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臨安區發展和改革局

杭州市臨安區發展和改革局

杭州市臨安區發展和改革局是杭州市臨安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臨安區發展和改革局
  • 辦公地址:杭州市臨安區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號市民中心1號樓A座4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方針政策及相應措施,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牽頭髮展規劃和計畫的擬訂、審核、銜接、評估和調整工作。負責全區發展規劃的綜合管理,統籌區域規劃、專項規劃等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促進發展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及政策措施。
(二)負責對全區國民經濟運行的監測、預測、預警和重大問題調研,提出調控對策和建議。綜合分析經濟形勢,提出經濟形勢分析報告。運用財政、金融、投資和價格等手段,研究提出促進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全區國民經濟動員工作,承辦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組織實施區域經濟發展戰略,推進重點流域綜合治理,協調流域經濟發展。組織擬訂和實施我區參與“一帶一路”、長三角區域一體化、長江經濟帶等國家戰略和全省“四大”建設等戰略的綜合性規劃和政策。
(四)牽頭全區社會建設的頂層設計和統籌謀劃,研究社會建設重大問題、擬訂重大政策,督促推動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任務落地。
(五)貫徹落實上級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循環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申報國家、省、市循環經濟領域資金補助計畫,統籌推進全區可持續發展戰略。
(六)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提出經濟體制改革的年度工作計畫和實施意見。研究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研究。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指導、協調小城市培育試點鎮和中心鎮建設。
(七)負責全區能源建設和規劃等綜合管理工作。核准上報重大能源項目。貫徹落實國家、省、市能源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研究、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區節能降耗綜合協調工作。負責能源運行調節和電力行業管理。協調全區電力需求側管理和有序用電工作。按許可權承擔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工作。負責全區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的監測、輔助監察工作,紐織開展全區用能形勢監測和分析。承擔全區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的指導和管理。指導全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套用。
(八)負責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的綜合管理。擬訂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參與提出區財政性建設資金的規模和投向建議。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參與傳統基礎設施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相關工作。負責許可權內基本建設項目審批、核准、備案及轉報工作。牽頭負責承擔全區政府投資項目和重大產業項目的前期儲備、計畫編制、組織實施、協調監督等綜合管理。組織許可權內政府投資項目綜合竣工驗收。
(九)負責全區基本建設、重點建設項目的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研究重大項目的布局,編制重點建設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審核申報爭取省、市重點項目的相關工作。開展全區相關項目事中、事後監管工作。
(十)統籌推進全區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協調各項社會事業和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參與研究促進就業、增加城鄉居民收入、完善社會保障等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全區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社會保障、人口等社會事業與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相互促進、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十一)提出全區產業發展規劃,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規劃和政策。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規劃重大生產力布局,協調實施產業重大工程,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推進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國民經濟新動能的培育。指導和協調創新體系建設。協調推進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高端產業功能區、重大產業基地建設,負責高技術產業化工作。
(十二)負責統籌指導全區服務業發展工作,擬訂實施全區服務業規劃和政策。培育服務業新業態、新模式。統籌協調服務業重大空間布局、平台載體建設和綜合改革試點。負責推進物流業發展。統籌協調消費促進工作,提出促進消費的政策措施。
(十三)負責分析和匯總全區財政、金融運行情況,參與擬訂財政和金融政策。研究提出全區企業債券的發行計畫,負責企業債券發行的初審、轉報和監管工作。負責創業投資企業初審、轉報工作。參與政府出資產業基金的政策擬訂和管理。
(十四)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公益服務收費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重大價格改革與政策協調。擬訂價格異常波動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根據價格定價目錄,研究擬訂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政策及方案,並指導實施。按許可權負責全區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負責市場價格監測、預警工作和價格調控工作。組織重要農產品、商品、行業和服務項目的成本調查和成本監審。
(十五)貫徹落實以“一帶一路”為統領的新一輪對外開放戰略。承擔外商投資項目和企業境外投資項目核准、備案及事中事後監管。負責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和城市國際化工作。
(十六)統籌協調、綜合推進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擬訂和編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推進全區公共信用信息開發和信用基礎設施建設。組織開展聯合獎懲和公共信用異議修復工作。
(十七)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區有關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建立全區金融工作溝通協調機制,協調引導金融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加強對全區金融風險的預測防範,建立健全金融風險監測預警體系。負責指導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協調推進企業掛牌上市。負責全區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等地方金融組織的管理。負責從事信用互動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管理工作。牽頭協調處置地方金融業重大風險、應對地方金融突發公共事件,促進全區地方金融組織規範發展,維護地方金融穩定。參與組織金融人才培訓和引進工作。
(十八)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對口幫扶、對口支援、對口合作(以下簡稱“三對口”)、山海協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區“三對口”及山海協作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作意見、實施計畫和政策措施。承擔區委軍民融合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行工作。負責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制定。負責組織實施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及其考核。負責文秘、會務、督查、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宣傳、建議提案、政務公開、安全保衛、綜合治理、後勤保障、信息化建設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財務工作。組織開展財政資金績效評價。負責公有房產、辦公設施管理工作。
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管理和勞動人事工作。負責擬訂黨務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幹部職工培養教育、考察、選拔任用。負責幹部職工的考核、獎懲、任免、調配、工資福利、職稱聘任、人事檔案工作。負責全局組織、黨建、紀檢監察、黨風廉政、意識形態、精神文明、統一戰線、計畫生育工作。聯繫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組織。負責局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法制科(掛信用建設科牌子)
