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統繳卡

杭州統繳卡,全稱為杭州市城市道路車輛統繳卡。規定稱:不辦卡,就無法給新車落戶;不續費,車子就不能過年檢。飽受杭州開車族質疑與詬病的杭州市統繳卡,引來了央視《焦點訪談》欄目的關注。2009年5月5日,《焦點訪談》播出《令人費解的統繳卡》。節目採訪的專家認為,杭州市在收費方式、徵收對象及收費內容上都違反了國家相應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統繳卡
  • 全稱:杭州市城市道路車輛統繳卡
  • 施行日期:2004年1月1日
  • 目的:改善道路交通狀況
  • 終止日期:2011年12月7日
  • 地點:杭州市
具體規定,質疑,法律背景,終止時間,後續問題,

具體規定

杭州市貸款建設的城市道路車輛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其目的是為最佳化投資環境,改善道路交通狀況,規範貸款建設的城市道路車輛通行費的徵收管理行為。
辦法規定,凡杭州市市區的機動車輛以及進入市區城市道路行駛的外地機動車輛,均應當按本辦法的規定繳納城市道路車輛通行費。辦法解釋,車輛通行費分為車輛統繳通行費和車輛通行次(年)費。本市市區的機動車輛應當按車輛的年檢周期繳納車輛統繳通行費。車輛統繳通行費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徵收,或由其委託有關部門代為徵收。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辦理機動車輛年檢、新車入戶、車輛報廢和外地機動車輛轉入等手續時,應當核實車輛統繳通行費的繳納情況。未繳納車輛統繳通行費的機動車輛應當及時辦理補繳手續。
辦法還規定,對不按規定繳納車輛統繳通行費的,責令其補繳車輛統繳通行費,並自應估臘埋繳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車輛統繳通行費總額2%。的滯納金。不按規定繳納車輛通行次(年)費的,責令其補繳,並可處以50元的罰款。

質疑

2009年2月,杭州市政協九屆三次會議上,杭州市政協委員、中國聯通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趙才苗上交提案《關於取消強制性購買統繳卡的提議》。“杭州繞城應該依靠論次收費來收回成本,而不能利用車輛年檢進行強制收費。”“如今國家鼓勵體試消祖去試費,已經取消養路費,改為徵收燃油稅,另外,二級公路收費也將逐步取消。杭州市城市道路車輛統繳卡每年660元的費用一收就是10年,還是強制收費,不交,年檢就不能通過。是不是也該見好就收了?”趙才苗說:“我很多朋友,一年只上了一兩回繞城公路,算一算,每次的過路費就是330元。”
違規收費違規收費
但其強制辦統繳卡就不太合理,因為不是每輛車都會上收費公路。對於私家車主來說,一年也上不去幾次收費公路,是不是有點重複徵收了?還有,如果不辦統繳卡,就不給年淋鑽祖審驗收,這種地方性的法規缺少合理性。對此,廣大私家車主意見很大。正如《焦點訪談》主持人張羽所說:這種收費在杭州已持續了10年,時至今日,這樣的收費是不是該停了呢?

法律背景

2002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治理向機動車輛亂收費和整頓道路站點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指出,除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明文規定外,任何地方、部門和單位均不得再出台新的涉及機動車輛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集資和政府性基金項目。《通知》同時強調,要加強對涉及機動車輛收費的管理,嚴禁將車輛通行費平攤到所有車輛並強制收取;嚴禁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
按現行法規,“四自工程費”由政府直接收取,是不合法的。2004年11月1日起由國務院施行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十一條明文規定:經營性公路由依法成立的公路企業法人建設、經營和管理。根據該部國家法規,經營性公路只能收取車輛通行費,不能收取什麼工程費。
退一步講,依法成立的企業要通過收取“四自工程費”收回投資,也是該法人和車主之間的民事法律關係,也就是一種自願平等協商的私法關係,只能而且必須經過所有車主的完全自願的同意後方可自願繳納,公權力不可越俎代庖。

