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負責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審核、核發和管理工作,具體工作可以由其委託的林木種苗管理機構負責。第二章 申 請 第六條 從事林木種子經營和主要林木種子生產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
[1] 檔案全文 編輯 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2002年11月2日國家林業局令第5號公布;根據2011年1月25日國家林業局令第26號修改;根據2015年4月30日國家林業局令第37號《國家林業局關於修改部分部門規章的決定》修改)第...
林木種苗是林業建設的重要基礎,林木種苗質量的好壞直接關係到林業建設成效。因此,《種子法》第二十條和第二十六條規定,主要林木商品種子生產和林木種子經營實行許可制度,以確保林木種子質量,維護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滿足林業...
林木種苗生產經營檔案 《林木種苗生產經營檔案》是2014年8月21日發布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單位 南京林業大學、河北省林木種苗管理站等。起草人 李淑嫻、王印肖 等。
檔案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林木種苗工作的意見 國辦發〔2012〕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林木種苗是林業發展的重要基礎。長期以來,我國林木種苗事業在種質資源收集保存、良種選育推廣、種苗生產供應、...
地方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本轄區內林木種苗質量的監督管理,加大造林使用林木種苗監督抽查力度,通過各種有效措施,不斷提高林木種苗質量。要嚴格市場準入制度,杜絕關係苗、人情苗,切實防止腐敗行為。實行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許可和標籤...
3.林木種苗質量管理亟待解決的問題。隨著林木種苗市場化程度進一步提高,林木種苗質量管理難度進一步加大,林木種苗法律、法規、標準尚需完善,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許可、檔案、質量檢驗、標籤等制度沒有完全落實到位。林木種苗市場以假充真、以次...
貴陽市農林種子生產經營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種子管理工作,維護農作物和林木種子生產者、經營者及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保證種子質量,促進農業、林業生產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管理條例》及有關法規,結合本市...
第一條為了保護和合理利用林木種質資源,規範林木種苗生產經營和管理,維護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提高林木種苗質量,推動林木種苗產業化,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保障生態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6.強化對林木種苗市場監管力度。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山東省林業種子苗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許可、檢驗檢疫、標籤檔案等管理制度,加強林木種苗...
企業註冊資本金和開種子進出口業務等條件,分級審批和核發的普通“林木種子經營許可”,“主要林木良種的種子經營許可”,或集“選育、生產、經營”相結合的“林木種子經營許可”等不同等級的允許從事林木種子經營的行政許可證書檔案。
(一)具有與經營林木種苗種類和數量相適應的資金及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二)具有與經營林木種苗的種類、數量相適應的營業場所;(三)具有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培訓合格取得資格證書的林木種苗生產技術人員1人以上和經自治區級...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從事“主要林木良種種子生產”,或由生產者所在地縣級(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允許從事“其他林木種子生產”的行政許可證書檔案。
(一)對林木種苗生產、加工、貯存、經營等場所進行現場檢查;(二)查閱、複製、摘錄與林木種苗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契約、票據、賬簿、標籤、出入庫憑證、貨運單、質量檢驗證書和檢疫證等有關資料;(三)對生產經營的林木種苗進行抽樣檢驗...
第一條 為加強林木種苗生產、經營和管理,維護林木種苗選育者、生產者、經營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提高林木種苗質量,推動林木種苗產業化,促進林業發展和生態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
為規範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管理,依法保護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以下簡稱《種子法》)、《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年檢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年檢工作,具體工作可以由其所屬的林木種苗管理機構負責。第四條 年檢日期為林木種子生產者或者經營者領取林木種子生產、...
47 貴州省林木種苗發展要實現“四個轉變”48 雲南省加大林木種苗行政執法和質量監督管理力度 49 陝西省林木種苗行政執法工作穩步開展 50 陝西省林業廳種苗質量管理重點突出 51 延安市採取得力措施 狠抓林木種苗生產 52 陝西省林業廳發出...
第一條 為保護和合理利用林木種質資源,規範林木種苗的生產、經營和管理,維護林木種苗生產者、經營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加快林木種苗產業化、標準化進程,促進林業發展和生態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檔案來源】貴州省林木種子經營管理辦法 (1992年4月21日黔府辦〔1992〕39號)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林木種子經營管理,發展林業生產,維護林木種子生產者、經營者、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管理條例》及有關...
檔案來源 林木種子包裝和標籤管理辦法 具體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林木種子包裝和標籤管理,規範林木種子包裝和標籤的製作、標註和使用行為,保護種子生產者、經營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的有關規定,...
由國家林業局下發的檔案,內容包括各類政策法規、通知公告。檔案全文 林木種苗質量監督檢驗機構建設規定 為了加強林木種苗質量監督檢驗機構建設,提高林木種苗質量監督檢驗水平,保證種苗質量監督檢驗工作有序地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國家重點林木良種基地的建設與管理,促進林木種苗科研成果的轉化與套用,提高林木良種生產能力,推動我國林木良種化進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檔案來源】國家林業局關於規範林木種子廣告管理的通知 (國家林業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農林)廳(局),內蒙古、吉林、龍江、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局:2003年8月28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下發...
在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從事林木種苗與花卉生產、植樹造林、森林管護、森林採伐、林下種植、林間養殖、野生動物馴養繁殖、生態旅遊、生產資料採購、林產品銷售、加工、運輸、貯藏等經營業務的提供者和利用者,都可以在自願聯合的前提下,...
第十條 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場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在中國申請林木品種審定的,應當委託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國種子科研、生產、經營機構代理,並簽訂委託書。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林木種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