負責局機關法制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行政契約等重大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審查及清查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及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負責行政應議及行政應訴案件辦理。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證考試、培訓工作。建設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強化數據歸集,建立信用檔案。推進公共信用信息資源開發利用。負責公共信用異議修復工作。指導行業信用工作。承擔區信用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綜合發展科
負責全區發展規劃的綜合管理,組織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協調各區域規劃、專項規劃的編制、審核、銜接、論證和發布。組織開展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監測分析、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研究分析全區國民經濟運行狀況,提出經濟形勢分析報告。負責組織和協調重大課題調研工作。負責我區參與“一帶一路”、長三角區域一體化、長江經濟帶等國家戰略和全省“四大”建設等戰略的綜合性規劃和政策的擬訂和實施。負責全區社會發展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國民經濟動員工作,承擔區委軍民融合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國防經濟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社會建設綜合協調科
承擔區委社會建設委員會日常工作的統籌協調;擬訂社會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研究起草並組織實施社會建設領域重大政策;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社會體制改革;負責區委社會建設委員會,重要文稿起草;匯總並分析研判社會建設總體需求,協調重大事項;擬訂社會建設評估督導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社會建設分析評估,開展專項督查。
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科
負責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的綜合管理,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投資導向以及有關投資巨觀調控的政策措施,擬訂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承擔政府性投資項目的綜合管理,擬訂政府性投資項目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管,組織政府性投資項目方案(預可研)審查。承擔投資項目庫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擬訂重大基本建設項目中長期計畫,指導重大基礎建設項目前期工作。承擔需國家、省、市審批的重大項目的上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投資項目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年度計畫、承擔投資項目年度用地計畫的前期審查銜接工作。負責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的審核申報工作。
行政審批科
承擔許可權內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變更、驗收工作。承擔許可權內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核准工作。承擔外商投資項目和企業境外投資項目核准、備案及轉報工作。組織實施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推進企業投資項目“最多跑一次”改革、“標準地”改革等工作。承擔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的推廣、維護工作。承擔投資項目中介服務中涉及工程諮詢、初步設計等中介服務機構的考核工作。承擔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工作。協助做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有關協調工作。協助省、市審批的重大項目審核、轉報工作。
重點項目管理科
負責全區重點項目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提出年度全區重點項目名單,經批准後編制下達年度實施計畫,並承擔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和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審核申報市級以上重點項目的工作,承擔杭州市對全區重點項目建設考核工作。負責區級重大項目儲備庫的建設和管理工作。開展項目事中、事後監管工作。
產業發展科(掛高技術產業發展科牌子)
組織擬訂產業發展規劃,提出綜合性政策建議。牽頭實施產業平台整合提升工作。推進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高技術和節能環保產業化工作,落實上級循環經濟、海洋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市級以上的高技術、海洋經濟、循環經濟、資源節約、環境保護項目申報。參與高新企業的認定。參與產業領域相關專項整治工作。統籌指導服務業發展工作,擬訂實施服務業規劃和政策。統籌協調服務業重大空間布局、平台載體建設和綜合改革試點。負責推進物流業發展。統籌協調消費促進工作,提出促進消費的政策措施。牽頭實施城市國際化工作。承擔區發展現代服務業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區特色小鎮創建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經濟體制改革科
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擬訂經濟體制改革年度工作要點。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有關專項改革試點、改革方案。編制全區企業債券的發行計畫。負責全區企業債券發行的初審、轉報和監管工作。參與推進新時代美麗鄉村建設。統籌中心鎮建設和小城市培育試點工作。
能源管理科
研究提出全區能源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研究、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承擔全區節能降耗綜合協調、監督及管理工作。擬訂、分解和下達全區年度節能目標任務計畫,組織實施相關考核。承擔全區電力需求側管理和有序用電工作,協調電力供需、電網運行中的有關問題,監督指導電力調度工作。按照分工參與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承擔熱電、資源綜合利用機組、新能源發電項目初審等工作,推進熱電聯產、集中供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擔機動車清潔能源套用的相關管理工作。指導電力、煤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套用。承擔全區能源利用監察(監測)和執法工作。承擔指導、協調、推進、監督、管理全區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承擔區節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金融管理科
牽頭預防和化解地方重大金融風險。配合推動金融信用環境建設。承擔全區金融業運行監測與研判工作,承擔新興金融業領域監測和非法金融活動預警工作。組織協調本區金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打擊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擬訂全區金融產業發展規劃和工作措施並組織實施。按照管理許可權,承擔全區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和開展信用互助業務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管理有關工作,引導新興金融業規範發展。配合國家、省、市金融監管部門做好金融監管工作。
價格與收費管理科(掛成本調查與價格監測科牌子)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益服務收費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實施中央及省、市價格主管部門下達的價格改革方案和價格調整方案。根據定價目錄,研究制定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政策及方案,並組織實施。按許可權負責全區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價格成本調查、價格成本監審、價格監測預警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監測工作,擬訂價格異常波動應急預案,按許可權組織實施。承擔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重要行業和服務項目的成本調查和成本監審。
對口支援與區域合作科
承擔全區對口幫扶、對口支援、對口合作、山海協作的綜合牽頭協調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三對口”及山海協作工作意見、實施計畫和政策措施。綜合協調區級部門、鎮(街道)開展“三對口”及山海協作工作。牽頭完成年度目標任務並做好檢查考核工作。承擔省、市交辦的對口合作工作。承擔區對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現任領導

杭州市臨安區發展和改革局局長:李屆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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