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標準

2015年02月16日報導,為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和《國務院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的工作要求,教育部制定印發了《普通高中校長專業標準》、《中等職業學校校長專業標準》、《幼稚園園長專業標準》。6方面專業職責細化為60條專業要求。

標準要求,評論,

標準要求

“校長標準”給校長定規矩,一則明確校長專業化理念。校長,不是普通教育工作者,也不是一般行政管理人員,應該是一個懂教育、善管理的專業型、專家型教育管理人才;二則制定校長標準化規則,從專業化高度明晰,各類校長該具備什麼、該乾什麼、不該乾什麼;三則蘊涵學校辦學方向性引導,幼稚園、普通中學、普通職中的方向是什麼,在校長“專業標準”中也有示意。此外,“專業標準”粗中有細,介入到微觀教育管理中。譬如普通高中“要確保學生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就是有的放矢,旨在助益解決時下學生課業過重問題。

評論

無規矩不成方圓,有了“校長標準”,下一步就是如何化為“標準校長”這個“方圓”。知易行難,就“專業標準”本身來看,它更多的還是一個方向性、原則性的標準,這類標準過去也不是沒有,上海早就制定施行,效率不足出在執行力上。要使“專業標準”言必行、行必果,成為“標準校長”製造的規範性檔案,一方面要求地方教育管理部門根據“專業標準”精神,制定更細緻、更具體、更有可執行性的配套標準,以問責為抓手倒逼;另一方面,加快中國小校長職級制度改革。通過取消行政級別、建立準入考試、任職註冊制度等,實現中國小校長由“職務”向“職業”的轉變,讓更多校長將一門心思放在學校管理上,做一個專業型、專家型的校長。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