳、黃嶺。
梅縣機場座落於梅江區三角鎮長崗岌,離市政府所在地6公里。

橋樑

一、公路橋樑
建國初期,新建公路仍大量修造木結構橋,據1954年統計,全市849座公路橋樑中,木結構橋有509座,占60%。永久式橋有小型石拱橋,如1952年在安普線建造的黃橋、竹坑橋等5座,都是在盛產石料的地段口建造的,是為本市建國後興建的第一批石拱橋。
至1990年底,經驗收通車的全市公路橋樑共715座,總長18343延米,均為永久性橋樑。其中大橋24座,4135延米;中橋117座,5413延米;小橋574座,8795延米。
二、鐵路橋樑
梅隆鐵路共有橋樑47座,總長2021米,其中梅州境內的大中橋樑8座。百米以上的位於興寧縣葉南鄉的湯湖大橋,全長179米;位於興寧縣黃槐鎮的西埔大橋,全長137米,其他則為50~100米的中橋。老隆境內仍有1座大橋和3座中橋。
三、鐵路隧道涵洞
梅隆鐵路共有2座隧道,長356米。其中梅縣風門岌隧道長150米,梅縣佛子造隧道長206米。 鐵路涵洞共有1018座,總長18764米。其中梅四線有342座,長3997米;興合線71座,長599米;興老線588座,長13839米;黎樹坑支線12座,長207米;石壁塘支線5座,長122米。

渡口

梅縣地區地處韓江上游,河川交錯,公路主次幹線上曾有過水口渡、石市渡、獅子口渡、三河壩渡和留隍渡5個。它的設定由交通部門負責設立渡口所,編配專職渡運車輛。渡車方式有人力、半機械化和機械化。較早設定的興寧縣水口渡,建國前無車渡設定,客貨靠木船駁運。1949年改為平板渡船,開始靠人力,後為半機械化渡運物資和渡載汽車。其餘4渡口所均為建國後設立,且隨著交通事業的發展,均先後以橋代渡。1960年、1977年先後建成水口大橋和三河壩大橋,水口和三河壩渡口所亦隨之撤銷。石市渡和獅子口渡因1965年、1971年埔城至福建下洋通車和汀江大橋建成通車,而撤銷渡口所。至1990年,僅存隍渡口。該渡口設備有拖輪2艘、三車渡平板船2艘和3個碼頭,渡運能力按二班16小時計,每天約為240車次。1990年11月, 留隍大橋開始奠基興建,建成後即可以橋代渡了。

港口

梅縣地區(梅州市)內河港口,沿韓江而上有隍、高陂、銀江、大麻、三河、蓬辣、鬆口、丙村、西陽、東山和汀江茶陽港等。上游還有五華水寨、興寧水口、平遠壩頭、蕉嶺蕉城等小港口。小港口大多隨著河道斷航和陸運的發展而撤銷。80年代年吞吐量在10萬噸以上的仍有東山港鬆口港茶陽港

軍事概況

梅州歷來是兵家養兵用武之地,有“得之控閩贛,失之淪潮惠”之謂。唐末五代時,南漢王劉龑曾在梅州的梅口鎮(今松口鎮)築城屯兵,圖謀兼併八閩,擴展南漢王朝。宋代、清代,梅州是南方抗元、抗清義軍的重要戰場。太平天國後期,康王汪海洋等八王率太平軍10萬官兵進入梅州跟清軍激戰200餘天,數萬將士壯烈犧牲。進入民國以後,梅州仍是革命武裝與反革命武裝生死搏鬥的重要戰場。民國14年(1925),國民革命軍兩次東征,以梅州為主戰場之一,將盤據粵東的10萬陳炯明叛軍消滅。1927年“八·一”南昌起義軍三河壩戰役湯坑戰役,朱德、葉挺、賀龍等率起義軍浴血奮戰,重創敵軍。三河壩戰役後,朱德率起義軍取道西進,北上井岡山和毛澤東會師。湯坑戰役後,起義軍在潮汕失利,葉挺、賀龍、周恩來等在普寧召開在中共建黨建軍史上有重要貢獻的“流沙會議”。
梅州各縣成立中共黨組織後,發動民眾,發展人民武裝力量,開展游擊戰爭。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先後建立了工農討逆軍、工農革命軍、工農紅軍,在古大存等人的率領下,轉戰五華、興寧、梅縣、豐順、大埔以及東江各地,經歷過畲坑暴動、豐順暴動、八鄉山、官塘、丙村、安流等數百次戰鬥;抗日戰爭時期,韓江抗日游擊隊韓江縱隊及所屬支隊活動於梅州各地,發動民眾,支援抗日。解放戰爭時期,中國人民解放軍粵東支隊、閩粵贛邊縱隊及其所屬支隊、獨立大隊和東江縱隊二支隊,長期活動在梅州地區,曾奔襲長田,出擊大麻,三鄉殲敵,攻克蕉嶺縣城和丙村、湖寮重鎮,在錫坪、馬頭山伏擊戰中,重創敵軍,在寶坑智殲張愛群機槍連,在畲坑追殲胡璉後衛加強營,經歷大小戰鬥200餘次,直至解放梅州全境。
建國後,梅州各地建立和健全了民兵組織,廣大民兵配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梅部隊,清匪反特,加強戰備,支前參戰,救災搶險,參加兩個文明建設。同時,梅州各縣不斷加強軍事設施建設,興建了興寧機場;新建和擴建了205、206國道以及梅湖、埔汕、埔龍等公路,西經龍川、河源、惠州可達廣州,西北經尋烏可達贛州,東北經上杭、永定、平和可達龍巖或漳州,東南經揭陽可抵潮州、汕頭;修建了興寧水口、大埔三河、溪口、豐順 隍等橋樑;建設現代化通訊設施等,以適應當代國防和戰備的需要。

