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單位:
現將《東營市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東營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7日
為全面深化改革,進一步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2015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的通知》(魯政字〔2015〕16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總體要求
適應改革發展新形勢、新任務,堅持民眾需求、問題導向,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和轉變政府職能工作,統籌推進行政審批、投資審批、職業資格、收費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衛體等領域改革,著力解決跨領域、跨部門、跨層級的重大問題。根據上級部署,及時做好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承接落實工作,徹底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類別,大力簡化投資審批,實現“三證合一”、“一照一碼”,全面清理並取消一批收費項目和資質資格認定,制定出台一批規範行政權力運行、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創新監管最佳化服務的制度措施,為企業鬆綁減負,為創業創新清障搭台,為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撐,培育經濟社會發展新動力。
主要任務
(一)深入推進行政審批改革。全面清理和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2015年年底前不再保留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類別。繼續做好上級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承接落實工作。
全面完成市縣兩級政府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編制公布工作,督促各級各部門嚴格按照清單全面依法行使權力、履行職能、落實責任。大力推行行政審批目錄化、標準化管理,嚴禁目錄之外設立具有審批性質的管理事項,實行公開透明審批,推進行政審批流程再造。
深入推進行政審批權相對集中,健全完善“兩集中、兩到位”制度。指導督促各級各部門按照規範要求,對正在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逐項編寫業務手冊和服務指南,進一步清理審批要件,規範審批裁量權,提高審批效能。對已明確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要嚴格按規定執行,及時糾正明放暗不放、變相審批、違規增設審批條件等行為,確保下放的審批事項落實到位。
根據上級部署,研究提出指導規範市政府部門證照管理的工作方案,對增加企業負擔的證照組織開展清理規範。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實行中介服務清單管理。(市編辦牽頭負責)推進中介服務機構與政府審批部門脫鉤,切斷中介服務利益關聯,進一步放開市場,加強監管。(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深入推進投資審批改革。根據國家、省企業投資項目核准目錄修訂情況,及時修訂我市核准目錄,做好承接和取消下放投資審批許可權工作。進一步修訂完善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強制性中介服務事項目錄。最佳化投資項目報建手續,精簡項目前置審批條件並公開審批時限。研究制定東營市政府核准和備案投資項目管理辦法。推行落實企業投資項目網上並聯核准制度,加快建設信息共享、覆蓋全市的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創新投資管理方式,建立協同監管機制,推動部門主動協同放權、落實限時辦結制度,督促縣區制定細化、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進一步加快信息資源開放共享,推動有關部門間橫向聯通,促進中央與地方縱向貫通,實現“制度+技術”的有效監管。(市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
(三)深入推進職業資格改革。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做好清理和取消自行設定的職業資格許可認定工作,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減少職業資格許可認定任務,同時做好相關後續管理工作。落實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制度,實行動態管理,按要求嚴控新設職業資格。規範職業資格證書管理,根據國家職業標準,進一步做好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鑑定的組織實施工作。推廣使用職業技能鑑定線上考務系統,實現對技能人員職業技能鑑定的全過程監控。落實國家制定的行業組織承接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具體認定工作管理辦法,推進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具體認定工作逐步由行業協會等組織承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負責)
(四)深入推進收費清理改革。堅決取締違規設立的收費基金項目,落實國家、省取消、停徵和減免收費基金的政策,對近年來取消、停徵和減免的收費基金項目進行清理核查。做好涉企收費基金清理規範後續工作。落實收費基金調整政策,加強監督檢查。取消屬於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務或體現一般性管理職能,以及主要目的是養人、違背市場經濟基本原則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對超過服務成本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存在較大收支結餘的政府性基金,降低徵收標準。清理規範具有強制壟斷性的經營服務性收費,不得將政府職責範圍內的事項交由事業單位或中介組織承擔並收費;規範涉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凡沒有法定依據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項目及收費一律取消,進一步加強對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項目的監管。整頓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堅決制止強制企業入會並收取會費,以及強制企業付費參加各類會議、培訓、展覽、評比表彰和強制贊助捐贈等行為;嚴禁行業協會商會依靠代行政府職能擅自設立收費項目。對清理規範後保留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實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收費目錄清單管理。組織開展收費監督檢查,查處亂收費等行為。(市財政局牽頭負責)
