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象山區應急管理局

桂林市象山區應急管理局

桂林市象山區應急管理局是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桂林市象山區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桂林市象山區環城西二路5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承擔象山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2、綜合管理轄區安全生產工作。受委託組織起草全區安全生產方面的地方性規定和行政規定草案、研究擬定全區安全生產工作措施、全區工礦商貿行進有關綜合性安起生產規定、組織實施工礦商貿地方性安全生產標準。
3、依法行使全區安全年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區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定期分析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好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4、依法行使全區非煤礦山安全監察職權、依法監察非煤礦山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和其它安全生產條件、段備設施安全和作業場所專業衛生情況、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企業依法進行查處、按規定參與非煤礦山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5、綜合管理全區生產安事故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依法組織、協助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協助桂林市對區內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6、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經營工作。
7、指導全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依法協助市安監局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各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發證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8、負責監督管理全區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 (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9、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政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10、依法組織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11、協助市安監局組織實施安全工程師、安全主任執業資格制度和監督註冊安全主任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工作。
12、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13、承辦轄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馮清武
局長
主持應急管理局全面工作。

內設機構

象山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象山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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