軍事地形

一、高山屏嶂
境內層巒疊嶂,群山連綿不斷,其中千米高峰有140多座。在東南面的鳳凰山,山高林密,地勢險要。主要山峰鳳凰山、豬嫲髻、西岩山,坡陡壁峭,軍隊機動困難,是天然的東南屏嶂;北面的項山山區,山高谷窄,不便軍隊機動,是境內北部屏嶂;呈東北西南走向的陰那山,斜貫市境中部,主要山峰有陰那山明山嶂銅鼓嶂鴻圖嶂等,山頂多裸露,山腰以下植被良好,地形複雜,自然岩洞多,峰谷相間,對開展游擊戰爭或外出支援其它戰區作戰均十分有利。建國後曾在一些高山設有防空哨所。
二、丘陵、低山地
境內有約占全市總面積75%的海拔400米以下的丘陵、低山地,對軍隊機動和戰術兵器的使用限制較小,便於諸兵種的組織指揮,通訊聯絡,隱蔽迂迥和協同作戰,且視野較好,便於選擇制高點,設定觀察所和指揮所。丘陵、低山地植被復蓋面大,有利於就地取材,構築工事,組織後勤補給。但由於地形起伏大,受核化襲擊後山谷凹地易滯留毒劑,也利於進攻者實施戰略戰術穿插、迂迴和包圍。
在解放戰爭時期,國民黨軍隊在近圩鎮或交通要道的山崗上,建有許多炮樓,新中國成立後,這些炮樓多已摧毀。
三、河谷盆地
境內有水寨、興城、梅城、蕉嶺、湯坑、大柘及華城、新鋪、鬆口、湖寮等形同串珠的大小數十塊盆地,人口集中,物產豐富,水陸交通方便,是戰時物資補給和兵員補充的重要基地,也可供平時養兵屯兵。
四、隘口通道
境內隘口通道有:自福建龍巖經潢溪入茶陽通道;自福建上杭經廣福入蕉城通道;自江西尋烏經八尺入大柘通道;自龍川經岐嶺入華城通道;自紫金經華陽至五華通道;自揭西經橋江入安流通道;自揭陽經玉湖入湯坑通道等。是進、出梅州的重要隘口通道,縱深達10餘公里,可構成1個團至加強師的防禦地域,也有利駐梅州兵員進出。
此外,還有分別自興寧經崗背至平遠縣城進入江西和自梅城經城北、幹才至平遠入江西的兩條川谷通道,縱深數十公里,谷底平坦,寬窄不一,是阻敵從潮汕沿海經梅州入江西的重要通道。1961年的國防工程施工中,曾在興寧崗背、梅縣楊文、幹才等險要地段,構築步兵坑道和永備工事。
境內電站、大中型水利設施較多,是戰時防禦重點。

地方武裝

一、各縣人民武裝部
1951年冬,各縣組建縣人民武裝部。1952年11月下旬,根據中央軍委指示,各縣人民武裝部,歸中國人民解放軍粵東軍區和汕頭軍分區領導。1965年9月成立梅縣軍分區後,歸梅縣軍分區領導。1988年1月,撤銷梅縣市,改設梅縣和梅江區(縣級),隨之設立梅縣人民武裝部和梅江區人民武裝部,歸梅州軍分區領導。
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支隊
1951年,建立興梅專區公安大隊,各縣設公安中隊。1952年8月,興梅專區撤銷,公安大隊建制亦隨之撤銷。1965年,成立梅縣專區行政公署時又建立梅縣地區公安支隊。1966年7月1日,根據中共中央、中央軍委命令,撤銷公安支隊建制,改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梅縣軍分區獨立團,縣公安中隊改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建制,仍為中隊,歸縣人民武裝部領導。1976年1月1日,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原縣人民武裝部領導的武裝中隊,交由公安機關建制領導,改為人民武裝警察中隊,地區公安局設立人民武裝警察科,負責領導各縣武裝警察中隊。1983年1月1日,撤銷地區公安處人民警察科,正式成立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梅縣地區支隊。1988年1月,梅縣地區改為梅州市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梅縣地區支隊,改為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梅州市支隊。同年,撤銷梅縣市,改設梅縣和梅江區(縣級)後,隨之設立梅縣和梅江區武裝警察中隊。並歸公安機關建制領導。

