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
國民經濟和
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提出
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和建議,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2、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對
國民經濟運行進行監測、預測、預警;綜合研究經濟運行中的重大經濟社會問題,提出巨觀調控的政策措施和建議。
3、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以及其他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情況,參與制定財政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地方性產業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的執行。
4、研究
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研究制訂投資體制改革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建議,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
5、貫徹實施國家和省頒布的固定資產投資政策;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審核上報省和國家審批、核准許可權的建設項目,審批或核准、備案市許可權內的建設項目;研究提出重點建設項目政策、制度,組織編制市重點建設項目計畫,統籌協調和推進重點項目建設;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
6、研究提出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監測國外資金利用和全市外債結構最佳化狀況;審核或審批、核准重大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
7、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組織擬訂服務業的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擬訂能源發展規劃,協調推進能源產業發展工作,參與能源預測預警、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工作;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實施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巨觀指導。
8、研究分析區域經濟發展的情況,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
9、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組織編制重要商品市場、要素市場和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做好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畫,指導監督重要商品的政府訂貨、儲備和投放,引導和調控市場。
10、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11、推進
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有關工作,促進經濟與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
12、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糧食政策、法規;研究提出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以及地方儲備糧規模、總體布局和收儲、動用計畫建議;研究提出糧食巨觀調控、確保糧食安全措施;負責糧食市場管理,監測分析糧食供求形勢,完善糧食應急機制;研究提出糧食管理辦法,負責軍糧供應管理。
13、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與港澳台和國外的經濟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莞港澳合作的策略研究,協調涉及我市與港澳地區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的有關問題。
14、依法指導和協調招標投標活動,對重大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15、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中的重點、熱點、難點等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完成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重要調研任務;圍繞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的落實等開展調研,提出政策、措施建議;負責收集、整理國家及省發改系統出台的政策性檔案及開展的重大工作信息等,並做好編髮和上報工作;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調研任務。
16、負責協調軌道交通項目有關工作;負責牽頭研究制定軌道交通建設、運營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軌道交通建設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組織審訂重大籌融資方案;督促落實市政府軌道交通建設的目標任務;承擔市軌道交通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7、組織
國民經濟動員潛力調查,研究提出國民經濟動員預案及根據需要組織實施。
18、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單位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 朱斌華:主持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曉程:負責重大項目管理和軌道交通建設工作;分管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科、重大項目建設協調科、軌道建設協調科。
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釗鴻:負責規劃、區域協調、社會發展、資源綜合利用、環境保護、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等工作;分管規劃和區域協調科、社會和資源環境科、醫改辦。
黨組成員、副局長 姚鑄銳:負責經貿、流通、工業、服務業、交通、能源、高技術產業、社會信用建設等工作;分管經貿流通科、產業和交通能源科、社會信用辦。
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友新:負責黨務、糧食、安全生產以及對口援藏援疆和援建映秀後續工作等;分管局機關黨委、糧食管理科、糧食調控科、糧食儲備中心、援建辦,兼任局直屬機關黨委書記。
黨組成員、副局長 肖必良:負責局機關政務、財務、日常事務、信訪、維穩、人事、老幹部、青年、婦女、市內扶貧以及巨觀經濟形勢分析、經濟社會發展年度計畫制訂、經濟體制改革等工作;分管辦公室、綜合和體改科;兼任局新聞發言人。
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吳楚煥: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管理和信息調研工作;分管投資科、信息調研科。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韓慶新:負責紀檢、監察、國民經濟動員、應急、工會工作,分管國民經濟動員辦,兼任局工會主席。
調研員 梁應科:協助局長開展工作。
副調研員 劉啟宇:協助局長開展工作。
副調研員 梁照欽:協助張友新副局長開展工作。
副調研員 鄧健勤:協助張友新副局長分管黨務工作;協助肖必良副局長分管老幹部、青年、婦女、市內扶貧等工作;協助韓慶新紀檢組長分管工會工作。
副調研員 陳文勝:協助張曉程副局長分管重大項目管理、軌道建設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機構一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運轉、秘書事務、保密檔案、行政事務以及信訪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組織、指導協調直屬單位、基層單位的財務、資產、審計以及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本局信息公開及公眾網站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基層單位的幹部管理和人事、勞動工資、人員培訓、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基層單位的監察、紀檢、黨群、工會等工作。
(二)綜合和體改科
