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臨安區農業農村局

杭州市臨安區農業農村局

杭州市臨安區農業農村局是杭州市臨安區機構改革新組建單位,於2019年1月20日正式掛牌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臨安區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臨安區科技大道4398號辦證中心3號樓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歷史沿革

2019年1月20日,杭州市臨安區農業農村局掛牌。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三農”和林業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三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農業綜合執法和林業行政執法。參與涉農的金融保險以及林業經濟調節等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全區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組織實施“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負責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參與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深化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政策及配套措施,並監督實施。負責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指導林地承包經營以及糾紛調解仲裁工作,協同調處林權權屬糾紛。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指導國有林場、農場建設管理髮展工作。
(四)負責高效生態農業產業體系建設。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指導農產品行銷管理工作和農業國際國內展示展銷活動。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負責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森林、濕地、草原和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估。
(六)組織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國土綠化工作。指導森林資源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負責公益林、商品林、天然林劃定、建設、保護和利用。組織實施森林、濕地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林業生態補償相關工作。
(七)負責森林、濕地、草原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區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濕地和草原保護利用規劃和相關標準,監督管理濕地和草原的開發利用。組織開展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保護和恢復、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負責古樹名木保護、生物多樣性相關工作。
(八)負責監督管理國家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發展規劃、政策和相關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區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國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負責各類自然保護地設立、調整、規劃、建設、管理相關工作。指導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
(九)負責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農業機械、農藥使用、漁政和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林區、林場、各類自然保護地、休閒觀光農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落實農業農村領域生態環境保護要求,配合做好農業生態環境污染的調查處理工作。
(十)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林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參與制定農林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林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指導劃定農林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擬訂林業和草原資源最佳化配置及利用政策,擬訂林草產業相關標準並監督實施。
(十一)負責農業資源管理和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負責管理外來物種。負責林業和草原種苗監督管理。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開展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參與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依法開展農林業行政許可及其監督管理。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開展獸醫器械和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
(十三)指導全區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監督、協調、指導全區涉林刑事案件的偵辦和涉林治安案件的查處。
(十四)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監測、防治、檢疫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區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監測動植物疫情病情並組織撲滅。擬訂森林和草原火災防災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護、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設施建設、宣傳教育、監測預警和督促檢查等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十五)負責農林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林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區投資安排的農林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農林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許可權審批農林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林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參與監督管理各級林業資金。負責政策性林木保險和林業非稅收入征管。
(十六)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技術推廣隊伍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七)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農業、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組織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組織開展農林業對外交流合作工作。承辦有關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交流合作,參與有關農業對外援助項目,參與濕地、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完成上級扶貧機構交辦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銜接重點幫扶工作。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新聞宣傳、綜合考評、綜合統計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
組織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管理工作。負責指導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組織實施行業職稱評審工作。
計畫財務科
提出扶持農林業和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資金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林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提出農林業保險政策建議,參與農村金融政策制定。負責部門預決算、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監督管理、績效評價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工作。參與監督管理各級林業資金,負責全區林業資金徵收管理。參與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管理工作。
法制科
組織開展農業農村改革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並推動落實。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承擔行政許可監督、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指導監督行政執法工作。承擔信訪、行政應議、行政應訴、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等相關工作。負責普法宣傳工作。承擔全國農村固定觀察點調查工作。指導國有農場改革有關工作。
發展規劃科
起草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承擔農業資源管理和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組織協調統籌城鄉區縣協作工作。研究提出農村結對幫扶規劃、政策和措施的建議,參與檢查和監督有關幫扶項目的實施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承擔農村工作指導員有關工作。承擔區統籌城鄉領導小組辦公室、區聯鄉結村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社會事業科
組織實施“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村莊規劃、美麗鄉村建設和歷史文化(傳統)村落保護利用。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參與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和節能減排工作。
合作經濟科
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農業農村改革試驗區有關工作。監督指導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管理,指導林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
產業發展科
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起草種植業、農作物種業和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外向型農業、休閒農業的政策、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菜籃子”有關政策。指導糧食生產、種植業結構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發布農情信息。指導發展農業龍頭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組織開展農業現代化評價,指導現代農業園區和產業強鎮建設。負責農業品牌建設、展示展銷、農村電商等有關工作。指導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負責信息服務和推動農業農村數位化轉型有關工作。指導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承擔區新一輪“菜籃子”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行政審批科
負責行政許可和審批服務工作。承擔法律法規或授權的行政許可和上級下放(委託)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批(報批)及許可文書的製作、送達、歸檔工作。承擔農業農村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具體工作。審批事項進駐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實行集中受理、審核、審批,開展“一站式”審批服務,並做好審批項目的聯合踏勘、聯審聯辦。配合做好相關投訴的調查處理工作。
國土綠化科
擬訂國土綠化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植樹造林、森林質量提升等林業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承擔公益林劃定、建設、保護和利用工作,負責公益林實施單位補償基金的管理,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質量和生產經營行為。承擔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應對氣候變化、碳匯林業、森林系列創建工作。承擔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國有林場建設發展。
資源管理科(自然保護地管理科)
擬訂森林、野生動植物、濕地、草原等資源和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保護髮展規劃、政策措施。負責區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國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組織編制全區森林採伐限額。指導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方案並監督實施。開展森林、濕地、草原和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評價、監督管理、開發利用工作。承擔林地相關管理工作。按分工承擔古樹名木保護工作。指導野生動植物、濕地、草原和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系統修復。參與濕地、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濕地公約履約工作。承擔自然遺產項目、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遺產項目相關工作。擬訂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森林和草原防火巡護、野外用火管理和防火設施建設,指導國有林場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和督促檢查等工作。指導基層林業站的建設管理。
質量和安全監管科
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科技標準化、質量檢驗、監測和智慧財產權等相關工作。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劃定工作。牽頭指導協調農林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實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監測與防治、植物防疫檢疫工作。承擔發展節水農業、抗災救災工作。承擔農作物種子種苗、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等監督管理,負責種子的儲備和區域監測調控。

現任領導

杭州市臨安區農業農村局局長:陶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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