(五)深入推進商事制度改革。紮實推進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實現“一照一碼”。全面清理涉及註冊登記制度改革的市政府規範性檔案。依法落實“先照後證”改革,嚴格執行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公開保留的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加強對執行情況的督導檢查。進一步簡化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程式。落實省小微企業名錄建設工作方案,建立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信息互聯互通機制。根據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全省一張網”建設工作安排,做好相關工作。創新最佳化登記方式,加強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管理。貫徹企業經營範圍登記管理有關規定,提出我市落實措施。落實對個體工商戶、未開業企業、無債權債務企業實行簡易註銷程式,努力實現市場主體退出便利化。加快推進電子營業執照和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努力實現以電子營業執照為支撐的網上申請、網上受理、網上審核、網上發照和網上公示,切實提高市場主體登記管理的信息化、便利化和規範化水平。(市工商局牽頭負責)
(六)深入推進教科文衛體領域相關改革。根據上級推進教科文衛體領域創新管理和服務的要求,研究制定我市實施意見,集中解決相關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積極開拓為企業和民眾服務的途徑,營造良好的創業創新環境。嚴格落實教科文衛體領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逐項檢查是否存在明放暗不放、變相審批、擅自增加前置審批條件、違規新設等問題,並認真整改。對教科文衛體領域明確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研究制定轉變管理重心、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措施,逐項檢查是否存在監管盲區和薄弱環節,切實解決發現的問題。全面梳理教科文衛體領域現有的行政審批事項,協調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衛生計生委、市體育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深入推進監管方式創新。進一步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提升監管效能,為各類市場主體營造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做好“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進一步加強對市場主體的服務和監管。(市工商局牽頭負責)市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公安、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林業、海洋與漁業、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環保、旅遊、安監、食品藥品監管、城市管理、工商、質監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分類制定完善系統內加強行政審批事中事後監管的措施辦法。(各行業主管部門分別負責)市政府有關部門要結合責任清單動態調整,對行政審批事項逐項或分類制定完善日常監管、定期抽查、專項檢查、源頭追溯、危險隱患排查、重大案件查處等方面的具體監管措施。(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積極開展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工作。(市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強化信用約束,建立健全經營異常名錄製度和違法經營者黑名單制度,構建跨部門執法聯動回響及失信約束機制。落實企業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有關規定。開展工商部門公示企業信息情況檢查和企業年報信息、即時信息公示情況抽查。落實國家出台的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管理辦法和我省相關工作實施方案。(市工商局牽頭負責)建立統一的綜合監管平台,推進綜合執法。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信用信息交換共享機制、失信懲戒機制。積極運用網際網路和大數據技術,依託政務服務網上平台,實行動態監管。不斷完善以隨機抽查為重點的日常監管制度,拓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途徑,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對市場主體的監督,加快構建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公眾參與的綜合監管體系。(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要切實發揮統籌指導和督促落實作用。各級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和領導小組各專題組、功能組組長要切實擔負起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改革的重任;要切實落實責任制,根據本方案和各項改革任務工作進度要求,及時組織制定實施方案並限期出台改革檔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各項改革任務。完善對縣區政府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工作的考評機制,突破“中梗阻”,打通“最後一公里”。對組織實施不力、未按要求落實工作的縣區和部門通報批評,問題嚴重的進行問責。
(二)加強統籌協調。領導小組要結合改革中發現的問題,深入開展調研並提出對策建議;對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組織開展第三方評估和專家評估,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建議;對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各項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結合典型案例,推動解決社會對有關改革反映強烈的問題。牽頭部門和各專題組、功能組組長單位要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領導小組各專題組要發揮牽頭作用,協調解決跨領域、跨部門、跨層級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各功能組要加強溝通協調和支持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改革整體推進。
(三)加強輿論宣傳。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及時發布權威改革信息,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合理引導社會預期。做好改革政策的宣傳解讀,大力宣傳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改革的典型經驗,凝聚改革共識,形成推動改革的良好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