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市人口計畫生育委員會

負責統一管理全市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具體組織實施國家、省和鹽城市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的具體規定和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台市人口計畫生育委員會
  • 職責:管理全市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
  • 工作內容:具體規定和實施辦法
  • 內設機構:辦公室(財務科)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
(2)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執行與督查,協助市政府搞好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案件的複議、應訴,依法查處計畫生育違法行為。
(3)組織和協調社會各相關部門宣傳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現行方針、政策、法規;宣傳人口和計畫生育科技知識;宣傳人口和計畫生育先進典型;深入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
(4)負責全市人口預測,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制定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人口計畫。
(5)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統計管理;對全市人口計畫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實績的考核;對受市及以上表彰的先進個人、先進集體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面的審核把關;組織各種抽樣調查和專題檢查;參與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6)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的使用與管理;檢查督促各地管好、用好人口基金和其它經費;推行人口和計畫生育系列保險。
(7)指導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的建設,規劃和指導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專業教育和幹部培訓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本機關及下屬單位的人員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8)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檢查並指導各地努力開展避孕節育全程服務、生殖保健服務、知情選擇服務和對農村實行免費避孕節育技術服務,推廣節制生育的新技術新方法;對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工作。
(9)負責全市照顧再生一孩的審查和批准,負責對特殊情況及副科級以上幹部照顧再生一孩的內審。
(10)協調有關部門積極推行“三結合”,即把人口和計畫生育與發展經濟、幫助農民勤勞致富奔小康、建設文明幸福家庭結合起來,實行齊抓共管,對人口問題進行綜合治理。
(11)指導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協會、 市人口學會的工作。
(12)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內設五個職能科室
(1)辦公室(財務科)
協助委領導組織管理機關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及綜合性文稿的撰寫;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上報工作;負責指導全市計生系統幹部隊伍的建設;負責委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人員考核、工資、職改、福利、黨群、紀檢、監察和老幹部工作;負責黨組會議、主任辦公會、工作人員會以及各類人口和計畫生育會議的記錄和督辦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檔案資料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密、房產及其它公有財物等行政事務的管理工作。
根據國家有關財經方針、政策、制度及有關規定,制定本系統財務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財政撥付的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預決算工作。負責委機關及下屬單位經費、人口基金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對下屬事業單位財務工作(包括藥具財務)實施指導與監督;負責對鎮農村人口和計畫生育各項事業費的管理和考核;負責對鎮計生辦財會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協助領導安排基建項目的資金投入。
(2)規劃統計科(信息中心)
負責全市人口預測,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市中、長期人口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制定保證人口計畫實現的措施;指導各地實行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承擔市政府對各鎮及市直有關部門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執行情況的檢查與考核工作;負責對受市級以上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在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面的審查把關;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信息管理工作,建立育齡婦女微機信息檔案,實行系統管理;督促指導基層抓好基礎管理,實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基礎工作的規範化、科學化管理。
(3)政策法規科
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案件的協調與處理,協助市政府搞好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複議和應訴;負責對全市計畫生育違法案件的查處,對計外生育的處罰和社會撫養費的徵收。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信訪接待和處理工作;負責全市非病殘兒照顧再生一孩的審查和批准,對特殊情況和副科級以上幹部照顧再生一孩的內審把關工作。負責流動人口的管理,指導全市落實好各類管理和服務措施;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各類契約的管理,指導全市搞好人口和計畫生育村級自治,實現依法治育。
(4)科技科
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檢查並指導各地開展避孕節育全程服務和生殖保健服務,推廣節制生育的新技術、新方法;負責全市計畫生育避孕節育套用科研和生殖理論的基礎研究,組織市級人口和生育科學研究成果的評審和鑑定;負責指導市計畫生育指導站、鎮計畫生育服務中心、村計畫生育服務室的工作;負責指導全市開展知情選擇、生殖道感染綜合防治、出生缺陷干預、不孕不育等系列技術服務工程;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工作;指導全市避孕藥具發放工作,組織全市病殘兒、結紮併發症會診;負責對鎮衛技人員的培訓和考核。
(五)宣傳教育科
依據人口和計畫生育“三為主”方針(宣傳教育為主、避孕節育為主、經常性工作為主),制定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的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基礎理論、基本國情、思想道德、婚育科學知識教育;組織協調社會各有關部門宣傳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全市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建立新型的生育文化;負責基層人口和計畫生育專職幹部的專業學習和培訓;負責全市各級人口學校的教學指導;負責全市計生工作的新聞宣傳報導;負責全市計生宣傳品的製作和分發及環境氛圍的宣傳指導;協調有關部門積極推行“三結合”,編制全市推行“三結合”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工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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