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廠營運單位應急設施的功能和特性準則》是1994年10月24日發布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核電廠營運單位應急設施的功能和特性準則
- 標準號:EJ/T 881-1994
- 批准發布部門:中國核工業總公司
- 發布日期:1994-10-24
- 實施日期:1995-01-01
《核電廠營運單位應急設施的功能和特性準則》是1994年10月24日發布的一項行業標準。
核電廠營運單位應急設施的功能和特性準則 《核電廠營運單位應急設施的功能和特性準則》是1994年10月24日發布的一項行業標準。備案信息 備案號:0028-1995
核電廠營運單位應急回響職能與組織機構準則 《核電廠營運單位應急回響職能與組織機構準則》是1995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備案信息 備案 號:0024-1995
核電廠營運單位應急回響能力的保持準則 《核電廠營運單位應急回響能力的保持準則》是1995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備案信息 備案號 :0028-1995
核電廠營運單位應急計畫與執行程式準則 《核電廠營運單位應急計畫與執行程式準則》是1995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備案信息 備案號:0028-1995
核電廠營運單位 持有相應核安全許可證件,可以建設和營運核電廠並對其核安全承擔法律責任、具有法人資格的組織。
7.2 場內應急設施的功能及設計特性 7.3 場外應急設施的功能及設計特性 參考文獻 第8章 應急狀態分級及回響 8.1 概述 8.2 應急狀態分級 8.3 應急行動水平 8.4 各應急狀態下的回響行動 參考文獻 第9章 核事故後果評價技術 9.1 概述 9.2 評價的步驟 9.3 評價與決策 9.4 國內外主要後果評價...
——統一指揮、大力協同。核設施營運單位統一協調指揮場核心事故應急回響行動,各級政府統一協調指揮本級管轄區域核心事故應急回響行動。在政府統一組織指揮下,核應急組織、相關部門、相關企業、專業力量、社會組織以及軍隊救援力量等協同配合,共同完成核事故應急回響行動。——保護公眾、保護環境。把保護公眾作為核應急的根本...
——統一指揮、大力協同。核設施營運單位統一協調指揮場核心事故應急回響行動,各級政府統一協調指揮本級管轄區域核心事故應急回響行動。在政府統一組織指揮下,核應急組織、相關部門、相關企業、專業力量、社會組織以及軍隊救援力量等協同配合,共同完成核事故應急回響行動。——保護公眾、保護環境。把保護公眾作為核應急的根本...
3 應急組織 根據《條例》的規定,我國的核應急實行三級應急組織體系,即國家核應急組織、核電廠所在省(區、市)(以下簡稱省)核應急組織和核電廠營運單位應急組織。3.1 國家核應急組織 3.l.1 國家核應急協調委 國家核應急協調委的成員單位包括18個部門,國防科工委為牽頭單位。必要時,由國務院領導、組織、...
必要時,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第六條 核電廠的核事故應急機構的主要職責是:(一)執行國家核事故應急工作的法規和政策;(二)制定場核心事故應急計畫,做好核事故應急準備工作;(三)確定核事故應急狀態等級,統一指揮本單位的核事故應急回響行動;(四...
必要時,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第六條核電廠的核事故應急機構的主要職責是:(一)執行國家核事故應急工作的法規和政策;(二)制定場核心事故應急計畫,做好核事故應急準備工作;(三)確定核事故應急狀態等級,統一指揮本單位的核事故應急回響行動;(四)...
本教材根據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的要求編制,可作為核電廠全體員工和承包商基本安全授權的培訓教材。本教材全面闡述了核電廠應急準備與回響的技術基礎,並結合中核集團及下屬核電廠在核應急建設和回響過程中的相關實踐及積累的經驗,對核電廠的應急計畫(應急預案)、營運單位的應急組織、應急回響行動、人員防護、應急設施的...
省、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核應急管理部門承擔核事故預防和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負責牽頭制定並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場外核事故應急預案。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核事故預防和應急工作。第六條 民用核設施營運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負責本單位核事故預防和應急準備工作,承擔...
功能隔離 為防止線路或系統的功能受到相鄰線路或系統的運行方式或故障的影響所採取的措施。檢查 通過檢驗、觀察或測量等手段,確定材料、零件、部件、系統、構築物及工藝和程式是否符合規定要求的活動。許可證(執照)由國家核安全部門頒發的,申請單位據以確定核電廠廠址、進行核電廠的建造、調試、運行和退役等特定活動...
