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市國家稅務局

東營市國家稅務局

東營市國家稅務局機關內設行政科室10個、3直屬機構3個、3個事業單位。

2018年7月5日,新組建的國家稅務總局東營市稅務局舉行掛牌儀式,標誌著原東營市國家稅務局、東營市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營市國家稅務局機關
  • 行政科室:10個
  • 直屬機構:3個
  • 事業單位:3個
機構概況,機構沿革,領導介紹,主要職能,機構設定,行政科室,直屬機構,事業單位,

機構概況

東營市國家稅務局下轄市區、河口廣饒墾利利津5個縣區局,市局機關設16個科室和東營經濟開發區國稅局、稽查局2個直屬機構、東營港經濟開發區稅務分局1個派出機構,以及負責油田稅收的省局直屬稅務分局。  1994年稅務機構分設以來,各項稅收工作都取得了長足進步。 “十五”期間,全市國稅收入累計實現509.61億元,年均增長21.5%。2006年至2009年,完成稅收收入853.5億元。近段時間,市局機關和5個縣區國稅局全部被評為“省級文明單位”。

機構沿革

1994年7月, 東營市國家稅務局成立。 10月10日, 山東省國家稅務局“魯國稅函發[1994]27號”檔案同意成立東營市國家稅務局油田徵收分局,為副縣級單位,負責勝利油田的稅收管理工作, 下設4個科:綜合科、徵收一科、徵收二科、徵收三科。10月11日,山東省國家稅務局“魯國稅函發[1994]19號”檔案批覆東營市國家稅務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東營市國家稅務局內設機關黨委和辦公室、流轉稅管理科、所得稅管理科、徵收管理科、計畫財務科、政治工作科、人事科、監察室、涉外稅收管理科(涉外徵收分局) 、個體稅收管理科。市國稅局直轄徵收機構3個: 稅務稽查分局、西城徵收分局、油田徵收分局。事業單位1個:山東東營振魯會計師事務所。
1995年11月27日, 山東省國家稅務局“魯國稅函發[1995]299號”檔案批准成立“東營市國家稅務局信息中心”,為科級事業單位。
1997年4月3日,山東省國家稅務局下發“魯國稅人[1997]17號”檔案,同意東營市國家稅務局西城徵收分局與東營區國家稅務局合併,成立“東營市市區國家稅務局”,規格仍為副縣級,內設辦公室、人事科、監察室、政工科、綜合管理科、個體稅收管理科、徵收計會科,稽查分局、涉外徵收分局列直屬單位,信息中心為直屬事業單位,內設科室、直屬分局、事業單位均為科級,4個農村分局規格不變。9月24日,山東省國家稅務局印發“魯國稅人[1997]67號”檔案,同意東營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分局為副縣級單位,內設綜合管理科、選案審理科、稽查執行一科、稽查執行二科、稽查執行三科,人員編制為30人。
1998年7月20日, 根據山東省國家稅務局“魯國稅發[1998]42號”檔案,東營市國稅局稽查分局更名為東營市國稅局稽查局, 下設4個科,分別是綜合管理科、選案審理科、稽查執行一科、稽查執行二科。
1999年12月,山東省國家稅務局以“魯國稅人[1998]79號”檔案批准成立開發區分局,並對人員、編制、領導職數等有關事項進行了明確。
2001年3月27日,山東省國家稅務局以“魯國稅函[2001]151號”檔案批覆市國稅局機關“三定方案”。市國稅局機關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稅政管理科、徵收管理科、財務管理科、人事科、教育科、監察室、機關黨委辦公室、信息中心、服務中心,下設稽查局、計畫徵收局、稅收評估管理局、進出口稅收管理分局(科)、油田分局、開發區分局。
資料來源
2018年7月5日,新組建的國家稅務總局東營市稅務局舉行掛牌儀式,標誌著原東營市國家稅務局、東營市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

領導介紹

國家稅務總局東營市稅務局聯合黨委書記、局長 張偉主
國家稅務總局東營市稅務局聯合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潘榮文

