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2021-2030年)

梅州市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2021-2030年)是梅州市農業農村局於2023年5月4日頒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梅州市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2021-2030年)
  • 頒布時間:2023年5月4日
印發通知,全文,內容解讀,

印發通知

各縣(市、區) 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各單位:
根據《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梅州市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2021-2030年)的批覆》(梅市府函〔2023〕52 號) 要求,現將《梅州市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 (2021-2030 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梅州市農業農村局
2023年5月4日

全文

《梅州市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 (2021-2030 年)》全文內容詳見結尾附屬檔案:

內容解讀

關於《梅州市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2021—2030年)》的解讀
一、制定背景
  高標準農田是國家糧食安全的“壓艙石”。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高標準農田建設,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強調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扛起糧食安全的政治責任,實行黨政同責;要建設高標準農田,真正實現旱澇保收、高產穩產。省政府批覆的《廣東省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2021—2030年)》,明確了新一輪全省高標準農田建設的目標任務。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糧食安全,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決策部署,統籌推進我市新一輪高標準農田建設,確保如期完成國家、省下達的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編制了《梅州市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2021-2030年)》。
  二、制定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國家糧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見》(國辦發〔2019〕50號)、《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2021-2030年)》、《廣東省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2021-2030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GB/T 30600)、《耕地質量等級》(GB/T 33469)、《農田建設管理辦法》(農業農村部令2019年第4號)、《高標準農田建設質量管理辦法(試行)》、《關於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建後管護的通知》(粵農農辦〔2020〕201號)、《梅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梅州市農業農村現代化“十四五”規劃》、《梅州市水利發展“十四五”規劃》等。
  三、主要內容
  《規劃》共分八個章節,第一章為背景與依據,第二章為現狀與形勢,第三章為建設總體要求,第四章為建設內容和建設任務,第五章為建設分區和建設重點,第六章為建設監管和建後管護,第七章為效益分析,第八章為保障措施。結合我市實際,《規劃》提出了建設總體要求、建設內容和建設任務、建設分區和建設重點、六個管理措施和六個保障措施。
  (一)提出建設總體要求。堅持六個基本原則:政府主導,多元投入;整體推進,連片建設;突出重點,合理布局;建改並重,確保質量;建管結合,長效利用;依法管理,嚴控非農。明確總體目標: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設施配套、田間道路暢通、高效有序運行、科技先進適用、優質高產高效。建設目標:確保到2025年累計建成151.73萬畝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24萬畝。到2030年累計建成153.73萬畝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48萬畝,以此穩定保障畝均糧食增產10%以上糧食產能。把高效節水灌溉與高標準農田建設統籌規劃、同步實施,規劃期內完成1.67萬畝新增高效節水灌溉建設任務。
  (二)明確建設內容和建設任務。提出水利措施、農業措施、田間道路、田塊整治、耕地質量等建設標準、主要建設內容和各縣(市、區)建設任務。
  (三)明確建設分區和各區建設重點及示範工程建設。
  (四)實行六個管理措施:一是統一上圖入庫,二是嚴格建設監管,三是強化質量監管,四是規範竣工驗收,五是加強建後管護,六是嚴格保護利用。
  (五)落實六個保障措施:一是完善體制機制,落實建設責任;二是做好規劃銜接,確保有效建設;三是加大投入力度,推進資金整合;四是嚴格項目管理,精心組織實施;五是開展科技示範,推進技術創新;六是科學合理評價,確保實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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