(3)Ⅱ級應急狀態:核設施營運單位和輻射工作單位應急指揮部根據核設施和輻射裝置的特定狀態,將終止應急狀態的報告報省核事故和輻射事故應急辦公室和國家核應急辦後,由營運單位應急總指揮宣布。(4)Ⅰ級應急狀態:核設施營運單位和輻射工作單位根據核電廠的狀態,將終止場外應急狀態的建議報省核事故和輻射事故應急...
核電廠所在地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的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核事故預防和應急工作。其他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部門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第十條 核電廠營運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
第四條 核電廠及其周圍限制區以及與限制區安全保障和環境管理有關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均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五條 核電廠應當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確保全全運行。核電廠應當具備保障其工作人員、周圍公眾和環境免遭超過國家規定限值的核輻射照射和放射性污染的安全措施。第六條 核電廠應當在...
第二條 核電廠周圍限制區是指以核反應堆為中心,半徑為五千米的限制人口數量機械增加、對新建和擴建項目按本規定加以引導或限制的地區。第三條 核電廠及其周圍限制區以及與限制區安全保障和環境管理有關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均應遵守本規定。第四條 核電廠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確保...
第二條 核電廠規劃限制區是指以核反應堆為中心,半徑為5000米的限制人口數量機械增加、對新建和擴建項目按本規定加以引導或限制的地區。第三條 核電廠及其規劃限制區以及與限制區安全保障和環境管理有關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均應遵守本規定。第四條 核電廠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確保全全...
強化應急物資保障信息化、智慧型化水平。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定期發布健康提示,引導單位和家庭常態化儲備適量應急物資。(省發改委、工信廳、應急廳、衛健委、財政廳、藥監局、醫保局、國資委、糧儲局,省紅十字會分工負責,2022年12月前完成)14.推進公共設施平戰兩用改造。各地要制定大型公共建築轉換為應急設施等...
· GB/T 17680.10-2003 核電廠應急計畫與準備準則核電廠營運單位應急野外輻射監測、取樣與分析準 · GB/T 17680.6-2003 核電廠應急計畫與準備準則場內應急回響職能與組織機構 ·GB/T 17680.7-2003 核電廠應急計畫與準備準則場內應急設施功能與特性 ·GB/T 17680.8-2003 核電廠應急計畫與準備準則場內應急計畫...
6.2 核電廠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 6.3 地方環保局監督 附錄 3A運行狀態下大氣彌散的計算模式及參數 附錄 3B事故工況大氣彌散模式及考慮 附錄 3C隔室間轉移參數的預設值 附錄 3D環境影響報告書典型內容的目錄 第4章 核電廠安全監督管理 1 核電廠安全管理原則 1.1 安全文化 1.2 營運單位的職責 1.3 管理控制和...
必要時,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第六條 核電廠的核事故應急機構的主要職責是:(一)執行國家核事故應急工作的法規和政策;(二)制定場核心事故應急計畫,做好核事故應急準備工作;(三)確定核事故應急狀態等級,統一指揮本單位的核事故應急回響行動;(四...
保護公眾與環境的最後一道屏障是安全殼功能,這是多道屏障中的最後一道,也是縱深設防的第五道防線。這就是終極安全的“物質底線”。世界核電史上發生的三次嚴重事故,都為安全殼功能的極端重要性給出了深刻詮釋。車諾比與福島核事故在技術上的共同教訓,其中一條都是缺乏一個強健的安全殼。車諾比機組根本...
上冊介紹了“華龍一號”的總體方案和各功能系統,包括反應堆及其冷卻劑系統、核輔助系統、專設安全系統、設計擴展工況應對措施、放射性廢物處理系統、公用系統、輻射防護、核電廠消防、常規島系統及設備、電氣系統、儀表與控制系統、廠房布置及結構、運行技術;下冊介紹能動與非能動相結合的安全理論、安全分析及評價、設計...
開展警示宣傳教育,提高環境風險源單位和社會公眾的環境安全意識。實施重金屬重點防控區排放總量控制試點,加強對全省713家涉重金屬企業的監管。重點防控區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降低15%,非重點防控區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不超過2007年水平。建設完成山東海陽和華能山東石島灣兩座核電廠的外圍輻射環境監測監控...
發揮價格槓桿的作用,建立能夠反映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價格和收費機制,有條件的地區和單位可實行二氧化硫等排污權交易。實現環境成本內部化,促進企業減少排污,提高環境污染治理效果。對可再生能源發電、脫硫電廠和垃圾焚燒發電廠實行優先上網或提高電價等優惠政策,實行脫硫電價的動態管理。全面徵收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