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桂林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桂林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於2019年3月,是桂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新組建的桂林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整合了原市工信委職責,並加掛桂林市大數據發展局牌子,有利於我市補齊短板,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加快全市工業振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桂林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成立時間:2019年3月18日
  • 辦公地址:桂林市臨桂區西城中路69號西輔樓8層
  • 性質桂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歷史沿革

2019年3月18日,桂林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正式掛牌成立。新組建的桂林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整合了原市工信委職責,同時加掛桂林市大數據發展局牌子。

主要職責

桂林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統籌協調,對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分析並提出意見建議;提出全市工業高質量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工業高質量發展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參與全市國民經濟發展戰略和目標的研究制定,收集、整理、發布工業和信息化信息。
(二)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制定貫徹國家產業政策的實施意見,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研究提出產業結構發展方向和重點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擬定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全市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調節經濟日常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協調煤電油運氣等重要生產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產運需儲銜接和緊急調度;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運,負責全市鐵路、公路、水路、航空貨物運輸和生產要素協調。
(四)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承擔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資金、基金安排的建議,協調重大工業項目融資;指導工業和信息化投資項目的招標管理工作。
(五)擬定並組織實施機械、汽車、冶金、有色金屬、石化建材、電子信息等工業行業的管理工作;推進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負責輕工、紡織、食品、醫藥等行業的管理,負責全市繭絲綢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傳統工藝美術保護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六)負責全市中小企業的巨觀指導,負責擬訂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促進中小企業、非公(民營)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擬定全市農產品加工業規劃發展政策和項目的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農產品加工項目計畫,開展促進鄉鎮企業發展的相關工作。
(七)負責全市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負責民爆器材生產、經銷管理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擬定煙花爆竹行業規劃,承擔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和各軍工部門需要地方政府辦理的業務。
(八)負責全市工業園區管理,擬訂全市工業園區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及布局;負責統籌推進全市工業園區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九)研究擬訂推進工業技術進步、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工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相關科技成果產業化;負責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和評價,指導工業技術創新平台建設;組織實施工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工業質量和品牌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的管理工作;負責電力、石油、天然氣的工業行業管理;研究提出電力工業發展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規劃促進政策;統籌推進國家工業綠色發展政策和規劃;開展節能執法監察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工作;負責全市散裝水泥的推廣工作。
(十一)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經濟領域生產性服務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制定相關的支持政策、生產性服務業標準;推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促進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發展,推進總集成總承包、供應鏈管理、電子商務等與製造業密切相關的生產性服務業重點領域發展。
(十二)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負責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行業管理;指導工業領域信息化和網路安全工作,協調工業行業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和應急處置工作。
(十三)指導協調全市大數據產業發展,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大數據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提出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市本級信息化、數位化領域的財政性資金(專項資金)年度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審核市本級信息化、數位化領域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承擔專項資金申報工作;協調推動政府、社會重要信息資源的共建共享和開發利用,協調推進數字基礎設施建設。
(十四)組織指導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企業開拓市場,綜合分析市場動態和發展趨勢,支持工業企業擴大市場份額;推進工業品的銷售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的投資促進、對外合作交流和招商引資工作;承擔“一帶一路”、東協經濟合作有關工作;指導全市承接產業轉移工作。
(十六)負責組織全市工程、經濟、工藝美術、職工教育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與市行政審批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承擔的行政審批及相關事項劃入市行政審批局,市行政審批局統一實施市政府確定列入集中審批的行政審批事項及相關事項的依法受理、審查、審批及決定送達,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行政審批職能劃轉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加強並做好事中事後監管工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和市行政審批局建立審管互動和信息雙向反饋機制,確保審批和監管無縫對接。

領導分工

局長:鄒愛兵
副局長:陳雄文
副局長:莫國才
紀檢組長:韋海江
副局長:葉濤
副局長:向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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