建國後駐軍

興梅、梅縣、梅州軍分區
1949年11月,由中國人民解放軍閩粵贛邊縱隊第一支隊為主,改編為廣東省軍區第二軍分區,分區機關駐梅城。1950年1月,改稱興梅軍分區,隸屬廣東省軍區領導。軍分區司令員由沈振東代,政治委員王維,副司令員高健,副政委王立朝、賀旭東,副參謀長張羅,政治部主任鄧秀芳。軍分區轄廣東軍區獨四團、五團(邊縱第一支隊一團、七團改編)。各縣成立縣大隊。縣大隊分別由獨立團以3~4個連隊組成。1952年10月,興梅軍分區併入粵東軍區。
1965年7月,興梅各縣從汕頭專區分出,成立梅縣專區,9月成立梅縣軍分區。梅縣、興寧、五華、大埔、豐順、蕉嶺、平遠7個縣武裝部,歸屬梅縣軍分區領導。
1988年1月7日,梅縣地區改設梅州市,梅縣軍分區亦改稱梅州軍分區。軍分區司、政、後下設組(辦)。
廣東軍區獨立第四、第五團
1949年11月,興梅軍分區成立時,廣東軍區獨立第四團、第五團歸其領導。1951年3月,獨立第五團經改編後番號撤銷。1952年1月,廣東軍區獨立第四團編為興梅軍分區基幹營。
梅縣軍分區獨立團
1966年7月,公安部隊進行整編,梅縣軍分區接管梅縣專區公安支隊後,改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梅縣軍分區獨立團。
廣東省軍區獨立第四團
1969年3月,梅縣軍分區獨立團調防佛山。廣州警備區獨立第九團團部及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連和廣州警備區獨立第七團第四連調防梅縣,臨時番號為廣州軍區駐梅縣獨立團。1970年2月改編為廣東省軍區獨立第四團,隸屬梅縣軍分區領導。1977年4月,廣東省軍區獨立第四團改編為梅縣軍分區獨立營。
三十八野戰醫院
1950年春起,設在梅縣城北曾龍岌。1960年遷梅縣南口一七九醫院舊址。1965年3月遷梅縣南口新址,1966年遷離梅縣。
六十一陸軍醫院
1951年冬起,設在興寧縣境,1964年調離興寧。
一七九預備醫院
原為13預備醫院。1951年3月設在梅縣南口,1952年改為七十三醫院,後又改為一七九醫院。1959年遷興寧縣寧中。
三十一醫院
1960年初設在豐順縣湯坑鎮,至1987年部隊整編後遷離。
廣州軍區後勤部二十一分部
1958年為適應華南沿海戰備而設,駐興寧縣城,主管惠、梅、汕境部隊醫院和倉庫,1979年調離。
空軍
1959年興寧軍用機場建成後,進駐空軍18師54團,隸屬汕頭空軍指揮所領導,1964年4月汕頭空軍指揮所調移興寧機場。仍稱汕頭指揮所。1962年10月,空軍汕頭指揮所撤銷,成立空7軍。1965年秋興寧機場進駐軍35師,下轄3個飛行團和雷達19團。1965年秋,空7軍調防廣西。1969年底成立空12軍,下轄35師3個飛行團及雷達19團。1974年4月空12軍撤銷,空35師3個飛行團及19雷達團直屬廣州空軍管轄。
四十一軍一二一師所屬4個團
1962年底駐防梅縣丙村、南口、三角地、程江等地。1967年調離梅縣。
1962年春,為加強戰備,四十一軍在梅豐公路沿線關卡隘口駐11個營,次年調防。1964年,在銅梓一帶仍駐1個連隊。
1963年,四十一軍一二一師三六七團駐五華雙頭區,1969年冬調離。接著由五十五軍一六五師四九五團駐防,1970年調離;改由五十五軍一六四師四九二團進駐,1975年12月調離;改由五十五軍一六五師四九四團進駐,1986年調離。
工程兵部隊
1972年4月,工程兵二〇三師六二一團有2個營10個連駐平遠,計有官兵1200名,其任務是軍工採礦。1984年集體轉業。
雷達部隊
1977年11月,雷達部隊八七〇六四部隊駐豐順縣鴻圖嶂,1985年調離。
後勤部隊
1978~1985年冬,中國人民解放軍廣州軍區後勤部分別在豐順建橋青潭駐設二〇一倉庫。在瓦窯頂駐設四七一七輪油泵站。1978~1986年冬,在北斗區竹子壢、荷樹墩兩地駐五四 〇七〇部隊七十八分隊。

建國後兵役

一、志願兵役制
建國後直至1954年,實行志願兵役制。在此期間,興梅各地有12萬名機關幹部、工廠工人、農村青年和學校學生回響祖國號召報名參軍,第一批即有1000多名批准赴朝參戰。1951年6月底,在梅城東教場召開萬人報名參軍大會上,有500多人被批准參軍,編入中國人民志願軍十九兵團奔赴前線參戰。
二、義務兵役制
1955年7月30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中國建立後的第一部兵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全國實行義務兵役制,建立定期徵兵、退伍制度。
新兵役法得到人民熱烈擁護和支持,出現許多父母送子、妻子送郎、兄弟相爭服兵役的自覺行動。第一次徵兵全區適齡青年報名人數達98%。
三、志願兵與義務兵相結合的兵役制
1978年3月,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全國實行義務兵與志願兵相結合的兵役制度。志願兵由各部隊根據需要和軍人繼續服役志願,從服現役期滿5年的義務兵中挑選。志願兵的服役期限,一般為15~20年,年齡一般不超過40歲。1984年改為從轉志願兵之日算起,至少8年,一般不超過12年,年齡不超過35歲。志願兵退出現役後,由原徵集地縣級人民政府負責安排工作。
四、預備兵役制
1955年第一部《兵役法》頒布後,梅州各縣貫徹“國家實行預備兵役登記”規定,建立起預備役制度,將退出現役的軍人和依照法律應服兵役而未應徵入伍的公民,按規定編入預備役,隨時準備根據國家需要應徵入伍。
1980年8月,國務院、中央軍委頒布《退伍軍人預備役登記統計暫行規定》,決定從是年12月1日起,恢復退伍軍人預備役登記統計工作。梅州各縣根據規定精神,於是年底恢復了預備役登記制度,對退伍軍人逐個進行登記,填寫預備役登記卡片,然後編入所在區、鄉的民兵組織。18~28周歲的退伍軍人和經過訓練的基幹民兵,列入一類預備役;29~35周歲的退伍軍人和普通民兵,列入二類預備役。
1954—1990年梅州市徵兵情況統計表
表8—7
單位:人
年份
徵兵數
備考
年份
徵兵數
備考
年份
徵兵數
備考
1954
4282
1967
未徵兵
1980
2249
1955
3562
缺豐順
1968
5630
1981
284l
1956
2200
1969
3450
1982
1450
1957
未徵兵
1970
5350
1983
1725
1958
4677
1971
缺資料
1984
1650
1959
2099
1972
5100
1985
1150
1960
2050
1973
650
僅在梅縣、興寧五華徵兵
1986
1700
1961
缺資料
1974
上年冬徵兵74年春入伍
1987
1500
1962
1174
缺梅縣蕉嶺數
1975
3615
1988
未徵兵
1963
1508
缺梅縣蕉嶺數
1976
春4000冬3730
1989
1600
1964
2824
缺梅縣蕉嶺數
1977
未徵兵
1990
1880
1965
3980
1978
4408
1966
缺資料
1979
4075