終止時間

2011年12月7日,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杭州市提前終止城市道路“四自”項目綜合收費政策公告》,公告摘錄如下,全文請參閱引文:
杭州市提前終止城市道路“四自”項目綜合收費駝槓櫃腳政策公告
根據浙江省政府浙政函〔2011〕329號檔案精神,經市政府研究決定,自2012年1月1日零時起,杭州市提前終止城市道路"四自"項目綜合收費政策。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市區車輛(含蕭山、餘杭,下同),停止徵收2012年1月1日之後的統繳通行費(以下簡稱:統繳費)。
二、對周邊十一縣(市)及外地長途客運車輛,停止發售2012年1月1日之後的城市道路通行年票。
三、2012年1月1日零時起,停止徵收城市道路通行次費。
四、錢江三橋繼續對車輛實行免費通行。
五、320國道杭州段(杭富收費站)、104國道餘杭段(勾莊收費站)繼續對市區車輛實行免費通行。
六、蕭山機場收費站繼續對市區車輛實行免費通行至封閉改造施工時止。
七、2012年1月1日零時起,撤銷01省道餘杭收費站(四自收費自征站)。
八、2012年1月1日零時起,繞城高速公路圈(含繞城高速公路、滬杭甬高速繞城圈內段、杭金衢高速繞城圈內段、石大公路,下同)對市區車輛按公路收費標準收費通行。
統繳費繳費期超過2012年1月1日(含)的市區車輛,車主可申請辦理統繳卡延用手續。
對辦理統繳卡延用手續的車輛,繞城高速公路圈對其免費通行至統繳費繳費幾迎永期滿止,繳費期滿後,也將按希舉歡婆公路收費標準收費通行。
九、統繳卡延用手續及退費具體手續辦理另行公告。
十、對應繳未繳統繳費的車輛,將依法予以追繳。
十一、諮詢電話:見引文(編者按)
特此公告。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後續問題

2012年1月1日起,杭州將取消“四自”工程費,杭州車輛再也不用交每年660元的統繳費了,外地車輛來杭,也不用再繳25元的“車輛通行次費”,也就是民間俗稱的“進城費”。
這個訊息,昨天杭州市城鄉建委正式發布公告後,很多一年用不了幾次統繳卡的車主紛紛“歡呼”。但也有一部分經常上繞城高速的車主,愁眉苦臉。
因為按照建委的公告,今後不收統繳費和車輛通行次費後,繞城高速公路圈(含繞城高速公路、滬杭甬高速繞城圈內段、杭金衢高速繞城圈內段、石大公路),將對市區車輛按公路收費標準收費通行。
關於這個問題,以及有些人提出的包年卡的建議,建委表示,將及時反映給相關部門。

終止時間

2011年12月7日,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杭州市提前終止城市道路“四自”項目綜合收費政策公告》,公告摘錄如下,全文請參閱引文:
杭州市提前終止城市道路“四自”項目綜合收費政策公告
根據浙江省政府浙政函〔2011〕329號檔案精神,經市政府研究決定,自2012年1月1日零時起,杭州市提前終止城市道路"四自"項目綜合收費政策。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市區車輛(含蕭山、餘杭,下同),停止徵收2012年1月1日之後的統繳通行費(以下簡稱:統繳費)。
二、對周邊十一縣(市)及外地長途客運車輛,停止發售2012年1月1日之後的城市道路通行年票。
三、2012年1月1日零時起,停止徵收城市道路通行次費。
四、錢江三橋繼續對車輛實行免費通行。
五、320國道杭州段(杭富收費站)、104國道餘杭段(勾莊收費站)繼續對市區車輛實行免費通行。
六、蕭山機場收費站繼續對市區車輛實行免費通行至封閉改造施工時止。
七、2012年1月1日零時起,撤銷01省道餘杭收費站(四自收費自征站)。
八、2012年1月1日零時起,繞城高速公路圈(含繞城高速公路、滬杭甬高速繞城圈內段、杭金衢高速繞城圈內段、石大公路,下同)對市區車輛按公路收費標準收費通行。
統繳費繳費期超過2012年1月1日(含)的市區車輛,車主可申請辦理統繳卡延用手續。
對辦理統繳卡延用手續的車輛,繞城高速公路圈對其免費通行至統繳費繳費期滿止,繳費期滿後,也將按公路收費標準收費通行。
九、統繳卡延用手續及退費具體手續辦理另行公告。
十、對應繳未繳統繳費的車輛,將依法予以追繳。
十一、諮詢電話:見引文(編者按)
特此公告。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後續問題

2012年1月1日起,杭州將取消“四自”工程費,杭州車輛再也不用交每年660元的統繳費了,外地車輛來杭,也不用再繳25元的“車輛通行次費”,也就是民間俗稱的“進城費”。
這個訊息,昨天杭州市城鄉建委正式發布公告後,很多一年用不了幾次統繳卡的車主紛紛“歡呼”。但也有一部分經常上繞城高速的車主,愁眉苦臉。
因為按照建委的公告,今後不收統繳費和車輛通行次費後,繞城高速公路圈(含繞城高速公路、滬杭甬高速繞城圈內段、杭金衢高速繞城圈內段、石大公路),將對市區車輛按公路收費標準收費通行。
關於這個問題,以及有些人提出的包年卡的建議,建委表示,將及時反映給相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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