主要職能

東營市國稅部門主要職責是: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根據我市經濟稅源和國家稅務總局、省國稅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我市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我市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等工作。

機構設定

行政科室

1、辦公室
制定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和外事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負責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2、政策法規科
進行有關政策法規的調查研究和宣傳培訓;負責貫徹、建立和推行規範稅收執法的規章、制度;負責稅收資料調查工作;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審理的日常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聽證和賠償等涉稅法律事務;負責規範性檔案的會簽把關、稅收檢查案件的複查複審以及配合審計、財政監督等部門的外部監督工作。
3、稅政管理科
負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稅政業務;貫徹執行流轉稅法規、規章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定有關流轉稅徵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推廣和管理增值稅防偽稅控;負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種的日常稽核和檢查工作。
負責企業所得稅和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稅政業務;對分管稅種的具體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擬定所得稅徵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組織企業所得稅的日常檢查;負責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農村信用社的財務制度管理工作。
4、進出口稅收管理科
負責國家進出口稅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信息化管理系統的推廣套用和維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反避稅檢查。
負責國際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涉外稅務審計、情報交換、我國及外國居民跨國收益稅收監管等國際稅務事項管理;負責涉外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管理並對執行情況和日常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處理國際稅務事項。
5、徵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並制定綜合性稅收征管制度和辦法;負責稅務登記等稅收資料的管理;牽頭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指導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負責組織征管軟體和除涉及增值稅防偽稅控以外的稅控器具的推廣和套用工作;負責社會性協稅護稅及協助司法機關打擊偽造、倒賣、盜竊普通發票等違法活動;組織實施普通發票印製、計畫、調撥、運輸、發售、庫房、繳銷、審批、檢查和處罰等工作;負責稅款緩繳、呆帳稅金、死欠稅款核銷管理工作;牽頭負責納稅評估綜合性制度、辦法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納稅服務、日常稅源基礎管理、日常管理性檢查及其綜合制度、辦法的制定;負責稅務代理的行政監管工作。
6、計畫統計科
負責稅收計畫管理、稅收會計、統計和信息數據的分析匯總;承擔納稅人申報納稅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統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稅款入、退庫;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進行稅收分析,監控重點稅源;負責對稅收票證的管理。
7、財務管理科
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裝備和資產的管理工作;組織內部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管理機關財務;負責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監督。
8、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錄用、調配、交流、辭退、勞動工資、人事檔案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對下一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和後備人選的培養選拔工作;
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副科級,掛靠人事教育科)。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9、監察室
負責本系統各級國稅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本級管理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和系統內重大案件查處工作。
10、辦稅服務廳(車輛購置稅)
負責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局機關和直屬機構、事業單位的黨務、紀律檢查、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負責市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和計畫生育工作。

直屬機構

1、山東省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
負責征管範圍內所轄業戶的稅收徵收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及上級稅務機關的各項規定,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負責稅務登記管理、發票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防偽認證和交叉稽核的前期工作、納稅評估、稅源監控、催報催繳,以及管理型檢查等工作。
2、東營經濟開發區國家稅務局
負責征管範圍內所轄業戶的稅收徵收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及上級稅務機關的各項規定。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負責稅務登記管理、發票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防偽認證和交叉稽核的前期工作、納稅評估、稅源監控、催報催繳,以及個體零散稅收管理和管理型檢查等工作。
3、稽查局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系統的稅收檢查工作;負責對年度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對下級稅收檢查情況進行複查複審;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稽查局內設綜合選案科、案件執行科、稽查一、二、三、四科。

事業單位

1、信息中心
組織稅收管理、綜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涉稅信息等綜合資料庫;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工作;負責計算機設備的維修、維護、調配管理。
2、機關服務中心
擬定局機關後勤服務和行政事務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物品的採購、保管、分配和維修工作;負責局機關房產管理、安全保衛、醫療保健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裝備管理。
3、培訓中心
負責系統國稅幹部的職務培訓、崗前培訓、業務培訓等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指導系統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