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

果洛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

果洛藏族自治州位於青海省東南部,境內平均海拔4200米以上,氣候常年乾燥寒冷;州域面積7.6萬平方公里,總人口19萬人,藏族人口占91.86%。

1955年2~6月,抽調扎西尼瑪等3名幹部著手籌建果洛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同年7月正式成立;1957年10月,經選舉,扎西尼瑪任果洛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院長;1967~1968年,對公檢法機關實行軍事管制;1969年12月,果洛州革命委員會保衛部成立後,法院工作職能由保衛部替代,1973年2月,恢復果洛州中級人民法院,修風元任代理院長,同時撤消保衛部,成立刑事、民事審判庭和辦公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果洛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
  • 院長:才旦卓瑪 
院情簡介,機構設定,所獲榮譽,

院情簡介

果洛州中級人民法院下轄瑪沁、甘德、達日、班瑪、久治、瑪多6個縣法院和拉加、優雲、花石峽、班前、白玉、上下紅科6個人民法庭。中院現有幹警41名,兩級法院現有在編幹警134人。其中,少數民族75人,占幹警總數的55.97%;法官72人,占幹警總數的53.73%;本科學歷以上的77人,占幹警總數的57.46%;法律科班生僅39人,占幹警總數的29.1%;雙語法官20名,僅占法官總數的28.17%。公平正義是實現果洛夢、中國夢的一塊基石,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要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
果洛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

機構設定

中院內設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審監庭、執行局七個審判業務部門;研究室一個綜合審判部門;辦公室、政治部、監察室三個司法行政部門。

所獲榮譽

從2006年至2013年,在青海全省法院系統年度綜合考核評比中,果洛州中院連續八年名列青南地區(黃南、果洛、玉樹三個藏族自治州)首位,創造了果洛法院的歷史。
2009年,中院立案庭榮獲全省“巾幗文明崗”稱號;
2010年,中院黨支部榮獲全省“政法系統先進黨支部”稱號;。
2011年,分獲全州“優秀領導班子”、“優秀綜治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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