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促進廢舊物資循環利用實施方案

《柳州市促進廢舊物資循環利用實施方案》是柳州市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加快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廣西促進廢舊物資循環利用實施方案》,加快全市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結合柳州市實際,特制定的方案。

全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為主線,完善廢舊物資回收網路,促進再生資源綜合利用,推動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強市建設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
(二)工作原則
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強化政策扶持,積極培育廢舊物資循環利用產業。堅持市場導向,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持續提高全社會參與的積極性。
統籌推進,提質增效。加強統籌規劃,推動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備、銜接高效、生態環保的回收再利用網路系統。淘汰落後工藝,引導產業轉型升級,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
行業自律,強化監管。充分發揮行業自律作用,積極督促市場主體共同維護經營秩序,營造良好行業發展環境。全面強化法治保障,建立標準評價體系,完善日常監督管理機制。
創新驅動,重點突破。統籌區域協同合作,推進有條件的地區先行先試,培育新型商業模式。推動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等開展產學研聯合創新,突破關鍵技術研發套用。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資源循環利用水平進一步提升,廢舊物資循環利用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全市資源循環利用水平得到較大提升。整合現有廢舊物資回收網點,建設3個以上綠色分揀中心。切實改變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行業“小、散、亂”現狀,培育龍頭示範企業。廢鋼鐵、廢銅、廢鋁、廢鉛、廢鋅、廢紙、廢塑膠、廢橡膠、廢玻璃等9種主要再生資源循環利用量達到300萬噸以上。謀劃建設並提升改造集中規範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場,提高二手商品交易量。建設信息化平台引領行業專業化、規範化、規模化發展。積極爭取國家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示範城市。
二、完善廢舊物資回收網路
(四)合理設定資源回收筒點。編制柳州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規劃,按照“便於交投、服務規範、保護環境”的標準,結合城市、農村不同特點,綜合考慮人口規模、消費習慣等因素,合理布局回收交投點和中轉站。規劃建設廢舊家具等大件廢舊物資規範回收處理站點。推動生活垃圾分類網點與廢舊物資回收網點“兩網融合”,實現資源利用多元化。規範資源回收筒點運營管理,按要求建立回收銷售台賬,上報回收經營數據,配合完善回收統計制度,同時鼓勵標準化、規範化、連鎖化經營,加強回收網點環境監控和管理,嚴格查處回收網點環境違法違規行為,確保整潔衛生和消防安全。鼓勵企業開展多元化經營,培育一批廢舊物資回收骨幹企業,支持骨幹企業以資本、技術、管理、品牌為紐帶,整合小型回收企業和個體經營戶。鼓勵社區、機關單位、學校等與廢舊物資回收企業共建資源回收筒點,提升全品類回收功能,擴大回收網路覆蓋面,形成紮根社區、服務居民的基礎網路。在城市建成區全面鋪開、在縣城建成區加快推進、在鄉鎮及農村逐步建立,構建完善各層級回收網點,推動城鄉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一體化發展。(市商務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管執法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局、供銷社、機關事務管理局、教育局等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新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均需各縣(區)人民政府、新區管委會負責,不再列出。)
(五)推進集中分揀。以縣、區為單位,根據轄區廢舊物資產生量及回收量規劃具備相應處置能力規模的分揀中心,按照“用地集約化,生產潔淨化,原料無害化,能源低碳化”原則推進分揀中心建設。以推進建設和改造專業型分揀中心和綜合型分揀中心為主,適時推進建設廢棄大件家具分揀中心。深入推進綜合型分揀中心安全檢測、分揀、打包、存儲等處置功能,強化專業型分揀中心集散、分選、剪下、破碎、清洗、打包、存儲等處置功能。積極推進綠色分揀中心建設,合理布局建設中小型分揀中心,打造集倉儲物流、精細分揀、分類加工為一體的區域性綠色示範分揀處置中心。(市商務局、城管執法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創新回收模式。積極推行“網際網路+回收”模式,支持廢舊物資回收企業探索創建廢舊物資回收新平台,運用手機APP、微信小程式等移動網際網路媒介,建立線上預約、線下回收的智慧型、高效回收網路。支持回收企業運用網際網路、物聯網、大數據和雲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構建全鏈條業務信息平台和回收追溯系統。支持骨幹企業參與二手商品交易市場、分揀中心、綜合利用設施建設,實現全產業鏈發展。支持有條件的廢舊物資回收企業在住宅小區、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等場所投放多品類智慧型回收箱。支持鋼鐵、有色金屬、造紙、紡織、玻璃、家電等生產企業通過自主回收、聯合回收或委託回收等模式,規範回收廢棄產品和包裝或發展回收、加工、利用一體化模式。(市商務局、城管執法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場監管局、國資委、供銷社,柳州市稅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推進區域交易。支持在人口集聚區和產業集聚區,合理布局交易規模大、輻射範圍廣、產業功能強的縣級區域廢舊物資交易中心,促進固體廢棄物處置區域協同。積極配合自治區推進廢舊物資交易平台建設,實現信息交換、資金結算、價格形成等交易服務功能,拓展物流、倉儲、研發、培訓、金融等配套服務功能。(市發展改革委、商務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促進再生資源綜合利用
