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辦公地址:象山區環城西二路5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政府電文收發運轉工作,包括收文、呈閱、轉辦、交辦、督辦等各項工作。
(二)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三)負責起草年度《政府工作報告》以及區政府上報的綜合性材料。
(四)負責政府公文核稿、印製、管理工作。
(五)負責對應區長、副區長的秘書工作及政務活動安排,處理督辦區領導簽批的文電、信函、指示。
(六)組織辦理政府會議的準備、記錄和會議紀要等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實施。
(七)根據區政府領導的指示或辦理檔案的需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的關係,對有關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決定。
(八)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為區政府領導決策服務。
(九)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區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十)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部門、街道辦事處、鄉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一)政府入口網站建設管理運行更新維護工作。
(十二)依法公開政府信息。
(十三)做好有關接待和行政事務工作,為區政府領導服務。
(十四)負責協調組織區政府的各種工作督查、辦理落實區政府主要領導批示、開展民情調查和督查調研。 1.決策督查。政府授權對上級和本級人民政府重大決定決策、重要工作部署、重大事項落實情況的督查下發督查通報;
2.民情調查。圍繞領導關注、民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民情調查活動,並對所發現問題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
3.專項查辦。一是對市政府督查室交辦的查辦件以及區政府主要領導交辦的批示件進行調查核實,並提出查處意見;二是政府授權對區政府黨組會議、區長辦公會議、政府全體會議決定事項和重要現場辦公會議、專業會議決定的重要事項落實情況的督查;三是政府授權對重要檔案、電報規定事項落實情況的督查。
4.人大代表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承辦、答覆和督辦。
5.完成區委、區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秦振福
區政府辦主任
主持辦公室全面工作,協助區長處理區政府日常工作。

內設機構

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灕江風景名勝區管理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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