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餘杭區發展和改革局

杭州市餘杭區發展和改革局

杭州市餘杭區發展和改革局是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餘杭區發展和改革局
  • 辦公地址:杭州餘杭入口網站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牽頭組織全區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區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區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負責全區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總量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提出經濟社會發展、重大結構最佳化、現代化經濟體系、高質量發展的目標、任務以及相關政策。
(二)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規劃和相關政策,引導和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參與實施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長江經濟帶等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推進新型城鎮化發展。協調推進海洋經濟發展工作。牽頭實施全區重大平台整合提升。
(三)負責巨觀經濟預測、預警和預期管理。研究分析全區國民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相關建議;協調巨觀經濟運行重大問題。負責全區國民經濟動員工作。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等有關工作。承擔推進軍民融合發展有關工作。
(四)統籌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擬訂和組織實施綠色發展相關戰略、規劃和政策,制定和實施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及政策。參與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協調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建議,參與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申報國家、省、市循環經濟領域資金補助計畫。
(五)審核能源發展戰略、重大規劃、重大產業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投資項目,推動能源結構調整。負責能源運行調節和電力行業管理。負責煤炭、石油、天然氣等能源保障運行管理。負責節能降耗、能源“雙控”和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全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套用推廣。
(六)負責全區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提出區財政性建設資金的規模、投向建議。按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重大項目申報、協調、推進及監督管理工作。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擬訂並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
(七)負責全區基本建設、重點建設項目的綜合管理。負責重大基礎設施的綜合管理。規劃重大基礎設施布局,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負責編制區重點建設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按許可權負責相關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和項目概算審查審批工作,負責區重點建設項目的評估督導工作。負責落實建設項目審批、核准、備案過程中生態環境保護要求。按分工做好區重點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督促各級重點工程建設臨時機構落實安全生產職責。
(八)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實施重大產業工程。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業創新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措施。會同相關部門規劃布局全區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織推動實施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
(九)負責統籌指導全區服務業發展工作。擬訂實施全區服務業、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服務業與其他產業融合發展;培育服務業新業態、新模式;統籌協調服務業重大空間布局、平台載體建設和綜合改革試點;跟蹤分析研判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
(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農業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農業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速度、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及政策建議。指導編制全區鄉村振興戰略規劃。
(十一)指導全區對外開放工作。推進全區“一帶一路”建設。負責全區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平衡發展及布局最佳化。承擔全口徑外債管理工作。指導各類開發區(園區)的規劃建設、重大對外開放平台建設。
(十二)負責全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出社會與經濟相互促進、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
(十三)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全區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市場經濟制度和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執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指導、協調小城市培育試點及中心鎮建設有關工作。牽頭推進全區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
(十四)負責全區價格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根據定價目錄,會同相關部門制定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政策及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重大價格改革與政策協調。制定重要領域的市場價格行為規則,發布相關指引。
(十五)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和財政、金融運行情況,提出協調解決財政金融運行重大問題的建議。參與制定財政和金融政策,推動構建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負責全區企業債券發行的綜合管理。參與創業投資的管理和政策制定。
(十六)指導和協調推進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制定相關綜合性政策;負責全區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的綜合協調工作。
(十七)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協調擬訂全區金融業發展規劃和工作舉措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立全區金融工作溝通協調機制;推動地方金融機構改革與發展;負責指導企業上市工作;推進地方資本市場建設;承擔全區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等地方金融機構的相關工作;參與協調地方性金融穩定工作;參與組織金融人才培訓和引進工作。
(十八)負責指導、協調、服務和監督全區對口支援、對口幫扶和對口合作工作;負責全區“山海協作工程”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和服務區域經濟合作工作。參與長三角合作交流、杭州都市圈建設發展相關工作。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行工作,承擔文秘、信息、宣傳、會務、機要、保密、檔案、電子政務、安全保衛、資產管理、後勤保障、節能減排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負責機關財務管理、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局屬單位財務工作;牽頭推進本部門依法行政、信訪、綜治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
