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桐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是桐廬縣的一個管理綜合事務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桐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外文名:Tonglu's people government office
  • 類型:辦公室
  • 地點:桐廬縣
  • 主要責職: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主要職責
縣政府辦公室(與縣政府法制辦公室合署辦公,增掛縣政府外事辦公室、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是協助縣政府領導處理縣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一)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公布的公文。
(二)受理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請示縣政府的公文,受縣政府委託或交辦,組織有關協調工作,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三)根據縣政府的工作重點和縣政府領導指示,組織或參與調查研究,並及時綜合各方面信息,提出建議。
(四)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貫徹落實上級政府和縣政府檔案、縣政府會議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執行情況,及時向縣政府報告,提出建議。
(五)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和組織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的事項。
(六)負責縣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和縣政府領導的重要內外事活動安排。
(七)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和督促檢查工作。
(八)負責、指導全縣政務信息化工作及行政系統的有關辦公室建設等工作事宜。
(九)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重大事故。
(十)承擔縣政府外事辦公室主管全縣外事工作職能,負責辦理因公出國(境)人員的有關手續及提供諮詢服務,負責接待來訪外賓,協調組織有關外事工作事宜。
(十一)承擔縣政府法制辦公室主管全縣綜合性法制工作的職能,負責縣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或組織起草、審核、報送備案、清理;審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報送縣政府審議的規範性檔案,協調審查過程中的有關問題;受縣政府的委託,對全縣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執法行為實施監督;辦理縣政府的行政複議案件、行政應訴案件和行政確權案件;負責組織對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鎮鄉、街道法制幹部的業務培訓和指導。
(十二)承擔縣人民防空辦公室主管全縣人防工作的職能,組織開展全縣平時防空建設和戰時防空襲鬥爭;承擔人防行政許可和行政執法工作。
(十三)負責綜合協調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十四)負責、指導全縣行政機關政務公開工作,承擔縣政府政務公開的具體工作。
(十五)負責管理縣機關事務局、檔案局、信息中心、房改辦(住房公積金管理桐廬分中心)、國際交流服務中心的工作。(十六)辦理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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