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象山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是一個行政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根據黨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本區實際,擬訂區機關後勤工作的規定和管理方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區機關部門經費開支的審核報銷結算工作;
(三)負責區機關公務車輛的統籌管理,具體負責區四家班子領導車輛的相關經費保障及維修等管理工作;
(四)負責區機關綜合辦公大樓的水、電的使用維護和維修工作;負責區機關會議室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區機關綜合辦公大樓節假日亮化、裝飾工作和大型活動籌備服務工作;負責全區公共機構節能減排工作;
(五)負責區機關綜合辦公大樓內的國有資產的物業管理;負責區機關辦公用房的調配、維護和修繕工作;
(六)負責區機關綜合辦公大樓、四家班子領導辦公室環境衛生保潔工作;
(七)負責區機關綜合辦公大樓治安、保衛、車輛停放及消防工作;配合區信訪局做好上訪民眾的疏導工作;
(八)負責區機關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
(九)負責區四家班子領導及區機關綜合辦公大樓內辦公單位報刊、郵件的收發工作;負責區機關文印室設備日常管理維護及為各部門提供文印服務;負責區機關綜合辦公大樓計算機網路維護工作;
(十)負責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