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字:衡公
- 號:睡廬
- 所處時代:清朝
- 出生日期:1700年
- 主要成就:嶺南著名詩人
- 主要作品:《睡廬詩選》
- 本名:林良銓
- 原字:朝京
人物生平,個人作品,詩詞風格,部分詩選,軼事典故,史料記載,人物評價,
人物生平
林良銓(生卒年不詳),宇朝京,號睡廬,又名衡公,廣東平遠大拓人。生於清朝康熙中後期。清朝雍正二年(1724) ,由歲貢生保舉賢良方正科。林良銓歷任四川大竹、大邑、渠縣、成都等知縣,後升崇慶州知州。後調滁州、直隸州知州,因政績卓著,曾得到乾隆皇帝召見,並得賞給朝衣、給假兩次的殊榮。後調升為安徽淮安府知府、雲南楚雄府知府。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補蘇州府總捕同知。次年,任管糧同知。林良銓從政40餘年,以廉潔著稱。
林良銓一生酷愛詩文,其風神骨格被人稱之為"嶺南的王維、孟浩然"。其代表作主要有《睡廬詩選》,分上下兩卷,700餘首詩。《睡廬詩選》首次印刷時,當時名詩人沈歸愚、襄文達作了序和跋。沈歸愚死後的1777年,清朝正大興文字之獄,乾隆皇帝認為在沈遺詩中有"誹謗"語,乃嚴令銷毀其著作。且凡其他人的著作中沈歸愚寫有序文、題字的一律查禁。因林良銓《睡廬詩選》有沈歸愚作序,遂成為禁書,不準流行。《睡廬詩選》自刊行至禁止20餘年,流行不廣。《睡廬詩選》在平遠林氏族人中,只留得未刊行的抄本一部。
林良銓在蘇州卸任後,似即定居下來,並逝世於蘇州,子孫亦在蘇州落籍。
個人作品
個人作品有《嶺南林睡廬詩選》等,為《嶺南林睡廬詩選》作序、詩評的是羅學旦和丁序賢。他的七律“詠物百首”中含200副工穩的對聯。睡廬《詩集》下卷有《東河驛》、《硤山驛》、《桃山驛早發》、《雞頭關》等“紀行百首”。民國縣長、平遠邑賢朱浩懷所輯《平遠縣誌續編資料》錄其詩13首在藝文篇中。如《念遠》“雲鎖春天樹,香飄驛路梅”之句。嘉慶二十五年《平遠縣誌》(下稱《縣誌》)林良銓有107字簡介,錄有睡廬乾隆十六年寫的七律《游南台山四首》(有序)。
詩詞風格
林良銓詩風“婉約沖遠”,乾隆朝嶺南詩人一枝獨秀。林良銓生長於嶺南,成熟於宦海,感受於古道,嶺南詩脈得於傳承。
部分詩選
《憶昔》
憶昔少年時,漂泊真盪子。
彈劍品英雄,逢人夸知己。
南台石丈高,從茲駐行李。
有人入我山,日上還未起。
《登獅子岩》
晴巒浮翠影蒼蒼,石徑雲深上州堂。
倚樹有時還拂鏡,隨竿到處又逢場。
維摩丈室眠獅子,師利禪心寄象王。
人世名山皆佛地,蓮台何在問西方。
《四時漁家樂》
錦簇香浮薄暮天,綠楊深處打漁船。
纖纖輕曳蘭橈女,也惜桃花似去年。
螺旋雲疊鬢髼鬆,不點胭脂照水紅。
吩咐漁人垂釣處,須教領略綠荷風。
《別滁州父老》
歷盡艱難自有因,半年勞瘁半耘人。
案無留牘忘開日,庭有落花不掃春。
行李一肩寧笑我,壺尊滿道莫傷神。
軼事典故
勤政清廉與圖書盈篋
《平遠縣誌》記他“居官四十餘年,清畏人知。解組時,惟圖書盈篋,有趙清獻琴鶴風”。如《別滁州父老》,“歷盡艱難自有因,半年勞瘁半耘人。案無留牘忘開日,庭有落花不掃春。行李一肩寧笑我,壺尊滿道莫傷神。”詩中“壺尊滿道”,是指百姓對他的充分肯定。又如《珠江旅次留別履亭廣文》,“一官萍梗自西東,客舍相遭共羨窮。”他常挑燈秉燭夜案,如《冬夜四首》,“作客十年雙目累,拜官七載一身貧。”
兼優吏治與精準扶貧
他在四川大竹縣任職時,留下了中國歷史上精準扶貧的典範。據《行素齋雜記》(繼昌著)“嶺南林睡廬老人《家訓》一冊”記載:1736年,林良銓被委派到涪州賑饑荒,他發現發給貧困戶種子一事有漏洞,常給徇私舞弊者鑽空子,真正的貧困戶不能得到實惠。“殊不知里保吏役,秉公者少,營私者多。凡屬該役等親舊,以及援引賄囑者,即有力之家,亦造入貧冊,希圖冒領。若無錢賄囑,以及平昔與該役等有睚眥口角之類者,雖極貧亦為造作有力。此實在窮民不能沾惠之由也。”
林良銓採用的辦法,是帶銀錢到各鄉村,召集涪州十六里的百姓,親自公開發放,由大家監督。點一名至公案前,問:“爾果極貧耶?”彼云:“是。”則回問東邊眾人,皆齊聲謂:“此人果系極貧。”即按數填寫領狀,給與銀錢。再點一名,如前問之,眾僉謂:“此人尚屬有力。”即是冒領者。或予以薄懲,或叱退之。
這個辦法如“行雲流水”,廣受歡迎,“涪之人士,鹹謂無濫無缺。”此外,林良銓大膽對“一家有犯,連坐十家”保甲連坐制度進行了改革,試驗值日制度。“不設甲長,十家輪流值日,周而復始”。也不搞人人自危,收效明顯,“甲內倘有私宰等事,事發,亦止連坐值日一人。庶幾法既不廢,亦不致騷擾滋事。予行之頗覺有效。”
史料記載
《江蘇省通志稿職官志》第十六卷清乾隆年間:林良銓,廣東平遠人,舉人,乾隆二十二年任通州直隸州知州。
《滁州志》記林良銓任職“乾隆十八年任”。
《江蘇省地方志》記林良銓任總捕同知任職是“乾隆十九年十二月補,至二十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