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系統大黨建、群團工作;負責本系統幹部思想政治和業務素質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中層幹部選拔任用、考核管理及後備幹部培養工作;負責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獎懲及調配、輪崗交流工作;負責工作人員招聘、培訓、職稱審定、人事檔案、工資調整、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全區經濟類高級職稱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做好離退休老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綜合規劃科
組織開展涉及中長期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研究提出全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措施和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統籌規劃編制立項,承擔區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審核工作。統籌銜接區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及措施建議,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監測分析、預警全區經濟形勢,並提出對策建議;承擔全局調研課題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國民經濟動員工作,承辦上級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和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投資管理科(行政審批科)
提出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結構,負責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布局;負責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的綜合管理;會同區有關部門統籌資金、土地等各類資源要素平衡保障;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提出區財政性建設資金的規模和投向,並納入政府投資項目計畫管理;負責全區政府投資項目投資估算、概算審核;按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重大項目;牽頭政府投資項目前期儲備、計畫編制、組織實施、變更管理、協調監督等綜合管理,參與區級政府投資項目竣工驗收;承擔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的綜合管理工作;牽頭推進企業投資項目“最多跑一次”改革。負責全區重點建設項目的綜合管理工作。牽頭投資項目審批監管平台套用和“標準地”、承諾制等改革工作。
現代服務業科
負責指導協調全區服務業發展工作;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現代服務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提出現代服務業發展政策措施及年度工作重點和發展目標;負責提出現代物流業、樓宇經濟、總部經濟發展政策措施,參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推進現代服務業重大項目建設,對全區現代服務業目標管理進行考核;參與全區農業發展基金的安排和農業資源綜合管理、農業綜合開發工作;負責糧食、棉花等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申報;指導全區現代服務業等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承擔區現代服務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產業促進科
實施以“一帶一路”為統領的對外開放戰略,負責開展城市國際化工作,實施全區對外開放計畫、政策;協調重點領域國際合作和多邊投資經貿合作、對外開放平台建設;負責許可權內境外投資項目的審核備案和外商投資項目的審核轉報;負責外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推進實施產業發展戰略、規劃,提出綜合性政策建議;推動全區重大產業平台整合提升工作;參與各類開發區(園區)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重大項目布局建議;協調推進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高端產業功能區、重大產業基地、重大工業項目前期和建設;組織實施推進創新創業和高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引導促進新興產業創業投資;推動技術創新和高技術產業化,指導推動重大示範工程,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統籌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推動“雙創”示範基地建設。
金融科
承擔企業債券的預審、轉報和監管工作;推進創業投資的發展及制度建設,承擔創業投資企業備案預審、轉報工作;參與政府出資產業基金的管理和政策制定。研究提出全區金融業發展規劃和工作舉措並組織實施;負責聯繫協調全區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及與上級金融監管部門的協調溝通;組織協調企業上市的培育、推薦、改制和報會工作;協調企業上市審核確認事項的核實工作;指導協調上市公司再融資和資產重組工作;推動企業進入“新三板”或其他場外交易市場掛牌交易;推動股權投資業發展;承擔全區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等地方金融機構的相關工作;參與協調地方重大金融風險防範和化解;參與協調本區金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參與金融人才培訓和引進工作。協調推進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擬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年度計畫;推進全區公共和市場信用信息開發和信用基礎設施建設;組織開展聯合獎懲和公共信用異議修復工作。
社會建設發展科
承擔區委社會建設委員會日常工作的統籌協調,以及重要文稿起草;匯總並分析研判社會建設總體需求,協調重大事項;擬訂社會建設評估督導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社會建設分析評估,開展專項督查。配合推進全區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先行區工作。
社會和體改科
研究提出全區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組織開展社會發展年度評估和形勢分析,提出經濟與社會相互促進、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協調全區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擬訂全區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研究經濟體制改革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協調全區數字社會領域改革建設,提出相關改革建議。指導協調小城市培育試點及中心鎮建設有關工作。牽頭推進全區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
價格管理科
負責全區重大價格改革與政策協調。負責全區價格監測預警和價格調控工作,提供價格服務。擬定全區價格異常波動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根據定價目錄,研究制定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政策及方案,按許可權組織實施。負責許可權內全區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組織實施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重要行業和服務項目的成本調查和成本監審。
對口支援和區域合作科
牽頭做好與上級對口部門、區對口支援成員單位的工作銜接,協助擬定年度幫扶工作計畫,跟蹤掌握各領域幫扶工作進展,協調有關困難問題;支持區對口支援成員單位與對口地區開展溝通交流、合作協作等工作;協助對口地區在我區開展招商推介、經貿文化交流、專題培訓等活動;負責做好與對口地區及我區選派赴對口縣掛職幹部的日常聯絡和信息溝通;承擔全區“山海協作工程”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承擔全區對口合作工作的協調聯絡工作;承擔區對口和山海協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能源科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能源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研究、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承擔全區能源“雙控”、節能降耗和煤炭減量替代綜合協調工作;承擔全區電力運行管理工作;按分工承擔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參與熱電、資源綜合利用機組、新能源發電項目初審工作,推進熱電聯產;指導全區能源利用監察(監測)和執法工作;承擔全區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套用;保障全區天然氣供需平衡;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組織申報國家、省、市循環經濟領域資金補助計畫。

現任領導

局長:華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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