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經東莞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負責管理東莞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 外文名:Dongguan Housing Provident Fund Center
  • 職能科室:綜合科等6個科室
  • 地點:廣東省東莞市
  • 組織機構類別:市府工作部門及下屬單位
職責,內設機構,綜合科,核算科,科技信息科,業務管理科,稽核監督科,政策法規科,辦事處,辦公時間,辦公地址,中心本部,南城辦事處,常平辦事處,塘廈辦事處,虎門辦事處,石龍辦事處,

職責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稱管理中心)經東莞市委、市政府批准(東機編[2002]192號),於2002年12月16號成立。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下稱《條例》)有關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職責:
(一)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畫;
(二)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三)負責住房公積金核算;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五)負現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六)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
(七)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設6個科室,5個辦事處,主任1名,副主任3名。

綜合科

協助單位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文秘、行政、綜合協調、人事、用章管理等工作;負責黨建、紀檢、普法教育以及工、青、婦組織工作;承擔會務、政務信息公開、廣告宣傳、保密、檔案工作;承擔採購、資產管理和後勤保障等工作。

核算科

負責全市公積金財務收支及分配過程的會計核算;定期編制公積金會計報表;編制全市公積金財務預算、決算;編制公積金年度歸集、使用計畫;編制公積金執行情況報告;公積金業務數據的統計、核算檔案的整理及歸檔;負責中心的經費、工會賬務的會計核算及預算、決算。

科技信息科

承擔中心信息工作,提供技術支持;負責公積金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管理、維護和升級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系統和入口網站的維護和管理;負責入口網站的信息更新和發布工作;負責信息系統及計算機使用、管理培訓工作;負責網上辦事大廳及中心與其他部門、單位信息交換對接。

業務管理科

負責起草業務政策和調整業務流程;負責分析業務數據及發展動態;負責對辦事網點、受委託銀行等部門、單位經辦人員進行業務指導;負責對擔保公司、代理機構、評估公司等合作單位的管理;負責綠色通道項目審核;負責與受委託銀行進行業務檔案的對接以及東安花園權證的保管;配合做好對違規套取公積金的職工受凍結限制賬戶進行解凍、保障性住房申請人家庭成員公積金繳存情況查詢和網上辦事大廳等業務對接;負責業務運行管理的其他工作。

稽核監督科

負責內部控制評價標準的制定和組織實施;負責對歸集、貸款、提取業務進行稽核;負責對內部機構運作以及受委託銀行等合作機構的代辦行為進行稽查和考核;協調配合外部審計部門對中心的審計監督工作並負責落實整改;負責其他稽核相關工作。

政策法規科

負責公積金政策解釋;負責中心發布的規範性檔案的法律審查;負責中心各類契約、協定等檔案的審查;負責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工作;負責受理單位不按規定繳存公積金的投訴、催建催繳(含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追繳職工在封存戶開戶手續、欠繳補繳審核等)、行政處罰等工作;負責貸款逾期催收和不良貸款訴訟;處理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法律事務;負責繳存擴面及鎮街考核工作;負責企業評優、評先、上市等守法情況查詢或審核;負責其他執法相關工作。

辦事處

為了進一步方便全市繳存單位及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2008年9月26日,公積金中心在常平、塘廈、虎門三鎮設立的辦事處同時成立運作。2014年6月,中心內部機構調整後成立了南城辦事處。2014年9月15日,中心又在石龍鎮增設了辦事處。
辦事處的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各類提取業務的辦理。
2、負責辦理繳存基數的二次調整、繳存比例降低、少繳補繳(東莞理工學院、東莞職業技術學院少繳補繳)、緩繳、餘額調賬、借款人聯繫方式變更、個人賬戶密碼變更、人員信息變更、單位信息變更、還款計畫表列印和繳存憑證列印。
3、負責出具《提取情況證明》、《住房公積金繳存和貸款情況證明》、《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情況證明》、《異地轉移接收證明》、《東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證明》和《東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支出憑證》等個人信息證明。
4、負責出具《借款人家庭第二套住房認定協助查詢函》(如對系統查詢結果有異議)、《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的公示》(公示無異議通知銀行辦理封存手續)、《變更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資料的公示》(公示無異議辦理變更個人信息)。
5、負責對涉嫌違規套取公積金行為進行電話、網路、函件調查,聯繫發生違規套取行為的職工及其工作單位,對違規套取的職工賬戶進行凍結限制,追回違規套取的公積金。
6、負責受理單位不按規定繳存公積金的投訴並移交政策法規科處理(南城辦事處除外)。
7、負責經辦業務檔案的整理;負責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8、負責處理繳存職工各類信訪問題(南城辦事處信訪小組負責)。

辦公時間

中心本部、南城、常平、虎門及石龍辦事處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塘廈辦事處為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00。

辦公地址

諮詢電話:公積金業務諮詢請撥打公積金熱線12329或政府熱線12345。

中心本部

東莞市南城區鴻福西路73號正騰大廈(原三聯大廈)綜合樓五樓

南城辦事處

東莞市南城區鴻福西路73號正騰大廈(原三聯大廈)綜合樓二樓

常平辦事處

東莞市常平鎮常東路東田麗園領豪坊127號

塘廈辦事處

東莞市塘廈鎮花園街16號建行塘廈支行內

虎門辦事處

東莞市虎門鎮虎門大道富民商務中心15樓

石龍辦事處

東莞市石龍鎮政府廣場東北角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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