民兵組織

新中國成立初期,在縣、區、鄉建立民兵組織。按縣、區、鄉三級體制設定,縣設支隊,區設大隊,鄉設中隊。凡18~30歲的男女勞動青年,政治純潔,自願參加,經民兵中隊部批准,均可參加民兵組織。1952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兵組織暫行條例》,條例規定“將年滿18~25歲,政治純潔,身體強壯,家庭勞動力充裕的民兵編入基幹團”,各縣按規定相繼成立民兵基幹團。1953年又將基幹團改為民兵基幹隊,下設班、排、連編制。至同年土改結束時止,全區有民兵18萬多人。
1954年9月,各縣人民武裝部奉命改稱兵役局。次年,按照中央指示,在區設立人民武裝部。同年撤區並鄉時,在新設的鄉政府配1名專職武裝幹部,專管民兵工作。
1957年6月,中共中央《關於改進民兵工作的指示》發出後,梅州各地把預備役兵員和民兵結合起來編隊。年底,全區民兵占梅州各縣總人口的40%。
1958年下半年,梅州7縣設7個民兵師,67個人民公社設67個民兵團。師長由兵役局長兼任,政委由縣委書記兼任。公社社長、大隊長分別兼任民兵團、營、連長,公社黨委書記、大隊支部書記分別兼任政委或指導員。
1961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頒發了《民兵工作條例》,各縣按《條例》中“要組織落實、政治落實、軍事落實”的要求,結合農村整風整社,繼續整頓民兵組織,改變貪多求大的做法。整頓後梅州各縣共有7個民師,131個團,民兵人數59.177萬人,占總人口的38%。
1981年冬,梅縣地區貫徹執行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批轉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於調整民兵組織問題的報告》,改革民兵體制,縮小組織範圍。參加民兵的年齡由原來的16~45歲改為18~35歲。嚴格民兵政治和身體條件。並把民兵制度和預備役制度結合起來,基幹民兵為一類預備役,普通民兵為二類預備役。調整後梅縣地區民兵總數為34.857萬人,占人口總數的10.5%。

