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特質(traits)是指個人在大多數情況下表現出來的相對穩定而持久的特性。
根源特質指的是行為之間成一種關聯,會一起變動而形成單一的、獨立的人格維度。處於人格結構的內部,是人格結構中最重要的部分,也是一個人表面行為的最終根源。根源特質制約著表面特質。每一種表面特質都源於一種或多種根源特質,且一種根源特質能夠影響多種表面特質。根源特質可以視為人格的基本元素,我們的一切行為無不受它影響。
根源特質中又可分為體質特質和環境特質。體質特質由先天的生物因素所決定,如興奮性、情緒穩定性等。環境特質則由後天的環境因素所決定,如焦慮、有恆心等。
英文名(source tra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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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特爾16種個性因素測驗是由美國心理學家(R.B.Cattell)用因素分析的方法編制的。他認為人的個性是由許多特性所構成的,由於各種特性在一個身上的不同組合,構成了一個不同於他人的獨特個性。他把人的個性分為“表面特質”和“根源特質”,所謂表面特質是指一組看起來似乎聚在一起的特徵或行為。同屬於一種表面特質的特徵,其間關係複雜,因此這些特徵雖有關聯,但不一定一起變動,也不源於共同的原因。一個人經常發生的、可以從外部觀察到的行為;而根源特質則是制約著表面特性的潛在基礎。卡特爾從許多表面的行為中抽取了16種“根源特質”,稱為16種個性因素。然後他又據此編制了專門的量表來測量這16種特質。卡特爾16種個性因素測驗具有較好的信度和效度,因而在全世界套用範圍很廣。我國是80年代開始引進此種測驗的。
根源特質種類
1、因素A-樂群性
低分特徵:緘默,孤獨,冷漠。
高分特徵:外向,熱情,樂群。
2、因素B-聰慧性:
低分特徵:思想遲鈍,學識淺薄,抽象思考能力弱、知識面窄。
高分特徵:聰明,富有才識,善於抽象思考,學習能力強,思考敏捷準確。
3、因素C-穩定性:
低分特徵:情緒激動,易生煩惱,心神動搖不定,易受環境影響。
高分特徵:情緒穩定而成熟,能面對現實、能冷靜處事。
4、因素E-恃強性:
低分特徵:謙遜,順從,通融,恭順。
高分特徵:支配,攻擊。
5、因素F-興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