(八)加強技術創新。加快構建市場導向的綜合利用技術創新體系,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等機構合作共建技術研發中心,促進成果轉化,推動重大循環利用技術研發項目落戶。在廢金屬、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舊家電)、報廢機動車(船)等廢舊物資綜合利用領域開發套用智慧型化拆解、精細分選及再生利用技術裝備。圍繞科技創新支撐產業高質量發展的目標,加強社會公益類研究,重點支持廢舊物資循環利用等領域的關鍵技術攻關和科技示範,培育民生科技相關產業。積極推進城市生態建設關鍵技術研究與套用示範,資源化利用關鍵技術研發,城市垃圾分類利用技術研發套用示範,工業廢棄物、造紙污水等資源化利用關鍵技術攻關與套用示範。加快建立新能源產業固體廢棄物回收處理再利用循環體系,推動新興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研發及產業化套用,促進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舊家電)、廢舊動力電池、廢舊蓄電池、廢舊光伏組件、廢舊風電組件等新種類廢舊物資資源化、成套化、無害化處理利用。(市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推進產業集聚。結合“無廢城市”建設,重點圍繞靜脈產業園,大宗固廢利用基地等,統籌規劃布局再生資源加工利用基地和區域交易中心,促進再生資源規模化、規範化、高值化利用,整合行業資源,向縱深延伸產業鏈,提升全市再生資源處置能力。推進環境、能源等基礎設施共建共享,有效銜接“靜脈產業”,推進廢舊物資回收、分揀、加工一體化發展。依託魚峰、柳北循環經濟產業園區,打造廢舊物資循環利用產業園,在再製造、廢舊動力電池梯次利用、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再生利用等重點領域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培育一批廢舊物資綜合利用示範企業,爭創國家廢舊物資循環利用示範試點。(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城管執法局、生態環境局、商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支持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支持企業規模化回收處理廢玻璃、廢木材、廢泡沫、廢輪胎等低值可回收物。鼓勵各縣區政府、新區管委通過購買公共服務、資金補貼等方式引導社會力量進入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市場,完善末端處置設施。科學評估將低值可回收物納入廢舊物資回收指導目錄。加快健全協同處置的市場化收費運行機制,推動低值可回收物與大件生活垃圾的協同回收處理。鼓勵科研機構、院校、企業開展低值可回收物回收技術及設備的研究開發。(市發展改革委、商務局、財政局、科技局、教育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培育再製造產業。擴大再製造產業規模,培育一批專業化、規模化再製造企業。結合工業智慧型化改造和數位化轉型,大力推廣工業裝備再製造。依託上汽通用五菱、東風柳汽、柳工等重點企業,加快汽車、工程機械零部件等領域再製造發展,打造再製造產業聚集區。加快汽車零部件再製造發展,著力培育工程機械、工具機、文辦設備等再製造領域,加大汽車以舊換新政策支持力度,推動上汽通用五菱等重點企業建立逆向回收物流體系。在售後維修、保險、商貿、物流、租賃等領域推廣再製造汽車零部件、再製造文辦設備等。(市發展改革委、商務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規範二手商品交易。引導舊貨市場規範經營,最佳化二手車交易市場服務,推動機動車登記服務站進入二手車交易市場,為購車民眾提供“一站式”辦理。推進二手車交易市場對從事二手車經銷業務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給予稅收優惠等政策。搭建二手車交易市場信息化系統,推進全市二手車交易信息共享。探索建設線下實體的車輛、家電、手機、家具、服裝等二手商品交易市場和交易專區,建設集中規範的“跳蚤市場”。鼓勵“網際網路+二手”模式發展,引導二手商品交易平台企業健全規範交易規則,減少二手商品交易糾紛,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加強宣傳引導,鼓勵社會公眾廣泛參與閒置資源共享利用,鼓勵社區、院校建立線上、線下渠道方便居民、師生交換家庭閒置物品。加強對二手商品交易的市場監管,規範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為。嚴厲打擊二手商品交易中的非法交易、假冒偽劣、詐欺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二手交易過程中的信息安全監管。推動二手商品交易誠信體系建設。(市商務局、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公安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柳州市稅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推動信息化管理。加強廢舊物資溯源管理,鼓勵和引導相關企業通過自治區統一建設的廢舊物資管理信息系統報送回收、交易、處理信息數據,推進廢舊物資回收再利用情況動態跟蹤、分析和監測。健全廢舊物資回收再利用統計制度,統一統計數據範圍、指標、口徑和核算方法。指導行業協會加強行業統計分析,加強企業、行業協會專業信息平台與政府統計信息平台對接,規範發布統計數據。建立並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重點聯繫企業制度,及時掌握行業發展情況和發展趨勢。(市發展改革委、商務局、統計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城管執法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十四)加強組織協同合作。