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葬

又作野葬。印度所行四種葬法之一。即棄置屍體於林野,施與鳥獸噉食。此外,印度尚有水葬、火葬、土葬等。又現今居於印度之波斯教徒,別設高塔,將屍體放置其上,任鳥啄食之風氣,系由林葬演變而來。在中國林葬主要在三階教中流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野葬
  • 地理標誌:印度
  • 批准時間:六世紀末
從六世紀末以後,僧人林葬的記載就明顯地增加。除了僧人塔銘之外,《續高僧傳》有很多這類的記載:這和《續高僧傳》作者道宣個人的經歷有關。他曾在貞觀九年時到過相州鄴縣一帶,尋訪僧稠師駐錫的雲門寺址和鼓山石窟,他很可能也去過許多僧人施行林葬的慈潤寺和靈泉寺。
從《續高僧傳》僧人林葬的記載,加上僧人墓誌塔銘的資料,我們可以將林葬的僧人分為兩類:一是三階教的僧人,他們都在三階教的聖地林葬,並且建立墓塔;關於三階教僧人林葬,將在第五節討論。另外一類是一般僧人(此處系指非三階教的僧人)。
就一般僧人的林葬的背景而言,他們多系出身河北以及居住在隋唐都城長安一帶的僧人。另外,在考察採行林葬僧人的事跡行誼時,可發現採取此一葬法的僧人顯然受僧行戒律的影響----尤其以修禪的背景特為顯著,同時也有師授、寺院的傳承關係。又,值得注意的是第七世紀以後,採行露屍葬的僧人中,有很多是專精《涅盤經》的僧人;這是因為此經中和修禪的關連。如北齊著名的禪僧僧稠即是依《涅槃》聖行四念處法修禪的,<續高僧傳·僧稠傳>:
既受禪法,北游定州嘉魚山,斂念久之,全無攝證。便欲出山,誦《涅槃經》。忽遇一僧,言從泰岳來,稠以情告,彼遂苦勸:“修禪慎無他志,由一切含靈,皆有初地味禪,要必系緣,無求不遂。”乃從之。旬日攝心,果然得定。當(常)依《涅槃》聖行四念處法,乃至眠、夢、覺見,都無欲想、
《大般涅槃經》(大·三七四)<聖行品>中敘述了四念處法,即是指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法念處,也就是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由此可導向常、樂、我、淨的涅槃果門。(注53)從小南海石窟(位於河南安陽靈泉寺東南五公里善應村龜蓋山南蔍)的刻經,也可見他對此經的重視。小南海石窟系北齊文宣帝天保元年(550)由靈山寺僧人方法師和故云陽公子林等開的石窟中,至天保六年(560),僧稠圓寂。他的弟子們為了紀念他,便在此石窟刻經。其刻經的理念是“眾等仰惟先師,依準說法,遂鏤石班經,傳之不朽。”此觀法也就是僧稠的禪觀,在此石窟門之右,便刻《大般涅經,聖行品》和《華嚴經偈贊》。(注54)僧稠系道房之弟子,而道房為天竺僧人佛陀禪師的弟子,(注55)他的禪法冠絕一時,為時人所宗師,《續高僧傳》中說“高齊河北,獨盛僧稠”;(注56)同時,僧稠的師祖佛陀禪師也推崇他是“自蔥嶺以東,禪學之最”的人。此外,《涅槃經》也是為三階教引用甚多經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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