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行限值和條件這一概念是指經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批准的,為核動力廠的安全運行列舉的參數限值、設備的功能和性能及人員執行任務的水平等一整套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核動力廠運行限值及條件
- 目的:保證核能安全
- 意義:重要安全/運行指標
運行限值和條件這一概念是指經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批准的,為核動力廠的安全運行列舉的參數限值、設備的功能和性能及人員執行任務的水平等一整套規定。
運行限值和條件這一概念是指經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批准的,為核動力廠的安全運行列舉的參數限值、設備的功能和性能及人員執行任務的水平等一整套規定。定義運行限值和條件這一概念是指經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批准的,為核動力廠的安全運...
同時核電廠運行許可證的申請者應提交擬採用的運行技術規格書及其依據,經國家核安全管理當局審查並修改後,作為運行許可證的限值和條件。核電廠許可證申請者應分階段提出初步和最終運行技術規格書,包括數據、曲線、圖表及其他數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及管轄的其他海域內,民用核動力廠、研究堆、核燃料循環設施(以下統稱核設施)的選址、建造、運行、退役等安全許可事項的許可程式,適用本規定。核設施轉讓、變更營運單位和遷移等活動的審查批准,適用本規定...
1.4 核電廠運行工況與分類 1.5 國際核事件等級表 1.6 核電廠運行安全性能指標體系 第2章 核電廠技術規格書 2.1 術語、定義和套用 2.2 核電廠的運行限值與條件 2.3 運行限制條件 2.4 監督要求 2.5 設計特徵 2.6 ...
2.4 安全系統整定值的設定 2.5 運行限制條件 2.5.1 適用範圍 2.5.2 反應性控制系統 2.5.3 功率分布限值 2.5.4 儀表 2.6 監測要求 2.7 設計特點 2.8 行政管理 複習思考題 第三章 核電廠正常運行 3.1 ...
(3)正常運行限值;(4)監督要求;(5)偏離運行限值和條件時採取的行動。此外,為了證明運行限值的合理套用,運行限值可以包括其目的及其依據。這些內容應包括在堆芯運行限值報告中,以增加核動力廠人員套用和遵守運行限值的自覺性...
3.2.1核電廠運行人員的作用 3.2.2運行人員的資格 3.2.3運行人員的培訓 3.2.4運行人員的考核與授權 3.3正常運行規程 3.4核電廠安全狀態的監測 3.4.1安全參數顯示系統 3.4.2運行限值和條件 3.5運行的質量保證 3.6核電廠...
(二)核事故,是指核電廠內的事故工況和嚴重事故兩類狀態的統稱,在核安全或者輻射防護範圍內,導致或者可能導致異常照射條件的事件。(三)放射性廢物,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者被放射性核素污染,其濃度或者比活度大於國家規定的清潔解控...
第二章:核電廠總體描述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四章:廠址評價 第五章:總體設計方面 第六章:核電廠系統的設計描述和符合性 第七章:安全分析 第 8 章:調試 第 9 章:運行方面 第 10 章:運行限值和條件 第 11 章:輻射防護...
這個階段的評價目的是檢驗環境保護設施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和要求,批准核電廠廢棄物質的排放限值。環境保護設施還沒有建造的或不符合要求的,不準裝料試運行;強行試運行的要追求責任。(4)核電廠投入試運行後,應根據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情況...
核設施,是指:(一)核電廠、核熱電廠、核供汽供熱廠等核動力廠及裝置;(二)核動力廠以外的研究堆、實驗堆、臨界裝置等其他反應堆;(三)核燃料生產、加工、貯存和後處理設施等核燃料循環設施;(四)放射性廢物的處理、貯存、...
《核電廠運行安全規定》 1986年7月由國務院批准,國家核安全局頒布的針對陸上固定式熱中子反應堆核電廠運行提出安全要求的法規。本規定是參照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實施法規(No.50—C—O)《核動力廠運行的安全問題》編寫而成的。規定對核電...
2006年5月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核安全管理司發布《核設施廠址評價安全規定》,該規定試用於陸上固定式核動力廠和研究堆,以及核燃料循環設施(包括但不限於鈾濃縮工廠、核燃料加工廠、獨立的乏燃料貯存設施和核燃料後處理廠)。核燃料循環中乏...
(Ⅱ)利用分析、監視、試驗和檢查進行核實,以確保核設施的實際狀況和運行始終符合其設計、可適用的本國安全要求以及運行限值和條件。第十五條 輻射防護 每一締約方應採取適當步驟,以確保由核設施引起的對工作人員和公眾的輻射照射量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