人口民族

一、人口年增長率
建國後,由於生產發展,社會安定,人民生活提高和衛生醫療條件改善,人口增長速度加快。1990年末,全市總人口為4335425人,比1949年1974994人增加2360431人,41年間增長119.52%,年均遞增率為19.36‰。
1950~1990年梅州市(梅縣地區)各縣總人口統計表
年份
全市合計
梅江區
梅縣
蕉嶺縣
大埔縣
豐順縣
五華縣
興寧縣
平遠縣
1950
2004230
419905
101061
238731
231991
411802
494267
106473
1951
2032891
420728
103124
240044
234344
423203
504153
107259
1952
2062113
425257
105229
241157
237913
428905
514237
109415
1953
2100303
436436
106280
244912
234536
431376
525448
110415
1954
2178508
450617
111245
254867
256505
447442
544127
113705
1955
2216886
456826
113572
258226
265075
455806
551094
116287
1956
2252508
464178
114905
263451
273784
474598
543304
118288
1957
2302536
470262
119150
273311
282925
483862
552010
121016
1958
2317239
469223
120278
278281
284144
487414
554854
123045
1959
2348585
476769
122561
271853
290254
494777
560221
122150
1960
2347772
472153
119406
274729
297935
493031
576187
114331
1961
2391397
470892
125229
277427
310457
502046
587100
118246
1962
2462333
489371
126307
286526
321929
514623
599479
124098
1963
2525058
498076
130917
295221
330084
528702
613997
128061
1964
2530392
507535
133489
302309
339355
542511
623293
131900
1965
2658273
521076
137872
312005
349617
560870
639726
137107
1966
2736545
535086
141389
322011
359187
579607
657129
141936
1967
2815112
550163
143667
331357
369099
598272
676000
146554
1968
2893283
554534
146399
341914
379217
618641
701000
151578
1969
2996539
577447
151343
353375
388693
642063
724332
159340
1970
3083466
591740
155071
359587
403191
663657
745564
164655
1971
3165787
608896
159368
369871
408382
682246
767203
170281
1972
3246450
620878
164552
378277
419812
701329
783490
178112
1973
3330042
633942
168759
386190
430589
721950
804131
184481
1974
3399617
643967
171730
392454
440281
740317
822374
188494
1975
3448109
650079
174230
398148
447987
752177
833842
191646
1976
3480772
654939
175963
402969
454238
760401
838322
193940
1977
3515433
659820
177838
408366
460383
768703
843770
196553
1978
3560017
667144
181805
413772
467063
780709
851093
189431
1979
3618366
676326
184981
420642
476239
797041
861826
201311
1980
3681125
165348
520436
187862
427521
485773
815486
874310
204389
1981
3760520
170538
526755
192088
433970
498858
838888
892179
207244
1982
3843737
176242
535029
195972
441682
512712
861504
909508
211088
1983
3906447
181943
539597
198582
446670
521743
878461
925093
214358
1984
3957459
192246
539335
200866
450275
530727
891475
935624
216911
1985
3997384
200033
540544
202009
453271
536305
903234
943990
217998
1986
4041919
205483
543454
202585
457887
541760
917570
954370
218810
1987
4118937
213331
551692
205048
464668
551518
939453
971088
222139
1988
4177837
219172
559172
204656
468749
559044
956882
987158
223004
1989
4251041
225319
567838
207085
474831
565570
978738
1005585
226075
1990
4335425
229596
573028
209850
480513
574481
1017460
1021822
228675
註:1950~1985年根據《廣東省人口統計資料彙編》統計;1986~1990年按梅州市統計局《統計年鑑》統計。
建國後,進行過四次人口普查:第一次普查,1953年7月1日,興梅7縣總人口2099819人,比1949年增加124825人,4年增長6.32%,年均遞增15.44‰;第二次普查,1964年7月1日,總人口2541586人,比1953年增加441767人,11年增長21.04%,年均遞增17.51‰;第三次普查,1982年7月1日,總人口3774454人,比1964年增加1232868人,18年增長48.51%,年均遞增22.21‰;第四次人口普查,1990年7月1日,總人口4053138人,比1982年增加278684人,8年增長7.38%,年均遞增8.94‰(註:普查總人口比1990年公安年報總人口少282287人,主要是戶口在本地外出一年以上的流動人口及1990年下半年人口自然變動、機械變動的差額)。
二、人口增長率最高和最低的時期
全市淨增率最高是1962~1970年的9年,年均遞增28.64‰,因後期是“文化大革命”無政府主義思潮泛濫,計畫生育工作陷於停頓。增長率最低的是1982~1990年,年均遞增8.94‰,因這幾年計畫生育工作比較落實。
建國後的人口自然增長率,據有資料可查的1955~1990年的36年間,年平均增長為19.67%。其中:1955~1960年為17.9‰;1961~1970年為27.41‰;1971~1980年為19.35‰;1981~1990年為16.54‰。人口自然增長率最低的是1960年和1961年,年均遞增10.56‰,其中1960年負增長0.03‰,是非正常的低增長,主要原因是三年經濟困難時期出生率較低,而死亡率較高。人口自然增長率最高的是1962~1965年,每年增長在30‰以上,其中1962年自然增長30.21‰,1965年增長31.25‰。主要原因是經濟恢復發展後,人口補償性的高生育和低死亡,計畫生育工作又尚未全面開展所致。
三、人口增長最快和最慢的縣
1990年同1949年對比,41年間增長最慢的是梅縣(包括梅江區),增長92.28%;增長最快的是五華,增長153.86%,其次是豐順,增長150.31%,低於全市平均增長水平(119.52%)的有大埔、興寧、蕉嶺、平遠。
梅州市(梅縣地區)各縣區分階段人口增長情況表
縣區別
各年總人口
分階段年均遞增率‰
1958
1961
1970
1980
1990
50—58
59—61
62—70
71—80
81—90
50—90
總計
2317239
2391397
3083465
3681125
4335425
17.92
10.56
28.64
17.84
16.49
19.36
梅江區
165348
229596
梅縣
469223
470892
591740
520436
573028
13.14
1.18
25.71
14.06
9.67
16.09
蕉嶺縣
120278
125229
155071
187862
209850
23.05
13.54
24.03
19.37
11.13
18.75
大埔縣
278281
277427
359587
427521
480513
17.18
-0.10
29.24
17.46
11.75
17.21
豐順縣
284144
310457
403191
485773
574481
23.93
29.96
29.46
18.81
16.91
22.61
五華縣
487414
502046
663657
815486
1017460
21.98
9.91
31.49
20.82
22.37
22.98
興寧縣
554854
587100
745564
874310
1021822
15.16
19.81
26.85
16.06
15.71
18.36
平遠縣
123045
118246
164655
204389
228675
16.67
-1.32
37.47
21.85
11.29
19.92
四、人口增長低於全省而高於全國平均增長水平
41年的年均遞增率比全省低0.84‰,比全國高0.97‰。1971~1990年的20年,年均遞增率比全省低1.51‰,比全國高1.03‰;1981~1990年的10年,年均遞增率比全省低3.09‰,比全國高1.69‰。從人口增長情況看,梅州市(梅縣地區)的人口控制和計畫生育工作處於全省中間狀態。
梅州市(梅縣地區)、廣東省、全國人口增長比較表
單位
各年總人口(萬人)
90年比80年
90年比70年
90年比49年
1990年
1980年
1970年
1949年
增長%
年均遞
增‰
增長%
年均遞增‰
增長%
年均遞增‰
梅州市
433.54
368.11
308.35
197.50
17.77
16.49
40.60
17.18
119.52
19.36
廣東省
6346.00
5227.67
3842.21
2794.66
21.39
19.58
44.81
18.69
127.08
20.20
全國
114330
98705
82992
54167
15.83
14.80
37.76
16.15
111.07
18.39

