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餘杭區農業農村局

杭州市餘杭區農業農村局

杭州市餘杭區農業農村局是杭州市餘杭區機構改革設立的新部門,為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餘杭區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杭州市餘杭區溪沁街8號 中國電信浙江創新園1號樓4單元三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三農”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組織擬訂“三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並監督實施。牽頭組織並負責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的金融保險等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全區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組織實施“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牽頭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提升。參與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負責高效生態農業產業體系建設。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農家樂發展工作。培育、保護農業品牌,指導農產品行銷管理工作和農業國際國內展示展銷活動。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負責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負責農業機械、農藥使用和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農家樂安全管理工作,指導休閒觀光農業安全管理工作,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落實農業農村領域生態環境保護要求,配合做好農業生態環境污染的調查處理工作。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指導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全區安全農產品認證申報工作。
(七)負責農業資源管理和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負責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參與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依法開展農業行政許可及其監督管理。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開展獸醫器械和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監測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監測動植物疫情病情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區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技術推廣隊伍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按分工負責農業野生植物保護工作。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組織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組織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有關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交流合作,參與有關農業對外援助項目。
(十四)擬定扶貧開發工作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做好全區聯鄉結村、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和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協調督促扶貧開發工作,完成上級扶貧機構交辦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銜接重點幫扶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全區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推進農業綠色發展,提升農業發展質量,持續深化“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智慧監管體系和協同處置機制,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推動農業農村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縱深發展,最佳化農業農村政務服務體系,推動數位化轉型,實現“掌上辦事、掌上辦公”,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高支農政策效果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關於食品安全監管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內設機構

辦公室(計畫財務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新聞宣傳、電子政務、輿情應對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監督管理、內部審計和農業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承擔局財務工作。
區農辦秘書科
負責處理區農辦日常事務。
組織人事科(老幹部工作科)
指導本系統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負責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工作,承辦工資調整、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社會保險、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
農政法規科
擬訂法治農業建設、農業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檔案。承擔農業行政許可監督、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承擔集中行政審批項目的審批及局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承擔農業農村領域相關“最多跑一次”改革具體工作。承擔普法宣傳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指導畜牧、漁業、農機、植物防疫檢疫等相關行政工作。
政策與改革科
組織開展農業農村改革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並推動落實。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承擔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日常工作。承擔區市協作等相關幫扶工作。承擔農村工作指導員有關工作。牽頭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農業農村改革試驗區有關工作。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
現代農業發展科
提出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承擔農業資源管理和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組織開展農業現代化評價,指導現代農業園區規劃及建設。負責農業項目牽頭管理及農業招商工作。指導糧食生產、種養殖業結構布局調整,發布農情信息。牽頭組織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監測與防治工作。承擔抗災救災相關工作。
產業信息科
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起草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外向型農業、休閒農業、農業龍頭企業、民宿和農家樂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農業品牌建設、展示展銷、農村電商等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承擔農業統計、信息服務和推動農業農村數位化轉型有關工作。
鄉村建設科
研究提出新農村建設和城鄉統籌發展的有關政策意見;負責擬訂全區城鄉統籌發展和新農村建設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區村莊整治建設項目的規劃、調查、論證,提出審批建議或推薦意見,組織開展項目實施的指導、檢查、驗收工作;牽頭開展全區農村環境長效管理的指導、督查、考核工作;牽頭協調涉農生態環保、生態農業項目、西部生態保護機制、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等工作;承擔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清潔餘杭”行動、統籌城鄉發展和區市協作等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合作經濟科
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負責扶持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和財務管理。負責全區股份經濟合作社管理工作;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牽頭做好聯鄉結村和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科技教育科
承擔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相關體系建設、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農業農村人才管理相關工作。牽頭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指導農用地(除林地、草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的環境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牽頭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牽頭組織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業教育和職業農民培育。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
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追溯、風險監測等相關工作。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和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劃定工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業投入品監督管理相關工作。指導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負責全區安全農產品認證申報工作。牽頭指導協調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農田建設管理科
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負責糧食功能區建設與監管。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負責設施農用地審核備案及管理相關工作。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等管理工作。承擔發展節水農業等相關工作。承擔本部門河長單位職責。
直屬中隊
負責執法隊日常運轉,承擔會務、文電、保密、檔案、政務信息、宣傳、行政事務、財務管理、人事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和重要檔案,組織擬訂執法隊內部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承擔執法隊基層黨建工作。承擔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執法監督中隊
承擔行政執法程式、辦案流程規範化、制度化建設工作。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查、聽證、集體審議、文書製作、罰款收繳(罰沒物品處置)、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及案卷建檔等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案件的研究處理。組織實施執法案件評查、考核制度。負責農業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有關工作。負責執法證管理和執法信息公開工作。承擔農業行政執法社會宣傳工作。組織開展綜合行政執法業務培訓工作。監督指導各區域中隊農業行政執法工作,牽頭實施執法稽查工作。承擔農業綜合執法領域違法案件舉報、投訴的受理和督辦工作。牽頭實施農業綜合執法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網際網路+監管”和信息化工作,統籌協調全區性綜合性農業行政執法活動。
餘杭中隊
負責餘杭街道、中泰街道、閒林街道、五常街道、倉前街道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承擔轄區內的獸醫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生豬屠宰、種子(種畜禽)、化肥、農藥、農機、農產品質量安全以及動物衛生監督、植物檢疫、漁業等行政處罰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工作。
良渚中隊
負責仁和街道、良渚街道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承擔轄區內的獸醫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生豬屠宰、種子(種畜禽)、化肥、農藥、農機、農產品質量安全以及動物衛生監督、植物檢疫、漁業等行政處罰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工作。
瓶窯中隊
負責瓶窯鎮、徑山鎮、黃湖鎮、鸕鳥鎮、百丈鎮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承擔轄區內的獸醫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生豬屠宰、種子(種畜禽)、化肥、農藥、農機、農產品質量安全以及動物衛生監督、植物檢疫、漁業等行政處罰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工作。
農副物流中隊
負責農副物流中心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承擔轄區內的獸醫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生豬屠宰、種子(種畜禽)、化肥、農藥、農機、農產品質量安全以及動物衛生監督、植物檢疫、漁業等行政處罰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工作。

現任領導

杭州市餘杭區農業農村局局長:王洪銀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獲得“全國農業農村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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