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政務工作;負責情況綜合、上傳下達;負責綜合性檔案、報告等材料的起草;負責對州委、人大、政府、政協交辦的事項及督辦;負責文檔、保密、信訪、接待、車輛、文印、會務等行政工作。
(二)法制宣傳科
研究制定全州法制宣傳教育規劃,管理全州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全州普及法律常識教育工作,指導各縣和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工作。承辦依法治州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項工作。
(三)律師公證管理科
管理和指導全州的律師機構和律師工作,負責全州律師執照的發放、年檢註冊工作和律師資格撤銷的申報工作;管理和指導全州公證工作;檢查、監督有關法律政策的執行情況和公證業務活動;協調各公證機構之間的關係和業務管理;負責全州公證員資格授予的申報工作。
(四)基層工作科
指導全州基層司法行政工作;指導管理全州的人民調解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檢查有關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指導和管理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