政治體制

領導班子

梅縣地委領導人任職表
機構名稱
姓名
籍貫
職務
任期
說明
梅縣地委(1965年6月~1968年8月)
馬一品
鄭希
黃中強
栗恩仲
田心
張斌
張正甫
黃風章
周敬民
李子民
張忠
曾韜
河北平谷
廣東潮陽
廣東河源
山東莘縣
廣東東莞
廣東五華
山西
河北
河南
廣東揭西
河南孟縣
書記
副書記
副書記
副書記
副書記
副書記
常委
常委
常委
常委兼秘書長
常委
常委
1965.6~1965.8
1965.6~1965.8
1965.6~1968.8
1965.6~1968.8
1965.8~1966.8
1966.5~1968.8
1965.9~1968.8
1965.9~1968.8
1965.9~1968.8
1965.9~1968.8
1965.9~1968.8
1965.12~1968.8
1965.8~1968.8改任第一書記1965.8~1968.8改任第二書記
梅縣專區革命委員會核心小組(1968年8月~1971年2月)
曾韜
楊劍
肖功九
張正甫
李萬永
馬一品
趙月光
張紹恭
李彤
趙德斌
河北
山西
山東
河北平谷
山西
組長
組長
副組長
副組長
副組長
副組長
組員
組員
組員
組員
1968.8~1969.1
1969.1~1971.2
1968.8~1969.1
1968.8~1971.2
1969.1~1971.2
1970.3~1971.2
1968.8~1969.1
1968.8~1969.4
1968.8~1969.4
1969.1~1971.2
梅縣地委 (1971年2月~1987年12月)
楊劍
胡辰祥
原魯
鄭國雄
李慶芬
徐丹華
馬一品
李萬永
胡辰祥
趙德斌
范芝祥
楊鑒書
趙伯英
李清文
王亞寧
鄭長勤
梁集祥
李國瑤
李海
徐丹華
羅漢明
陳槐珍
李國泰
張正甫
趙德斌
趙保立
周剛
劉彪
殷誠
劉茵
栗恩仲
田心
黃鳳章
廖建祥
刑建坤
魏法娣
鄭希
魏潘堯
賈德芳
任志文
王亞寧
鄭長勤
羅漢明
楊玉清
呂雲
趙新周
李海
宋金英
常四維
李國瑤
劉振武
任志文
楊玉清
陳槐珍
周剛
鄧漢民
潘宏啟
何萬真
魏潘堯
塗麟清
楊增培
羅漢明
宋金英
河北
河北
山西
廣東中山
廣東增城
廣東五華
河北平谷
山東
河北
山西
河北
廣東平遠
河北
遼寧
河北
山東
廣東梅縣
廣東梅縣
黑龍江
廣東五華
廣東興寧
廣東興寧
廣東梅縣
山西
山西
河北
河南
山東
山東
廣東東莞
河北
廣東梅縣
遼寧
廣東五華
廣東衡陽
廣東五華
山西
河北
河北
山東
廣東興寧
河北
山西陽城
河北趙縣
黑龍江依安
河北
廣東梅縣
河北衡水
河北
河北
廣東興寧
河南
湖南
廣東梅縣
廣東平遠
廣東五華
廣東平遠
廣東大埔
廣東興寧
河北
書記
書記
書記
書記
書記
書記
副書記
副書記
副書記
副書記
副書記
副書記
副書記
副書記
副書記
副書記
副書記
副書記
副書記
副書記
副書記
副書記
副書記
常委
常委
常委
常委
常委
常委
常委
常委
常委
常委
常委
常委
常委
常委
常委
常委
常委
常委
常委
常委
常委
常委
常委
常委
常委
常委
常委
常委
委員
委員
委員兼秘書長
委員
委員
委員
委員
委員
委員
委員兼秘書長
委員
顧問
1971.2~1974.2
1974.2~1977.5
1977.5~1982.7
1982.8~1983.7
1983.7~1986.5
1986.5~1987.12
1971.2~1972.11
1971.2~1976.1
1972.11~1974.2
1973.2~1976.6
1975.2~1979.12
1975.2~1979.2
1976.6~1983.7
1976.12~1982.7
1976.12~1979.6
1979.2~1983.7
1979.5~1981.10
1981.8~1985.7
1982.7~1985.6
1982.8~1986.5
1982.8~1983.7
1985.9~1987.12
1985.9~1987.12
1971.2~1975.10
1971.2~1973.2
1971.2~1977.11
1971.2~1982.7
1971.2~1972.1
1971.3~1973.10
1971.7~1973.5
1973.2~1979.2
1973.5~1977.11
1973.5~1975.10
1973.5~1977.9
1973.5~1976.1
1973.3~1979.2
1975.2~1976.1
1976.6~1979.2
1976.6~1978.12
1976.6~1982.7
1975.7~1976.12
1975.10~1979.2
1978.2~1982.7
1978.12~1982.7
1978.12~1979.6
1979.2~1982.8
1979.2~1982.7
1979.2~1982.7
1979.3~1982.7
1979.5~1981.8
1979.8~1982.7
1982.8~1986.8
1982.8~1983.7
1982.8~1983.7
1983.7~1986.8
1983.7~1987.12
1983.7~1987.12
1983.7~1986.8
1986.8~1987.12
1986.8~1987.12
1986.8~1987.12
1986.8~1987.12
1982.8~1986.10
常委改設委員制(下同)
建國後梅縣地區行政領導人任職表
梅縣專員公署(1965.6~1967.4)
職務
姓名
性別
籍貫
任免職時間
備註
專員
黃中強
河源
1965.6~1967年初
上海“一月風暴”後由“造反派”奪權無文
件正式免職
副專員
張正甫
山西沁源
1965.7~1967年初
副專員
黃風章
河北獻縣
1965.10~1967年初
副專員
周敬民
河南信陽
1965.10~1967年初
專區“抓革命、促生產”領導小組(1967.4~1968.3)
職務
姓名
性別
籍貫
任免職時問
組長
曾韜
1967.4~1968.3
副組長
趙月光
1967.4~1968.3
副組長
張紹恭
1967.4~1968.3
副組長
范全福
1967.6~1968.3
副組長
于海學
1967.6~1968.3
組員
李彤
1967.4~1968.3
組員
劉奇
1967.4~1968.3
組員
王煥昌
1967.4~1968.3
組員
程天錫
1967.4~1968.3
組員
肖功九
1967.6~1968.3
組員
周鳳泰
1967.8~1968.3
組員
殷誠
山東
1967.8~1968.3
專區(地區)革命委員會(1968.3~1979.4)
職務
姓名
性別
籍貫
任免職時間
主任
曾韜
1968.3~1969.1
主任
楊劍
河北
1969.1~1974.2
主任
胡辰祥
河北
1974.2~1977.5
主任
原魯
山西
1977.5~1979.4
副主任
李彤
1968.3~1969.1
副主任
肖功九
1968.3~1969.1
副主任
張正甫
山西
1968.3~1975.10
副主任
葉光華
梅縣
1968.3~1979.4
副主任
劉小進
梅縣
1968.3~1971.1
第一副主任
馬一品
河北平谷
1969.8~1972.11
第一副主任
胡辰祥
河北
1972.11~1974.2
副主任
李萬永
山東
1969.1~1976.1
副主任
趙德斌
山西
1969.3~1976.6
副主任
周剛
河南
1970.12~1979.4
副主任
趙保立
河北
1971.2~1977.11
副主任
劉茵
1972.7~1973.5
副主任
范芝祥
河北
1975.2~1979.4
副主任
楊淦書
平遠
1975.2~1979.4
副主任
鄭希
潮陽
1975.2~1976.1
副主任
王亞寧
河北
1975.7~1979.4
副主任
鄭長勤
山東
1975.10~1979.4
副主任
趙伯英
河北
1976.6~1979.4
副主任
魏潘堯
五華
1976.6~1979.4
副主任
廖建祥
梅縣
1976.6~1977.9
副主任
任志文
河北
1976.6~1979.4
副主任
李清文
遼寧
1976.12~1979.4
常委
趙月光
1968.3~1969.1
常委
范全福
1968.3~1969.5
常委
張紹恭
1968.3~1969.1
常委
黃鳳章
河北
1968.3~1975.2
常委
趙新周
河北
1968.3~1979.4
常委
周敬民
河南
1968.3~1970.
常委
丘克明
揭陽
1968.3~1979.4
常委
何蘭清
蕉嶺
1968.3~1979.4
常委
周剛
河南
1968.12~1970.12
常委
王振國
1969.3~1971.2
常委
殷誠
山東
1969.4~1973.10
常委
王煥昌
1969.4~1969.9
常委
馬進修
1969.5~1972.
常委
趙保立
河北
1969.9~1971.2
常委
於洪福
1969.9~1970.5
常委
劉彪
1970.4~1972.1
常委
徐良
1970.12~1971.
常委
任真
1972.9~1973.5
常委
張寶玷
上海
1973.5~1975.2
常委
任志文
河北
1973.5~1976.6
常委
宋金英
河北
1973.5~1979.4
常委
常四維
山西榆社
1976.6~1979.4
常委
解英
山東
1976.6~1979.4

