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湖文化景觀保護管理條例》2011年8月31日杭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2011年11月25日浙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西湖文化景觀保護管理條例
- 發布部門:杭州市人大(含常委會)
- 批准部門:浙江省人大(含常委會)
- 批准日期:2011年11月25日
- 發布日期:2011年11月25日
- 實施日期:2012年01月01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效力級別:較大市地方性法規
- 法規類別:旅遊景點管理
《杭州西湖文化景觀保護管理條例》2011年8月31日杭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2011年11月25日浙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批准。
《杭州西湖文化景觀保護管理條例》2011年8月31日杭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2011年11月25日浙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第一條為了加強杭州西湖文化...
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西湖風景名勝區管理,嚴格保護和合理利用西湖風景名勝資源,根據國務院《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浙江省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西湖風景名勝區及其外圍保護地帶範圍內從事相關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均...
《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條例》1983年12月26日浙江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是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為了加強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的保護和管理,保存歷史文化遺產,豐富人民的精神生活,發展旅遊事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國務院批准的杭州市...
第一條 為加強杭州西湖文化景觀(以下簡稱西湖文化景觀)的保護和管理,按照《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的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國務院《風景名勝區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杭州市區內列入《中國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單》的西湖文化景觀的保護和管理。第三條 西湖文化...
第十條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對象包括下列內容:(一)西湖文化景觀、中國大運河(杭州段)、良渚古城遺址等世界遺產;(二)各歷史時期都城、州府、縣治所在的歷史城區;(三)歷史文化名鎮;(四)歷史文化名村;(五)歷史文化街區;(六)歷史風貌區;(七)歷史建築;(八)傳統風貌建築;(九)其他保護對象。西...
第二條 在杭州西溪國家濕地公園及其外圍保護地帶、周邊景觀控制區內從事相關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均應當遵守本條例的規定。第三條 杭州西溪國家濕地公園(以下簡稱濕地公園)是經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批准設立,以永續保護濕地生態系統、合理利用濕地生態資源和人文歷史風貌資源為目的,可供開展濕地保護、恢復、宣傳、教育、科研、...
“杭州西湖文化景觀”肇始於9世紀、成形於13世紀、興盛於18世紀、並傳承發展。西湖舊稱武林水、錢塘湖、西子湖,宋代始稱西湖。西湖有三島:三潭印月,湖心亭,阮公墩,繞湖一周約15公里。山水與人文交融是西湖文化景觀的一大特色。杭州西湖文化景觀體現了人與自然的完美融合,是文化景觀的一個傑出典範,正如唐宋兩代...
(一)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市園文局)黨委、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市園文局)的主要職責 1、組織實施有關西湖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條例,研究擬訂西湖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的政策規定,並監督貫徹執行。2、根據杭州市城市總體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計畫,編制西湖風景名勝區的總體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計畫,經批准後組織...
第一條 為加強對西湖水域的保護和管理,改善西湖水域的水質,美化西湖景觀,促進西湖風景資源的科學、合理開發利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西湖水域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西湖水域及其沿岸的保護和管理。 本條例所稱西湖水域,是指西湖及其上游的泉、池、溪、澗等。第三條 杭州市人民政府...
西湖景區內樹齡100年以上的古樹共620株,分屬38科65屬87種(或變種),其中300年以上一級保護古樹有138株。旅遊資源 【主詞條: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西湖有100多處公園景點,包括三秋桂子、六橋煙柳、九里雲松、十里荷花景觀、有“西湖十景”“新西湖十景”“三評西湖十景”之說,有60多處國家、省、市級重點文物...
(五)其他綠地:指對城市生態環境質量、居民休閒生活、城市景觀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具有直接影響的綠地。本條例所稱現有城市綠地,是指已建成的綠地、建設工程項目用地規劃紅線已確定的綠地。本條例所稱規劃綠地,是指城市總體規劃、城市綠地系統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的城市綠化規劃用地。第四十四條本條例涉及蕭山區、...