各縣區(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廢舊物資循環利用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精心組織安排,落實工作責任。各部門要通力協作,建立健全廢舊物資回收、分揀、利用等環節的聯合監管工作機制。各縣(區)人民政府、新區管委會要結合本地實際,抓好工作落實。(市發展改革委、商務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管執法局、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管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優先保障用地需求。將交投點、中轉站、分揀中心等廢舊物資回收網路相關建設用地納入相關規劃,加強與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具備用地報批條件的,優先保障新增建設用地計畫指標。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條件的設施,可採用劃撥方式供地。盤活現有環衛中轉點、市政設施閒置場地,因地制宜建設廢舊物資分揀中心。結合農村實際,靈活布局農村廢舊物資回收再利用設施。鼓勵和支持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骨幹企業與擁有存量廠房和土地工業企業優勢互補,建設廢舊物資回收、分揀、綜合利用項目。(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農業農村局、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局、城管執法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加大財金支持力度。統籌中央、自治區及市本級相關專項資金,支持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重大項目和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全面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積極引導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加大對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項目建設的投融資力度。研究完善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稅收政策,規範經營主體納稅行為。支持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骨幹企業基於真實交易業務,以委託代徵稅款方式促進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行業的規範化結算。加大政府綠色採購力度,積極採購再生資源產品。鼓勵各縣(區)人民政府、新區管委會根據財力狀況酌情安排財政補助資金,對廢舊物資循環利用給予專項補助,重點支持新建資源回收筒點、添置和更新廢舊物資回收車輛(船)、再生資源綠色分揀中心運營主體。(市財政局、發展改革委、商務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柳州市稅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強化行業秩序監管。強化廢舊物資回收再利用各環節的行業規範管理。加強對再生資源回收加工再利用行業的環境監管,推行清潔生產,加強廢水、廢氣等污染物源頭管控和規範處理,確保達標排放,堅決查處污染環境的企業和行為。完善行業市場機制和標準規範,規範市場秩序,禁止占道經營、亂搭亂建及無照經營行為,杜絕違法經營,營造統一規範、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和經營秩序。保障廢舊物資回收車輛合理路權,對車輛配備、通行區域、上路時段等予以支持和規範。加強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舊家電)、報廢機動車(船)、廢舊動力電池、廢舊蓄電池等回收再利用管理,加大查處和懲罰力度,嚴厲打擊非法回收、拆解、處理、交易等行為。嚴厲打擊利用廢舊物資制假售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舊充新等不良行為。依法查處收購國家禁止收購物品、收贓銷贓等違法犯罪行為。建立再生資源回收和再利用骨幹企業名錄,發揮行業協會的統籌協調作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管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管執法局、公安局、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積極開展宣傳引導。加強廢舊物資循環利用宣傳,發揮公共機構引領示範作用,倡導居民參與廢舊物資交投,形成綠色生活新風尚。遴選城市規範回收、社區便捷回收、生產者責任延伸等典型案例,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模式和經驗做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通過入口網站、微信平台、懸掛橫幅、宣傳欄、分發宣傳資料、入戶宣傳走訪指導等形式提高居民知曉度、參與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與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骨幹企業聯合,利用閒置市政等場地,建立廢舊物資循環利用宣教中心。自治區市主要新聞媒體要配合做好廢舊物資循環利用相關宣傳報導工作,市內主要新聞網站和有關部門入口網站要加大廢舊物資循環利用工作的網際網路宣傳力度,推動全社會支持和參與廢舊物資回收工作,形成促進廢舊物資循環利用的良好氛圍。(市委宣傳部、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商務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管執法局、市場監管局、機關事務管理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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