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臨桂區財政局

桂林市臨桂區財政局

桂林市臨桂區財政局是桂林市臨桂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桂林市臨桂區財政局
  • 性質: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及其他有關政策;擬定和組織實施全區財政稅收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貫徹執行市與縣區、縣區與鄉(鎮)以及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二)根據有關法規擬定全區財政、預算、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稅收、財務、會計等方面的具體實施方法。
(三)編制年度區本級財政預、決算草案,組織本級總預算的執行;匯總全縣預決算;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會)報告財政預決算及其執行情況;監督區鄉兩級財政預算的執行;管理區本級財政收支,管理非稅收入和財政專戶對社會財力進行綜合平衡;管理有關政策性基金。
(四)參與制定全區巨觀經濟政策,參與企業、基建投資、勞動工資、物價、經濟貿易、外匯、科技、教育、住房、社會保障等改革,對全區經濟運行和國民收入分配進行有效的調控。
(五)負責監督執行國家稅法和稅收條例、決定、規定及有關實施細則,承辦向上級財政部門對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特案減免稅申報。
(六)細化財政預算,編制部門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強化財政支出管理,指導鄉(鎮)財政工作。
(七)管理區財政公共支出;監督執行國家、自治區、市的有關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制度以及上級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監督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事業財務規則》;管理區直屬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和資產;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制度,監督管理政府採購工作;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有關專用票據;監督執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
(八)辦理和監督區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負責基本建設、城市維護費、挖潛改造資金、科技三項費用、排污費支出、教育費附加、教育附加費、農業綜合開發等專項資金的管理。
(九)管理區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定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十)貫徹執行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方針政策、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國有企業的清產核資、資本金權屬界定和登記;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評價、管理和監督財產評估業務;負責企業績效評價考核;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
(十一)管理和監督區人民政府的國內外債務;管理利用外國政府、世界銀行等境外貸款。
(十二)監督執行會計規章制度、《企業會計準則》,監督執行政府總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承擔區政府投資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理和指導全縣會計工作。
(十三)監督財稅政策、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四)對全區財政科學研究,制定全縣財政教育計畫,組織全縣財政幹部和會計人員的培訓;負責財政宣傳和財政信息工作。
(十五)承辦區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財政局設17個職能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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