(二)新建、改建居住區和居住小區,組團級住宅以及其他重要城市建設工程的設計方案,報杭州市園林文物管理局審批。(三)園林綠地內建築工程的設計方案,經杭州市園林文物管理局審核後,由杭州市規劃管理局審批。有礙園林綠地景觀的建設項目在劃定勘設紅線時,須徵得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同意。第十五條 建設工程因特殊原因...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杭州市城市規劃區內的各項綠化活動和各類綠地及其設施 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第三條 城市綠化應當合理配置植物類型,注重綠化工程的功能以及生態效應 和景觀要求。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力量加強樹木、花草的科學技術研究,培育優良品種,適應城市綠化的要求。第四條 本條例所稱城市綠化...
(二)保護責任區內綠化設施,不懸掛衣物、不損壞樹木花草和綠化設施;(三)維護責任區內的市容觀瞻。建築物立面應保持整潔,店牌和景觀燈光按要求設定;不亂搭亂建、亂拉亂掛、亂貼亂畫、亂停車輛,不擅自占用道路,不擅自改動、遷移和損壞市政、環衛等公用設施。市容環境衛生責任人違反上述規定的,由行政執法機關...
條例規定,西溪濕地公園東起紫金港路,西至繞城公路,南起沿山河,北至文二西路,其具體範圍以及濕地公園外圍保護地帶、周邊景觀控制區範圍由《杭州西溪國家濕地公園總體規劃》確定。在管理體制上,條例明確市政府應當加強領導,建立濕地公園保護管理統籌協調機制。為了進一步強化原生態保護,條例指出,西溪濕地公園內河港、...
第五章 文化國際交流融合 第四十一條 本市堅持精緻和諧、大氣開放的城市人文精神,培育開放包容、多元共融的城市文化,塑造東方文化品牌,建設東方文化國際交流重要城市。第四十二條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依法保護西湖文化景觀、大運河世界文化遺產,推進跨湖橋、良渚、南宋皇城、西溪濕地等文化遺址保護與開發,...
京杭運河、錢塘江、西湖水域、西溪濕地水域、杭甬運河、浦陽江等的保護與管理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不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城市河道的建設與管理,應當統一規劃、綜合保護、科學管理、合理開發,符合杭州歷史文化名城風貌,並與周邊環境相協調。第四條 城市河道實行統一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城市河道...
風景區以濠河為依託,融自然景觀和人文景觀於一體,具有“水抱城、城擁水,城水一體”的獨特風格,既是城市中的開放型旅遊景區,又是南通市民休閒、娛樂、生活的重要場所。多年來,南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風景區的規劃建設、保護利用,大力改善交通條件、服務設施和遊覽環境,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辦法和規定。但是,...
2011年6月24日,包含西湖十景在內的“杭州西湖文化景觀”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成為中國第41處世界遺產 。2013年5月3日,西湖十景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為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沿革 南宋時期,西湖十景初創。元明時期,西湖十景復興。清代,西湖十景由鼎盛的“四字景目”系列方式組成,景點增加到...
對歷史街區規劃確定保護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不得進行影響其傳統風貌的改建和裝修。確需改建和裝修的,其設計方案應徵得城市規劃、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第十一條 歷史街區內的建築風格、景觀設計、戶外廣告及公共設施的設定,應當與歷史街區的特色定位、總體環境相協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歷史街區內...
本條例所稱核心景區,是指風景名勝區範圍內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最集中的、最具觀賞價值、最需要嚴格保護的區域,包括規劃中確定的生態保護區、自然景觀保護區和史跡保護區。本條例所稱風景名勝資源,是指具有觀賞、文化或者科學價值,可以作為風景遊覽對象和風景開發利用的自然景觀、人文景觀以及風土人情等。第六十一條本...
文化活動 2023年7月,以“蘇東坡”為題材、體現“宋韻文化”的舞台劇《蘇堤春曉》項目發布會在杭州舉行。開發保護 蘇堤自北宋始建至今,一直保持了沿堤兩側相間種植桃樹和垂柳的植物景觀特色。2011年6月25日電,第35屆世界遺產大會將“杭州西湖文化景觀”列入《世界遺產名錄》。成功申遺的西湖,也是中國第41處“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