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東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東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是東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鹽城市委、東台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任是崔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 辦公地址:東台市金海東路18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衛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衛生健康發展規劃、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市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和信息化建設工作。制定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健康東台協調推進工作,研究提出健康東台建設的政策建議、制度措施和職責分工並協調實施。統籌全市健康促進與健康服務工作。
(三)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部署、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推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衛生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四)貫徹實施國家中醫藥法律、法規和省有關規定,擬訂並組織實施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納入全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負責中醫藥和中西醫結合工作的管理。
(五)制定並組織實施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全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指導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監督指導全市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監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管理工作。
(六)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全市應對人口老齡化措施,負責推進全市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七)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
(八)貫徹執行上級頒布的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負責制定全市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全市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九)貫徹執行上級頒布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和標準。組織開展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
(十)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職業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推進全市衛生健康誠信體系建設。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開展食品安全標準貫徹宣傳,指導企業開展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
(十一)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建議。貫徹執行計畫生育政策,落實人口發展規劃相關任務。
(十二)制定並實施基層衛生健康服務、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機構運行新機制和村衛生室工作人員管理制度。
(十三)組織擬訂全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相關科研項目。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工作,加強與有關院校工作協同,推進醫學教育事業發展。指導系統內有關學會、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四)組織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負責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
(十五)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組織開展對外交流合作和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
(十六)負責市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全市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擔市深化醫改暨綜合醫改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市中醫藥工作領導小組、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政府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和市愛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九)職能轉變。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東台建設,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貫徹執行上級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全市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落實國家和省、市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健全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市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市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予以處置。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實施國家藥典,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市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規劃信息科。
(三)政策法規科(老齡健康科、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行政審批科)。
(四)財務審計科。
(五)醫政醫管科(中醫科、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科)。
(六)基層衛生健康科。
(七)疾病控制與綜合監督科(職業健康科、衛生應急辦公室)。
(八)婦幼健康服務科。
(九)科技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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