梅縣地區行政公署(1979.4~1987.12)
職務
姓名
性別
籍貫
任免職時間
專員
梁集祥
梅縣
1979.4~1981.9
專員
李國瑤
梅江區
1981.9~1985.7
專員
徐丹華
五華
1985.7~1986.5
專員
陳槐珍
興寧
1986.5~1987.12
副專員
李國瑤
梅江區
1979.4~1981.9
副專員
任志文
河北
1979.4~1982.7
副專員
解英
山東
1979.4~1979.9
副專員
丘克明
揭西
1979.4~1982.7
副專員
周玉堂
河北
1979.4~1983.7
副專員
李青
興寧
1979.4~1983.7
副專員
史旭升
遼寧
1979.4~1981.9
副專員
劉水
梅縣
1979.7~1981.9
副專員
徐丹華
五華
1982.7~1983.7
副專員
李濟民
揭西
1982.7~1987.12
副專員
周剛
河南
1982.7~1983.7
1986.8~1987.12
副專員
秦臭橫
山西長治
1982.7~1983.7
副專員
陳槐珍
興寧
1983.7~1985.10
副專員
侯耿盛
梅縣
1983.7~1987.12
副專員
陳玉嬌
梅縣
1983.7~1987.12
副專員
游寧豐
福建
1985.9~1987.12
副專員
何萬真
平遠
1986.8~1987.12
秘書長
劉輝
揭陽
1982.9~1987.12

