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桐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主管全市城鄉建設的市政府組成部門,負責全市城鄉規劃建設及行業管理。內設辦公室(法制科)、財務科、行政許可科、市規劃局、建築工程管理處、公用事業處、城市建設科、村鎮建設科、總工室、牆改和散裝水泥辦公室十個科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桐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地區:桐城市
  • 單位:事業單位
  • 職能:城鄉規劃
工作職能
1、負責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測繪和建築設計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總體規劃、專項規劃、控制性規劃、修建性規劃、市政建設規劃及全市城鎮體系規劃的編制;負責全市鄉鎮總體規劃的審查報批;參與全市土地利用規劃的審查和重要建設項目的選址;參與負責歷史文化名城的申報、保護工作;管理城市建設檔案。
2、負責全市工程建設和城市建設的建築施工、建築安裝和建築裝飾裝修行業管理工作,指導、監察、管理建築市場準入、施工許可、工程監理以及工程質量、安全和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管理對外建築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業務。
3、負責城市供水節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公共客運(含出租客運)、園林、雕塑和風景名勝區的建設管理工作;管理城市規劃區地下水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管理城市規劃區的綠化工作;指導、監督城市市容環境治理。
4、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經濟定額;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
5、負責住宅建設和城市房地產綜合開發管理工作,規範房地產開發市場;負責住宅建設現代化工作;負責商品房預售審查工作;負責房地產市場、房地產產權產籍管理;指導生活小區和公共服務區的物業管理工作;參與住房制度改革;參與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
6、負責全市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市政設施工程的抗震設防以及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
7、監督建制鎮、鄉集鎮、村莊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建制鎮、鄉集鎮與村莊規劃工作。
8、負責全市建材行業的管理工作;指導牆體材料改革和發展散裝水泥工作;組織建設新技術、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的推廣和套用。
9、負責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指導監督全市鄉鎮房屋拆遷工作.
10、負責建設法律法規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普法教育工作。
11、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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