組織研究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的重大問題;分析研究巨觀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的監測預測,提出巨觀經濟調控的對策和建議;組織研究並提出年度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研究提出、發布經濟預測目標;負責重要檔案的起草工作;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的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研究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政策建議;協調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重大問題。
(三)規劃和區域協調科
研究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重大政策措施以及中長期發展速度、比例、結構和生產力布局等建議;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監督和評估中長期規劃的執行情況,提出規劃調整意見;研究提出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組織編制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參與土地利用規劃編制和土地政策制定有關工作,負責建設用地指標的總量控制;協調區域發展的重大問題。
(四)產業和交通能源科
研究分析工業和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提出綜合性政策建議;統籌工業、服務業、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研究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協調重大技術裝備的發展和推廣套用;協調重大產業基地建設;研究提出促進高技術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推動高新技術產業重大項目建設,做好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組織實施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推動技術創新、產學研結合及相關自主創新基礎能力建設;推動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研究綜合交通運輸重大問題,提出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協調綜合交通發展重大事項;貫徹落實國家和省能源發展戰略、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推進電力、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發展工作;組織推進能源重大裝備產業發展;按照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或審核上報有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社會和資源環境科
提出社會發展戰略,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社會發展領域的人口、教育、衛生、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旅遊、政法、民政等發展政策;參與研究勞動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情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統籌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環保產業有關工作;協調推進清潔發展,提出發展低碳經濟的政策建議;按照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或審核上報有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六)經貿流通科
研究提出全市內貿、外貿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監測分析全市內貿、外貿和農村經濟發展態勢;銜接平衡內貿、外貿、農業、林業、海洋與漁業、水利、氣象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提出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涉外經濟體制改革建議;組織編制農林水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參與編制水資源配置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規劃;監測分析財稅、金融形勢,參與財政、稅收、資本市場、金融管理問題的研究,提出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建議;綜合平衡重要商品的市場供求,指導、監督重要商品的政府訂貨、儲備和投放,提出價格調控政策建議;參與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的研究,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參與編制利用外資的中長期規劃;承擔國家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確認書發放與省的銜接工作;按照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或審核上報有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機構二
(七)投資科
組織貫徹實施固定資產投資的巨觀調控政策和投資管理政策,研究調控、引導固定資產投資的辦法、措施;監測分析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編制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畫,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協調投資管理方面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和修訂投資核准目錄的建議;依法指導和協調招標投標活動,對重大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進行監督檢查;承擔投資信息發布工作;協調政府投資非經營性代建工作,組織開展對重大建設項目稽查,推進工程諮詢業發展;審核上報省和國家審批、核准許可權的非生產性投資項目,審批、核准、備案限額內非生產性投資建設項目。
(八)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科
研究提出市重大項目管理政策、制度等建議;擬定市重大項目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爭取國家、省對市重大項目建設資金、政策的支持;統籌協調管理市財政投資項目前期工作,研究分析和協調落實重大項目前期工作條件。
(九)重大項目建設協調科
負責全程跟蹤、檢查和監測市重大項目建設進度,分析研究動態,督促檢查市重大項目計畫執行情況,組織協調市重大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重大項目年度考核和提出獎懲意見。
(十)糧食調控科
研究提出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實施糧食進出口計畫;擬訂全市糧食倉儲、加工、批發市場等流通設施的建設規劃;編制市、鎮儲備糧規模與輪換計畫,適時安排糧食吞吐,調劑市場;根據市場情況,協調組織安排糧食購進和進口;檢查、督促和指導各儲糧單位搞好糧食儲存的防蟲、防霉、防事故和檢驗化驗工作。
(十一)糧食管理科
研究提出糧食流通行業發展的總體規劃;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貫徹國家糧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地方性儲備管理的規定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糧食系統的糧食購銷存統計;負責對糧食行業管理並協同有關部門搞好糧食市場管理,維護糧食市場流通秩序;負責建立糧食市場預測預警系統,監測全市糧食市場動態,制訂各種應急措施並組織實施;做好軍隊糧食供應,督促檢查軍供政策和票證管理工作的落實。
(十二)信息調研科
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中的重點、熱點、難點等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完成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重要調研任務;圍繞市委重大決策的落實等開展調研,圍繞市政府重大決策的落實等開展調研,提出政策、措施建議;負責收集國家及省發改系統出台的政策性檔案及開展的重大工作信息等,負責整理國家及省發改系統出台的政策性檔案及開展的重大工作信息等,並做好編髮和上報工作;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調研任務。
(十三)軌道建設協調科
負責協調軌道交通項目有關工作;負責牽頭研究制定軌道交通建設、運營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軌道交通建設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組織審訂重大籌融資方案;督促落實市政府軌道交通建設的目標任務;承擔市軌道交通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與國防動員委員會綜合辦公室合署)
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和省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