機構設定

梅州自南漢乾和三年(後晉開運二年,945)建州起,便有地方的國家行政機關。清代及其以前,州(府)為州衙署、府衙署,統管其轄屬各縣;縣為縣衙署。民國時期督察區為專員公署;縣為縣政府。建國後,專(地)區先後為專員公署行政公署;縣為縣人民政府。民國時期和1949年以後的專區(地區),都只是省派出機關所管轄的區域,不是一級行政區域,因而沒有地方的國家權力機關參議會(民國時期)、人民代表大會,也沒有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這一參政議政的、具有廣泛代表性的統一戰線組織。1988年梅縣地區實行地改市以後,梅州市才作為一級行政區域,誕生了市人民代表大會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協。市人大、政府、政協與市委(中國共產黨梅州市委員會)、市紀委(中國共產黨梅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領導人合稱“市五套領導班子”。
行政機構設定
(一)興梅區政務委員會的工作機構(1949.10~1950.2) 
興梅區政務委員會為新舊交替時期設立的組織機構,共設立秘書科、公安科、財政科、工商科、農業科、文教科、交通科(對外稱交通管理處)、僑務委員會、稅務分局等政府工作部門。此外,還設有南方人民銀行興梅分行、南方貿易公司興梅分公司、興梅人民合作事業推進社等事業機構。
(二)興梅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與廣東省人民政府興梅區專員公署(1950.3~1952.10) 
專署建立後,工作機構作過三次較大的調整。至併入粵東辦事處時(1952年10月),專署設立的工作部門共有13個,另有其他機構。
(三)粵東辦事處、粵東行署、汕頭專員公署的工作機構(1952.10~1965.6) 
在這一時期間,今梅州各縣(區)均先後歸粵東辦事處、粵東行署、汕頭專員公署管轄,署址先後設在潮安、汕頭。在梅州境內無專區一級政府機構。
(四)梅縣專員公署的工作機構(1965.6~1967.4)
梅縣專員公署是由汕頭專員公署各工作部門分出部分人員組建而成,作為全省機關革命化試點,機構設定和人員配備都比較精簡,約相當於原汕頭專署三分之一的規模。
(五)“抓促小組”、“地革委”的工作機構(1967.4~1979.4) 
梅縣專區革命委員會(後更名為梅縣地區革命委員會)的工作機構,設有“四大組”:辦事組、政工組、生產組、保衛組。後來多次進行調整。其中最大的一次是1973年2月撤銷生產組、保衛組,5月撤銷政工組,恢復部、委、辦、局等機構設定。辦事組至1976年1月撤銷(組內各辦公室先於1973年12月改為科)。
(六)地區行政公署的工作機構(1979.4~1987.12)
1979年4月,梅縣地區革委會撤銷,設立梅縣地區行政公署,原地革委工作機構更換名稱,成為行署工作機構。1983年10月前後進行機構改革,行署工作機構作了較大的調整:一是將局改為處;二是撤銷合併了一些單位;三是將具有經濟職能的局改為公司,仍賦行政職能。經調整,行署的工作部門有30個,賦予行政管理職權的處級公司有9個,直屬事業單位有8個。此後,行署又新增設了一些機構。
梅縣地區行署工作部門、企事業單位機構設定一覽表
歸口系統
機構性質
1979.12
1983.12
1987.12
行署口
行署工作部門
行署辦公室
行署辦公室
行署辦公室
人事處
人事處
僑務辦公室
僑務辦公室
檔案局
審計局
對外經濟工作委員會
對外經濟工作委員會
對外貿易局
外貿處、外貿公司
外貿局
行署事業單位
地方志辦公室
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
駐廣州辦事處
駐廣州辦事處
駐廣州辦事處
駐深圳興梅實業聯合公司
駐深辦事處、興梅實業聯合公司
直屬企業
地區旅遊總公司
經委口
行署工作部門
經濟委員會
經濟委員會
經濟委員會
標準計量管理處
直屬企業單位
地方交通局
行署交通局
交通處
輕工業局
第一輕工業公司
第一輕工業公司
第二輕工業公司
第二輕工業公司
電力工業局
醫藥聯合公司
醫藥聯合公司
建築材料工業公司
建築材料工業公司
礦山冶金工業公司
冶金礦產公司
陶瓷公司
煤炭工業局
煤炭工業公司
煤炭工業公司
化學工業局
化學工業公司
化學工業公司
機械工業局
機電工業公司
機械工業公司
電子工業公司
冶金工業局
冶金工業局
滌綸絲廠
財貿口
行署工作部門
財貿辦公室
財貿辦公室
財政局
財政處
財政處
稅務處
稅務局
商業局
商業處
商業處
供銷合作社
省社梅縣地區辦事處
省社梅縣地區辦事處
工商行政管理局
工商行政管理處
工商行政管理處
糧食局
糧食處
糧食處
行署事業單位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梅縣地區支行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梅縣地區支行
中國人民銀行梅縣地區中心支行
中國農業銀行梅縣地區分行
直屬企業
△省石油公司梅縣分公司
農委口
行署工作部門
農林水辦公室
地區農業委員會
綠化委員會
綠化委員會
農業局
農業處
農業處
林業局
林業處
林業處
水利電力局
水利電力處
水利電力處
社隊企業管理局
農村集體企業管理處
鄉鎮企業管理處
國土處
計畫口
行署工作部門
計畫委員會
計畫委員會
計畫委員會
勞動局
勞動處
勞動處
知青辦
統計處
統計處
物價處
物價處
基本建設局
基本建設委員會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處
建設委員會
環境保護辦公室
直屬企業
物資局
物資公司
物資公司
文教科委口
行署工作部門
文教辦公室
教育局
教育處
教育處
科學技術委員會
科學技術委員會
科學技術委員會
文化局
文化處
文化處
廣播事業管理局
廣播電視服務中心
廣播電視處
地震局
地震局
衛生局
衛生處
衛生處
計畫生育委員會
計畫生育委員會
計畫生育委員會
體育運動委員會
體育運動委員會
體育運動委員會
行署直屬事業單位
嘉應大學
省電大梅縣地區中心分校
電視大學
梅州教育學院
嘉應教育學院
東山中學
東山中學
地區農業學校
國土處
廣東省梅縣衛生學校
廣東漢劇院
廣東漢劇院
廣東漢劇院
梅江報社
梅江報社
梅江報社
黃塘醫院
黃塘醫院
政法口
司法機關
中級人民法院
中級人民法院
中級人民法院
省檢察院梅縣分院
省檢察院梅縣分院
省檢察院梅縣分院
行署工作部門
公安局
公安處
公安處
司法處
司法處
民政局
民政處
民政處
省屬駐梅單位
事業(企業)單位
廣東省梅縣地區郵電局
廣東省梅縣地區郵電局
廣東省梅縣地區郵電局
廣東省梅縣地區電力工業局
廣東省梅縣地區電力工業局
廣東省梅縣地區公路局
廣東省梅縣地區公路局
廣東省梅縣地區公路局
△廣東省梅縣地區汽車運輸公司
廣東省梅縣地區汽車運輸公司
廣東省梅縣地區汽車運輸公司
△廣東省梅縣航運局
廣東省梅縣航運局
廣東省梅縣航運公司
廣東省梅縣航道局
△廣東省梅縣地區礦務局
廣東省梅縣地區礦務局
廣東省梅縣地區礦務局
廣東省煤礦專用設備廠
廣東省煤礦專用設備廠
廣東省四望蟑礦務局
廣東省四望嶂礦務局
廣東省四望嶂礦務局
廣東省煤炭基本建設公司
△廣東省梅隆鐵路管理處
△廣東省梅隆鐵路管理處
△廣東省梅隆鐵路管理處
梅縣有色金屬公司
七二三地質大隊
七二三地質大隊
七二三地質大隊
廣東省長潭水電廠
廣東省梅縣鹽業公司
中國銀行梅縣分行
中國銀行梅縣分行
中國銀行梅縣分行
農業銀行梅縣地區分行
工商銀行梅縣分行
人民建設銀行梅縣分行
保險公司梅縣分公司
△廣州商檢局梅縣商檢處
△商品檢驗局梅縣處
梅縣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嘉應師範專科學校
氣象局
氣象處
氣象處
廣東省梅州監獄
廣東省廣福茶場
註:1.行署在表列三個時間之外還曾經設立過的工作機構有:外事辦公室、經濟研究室、水產局、農田基本建設指揮部辦公室、沼氣辦公室、農村經濟開發中心等。
2.文化局、廣播電視局、漢劇院、梅江報社歸口地委宣傳部管理。
3.單位名稱前有“△”符號的為省主管系統與地區雙重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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