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美育工作實施辦法

《杭州市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美育工作實施辦法》是中共杭州市委辦公廳、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美育工作實施辦法
  • 發布單位:中共杭州市委辦公廳、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通知,檔案全文,

發布通知

中共杭州市委辦公廳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杭州市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體育工作實施辦法》《杭州市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美育工作實施辦法》《杭州市全面加強新時代學校勞動教育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區、縣(市)黨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屬各單位:
《杭州市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體育工作實施辦法》《杭州市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美育工作實施辦法》《杭州市全面加強新時代學校勞動教育工作實施辦法》已經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杭州市委辦公廳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8月19日

檔案全文

杭州市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美育工作實施辦法
為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杭州學校美育工作,進一步落實“五育融合”,高水平建設“美好教育”,根據中央和省有關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美育工作的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工作目標
到2025年,全市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學校美育推進機制更加健全,中國小美育課程開齊開足,藝教融合深度推進,資源配置不斷最佳化,評價體系逐步健全,學生審美和人文素養明顯提升,藝術表現力和藝術思維能力普遍提高,打造市級美育名師工作室100個,培育市級各類藝術特色品牌學校200所,建設市級學校美育實踐基地100個,積極爭創國家和省級藝術教育實驗區實驗學校,具有杭州特色的學校美育工作新格局初具形態。
二、主要任務
(一)開齊開足上好美育課。嚴格執行國家標準開齊開足上好藝術課,按年級開設音樂、美術、舞蹈、戲劇(含戲曲)、影視(含數字媒體藝術)課程;國小階段每周習字書法1課時;普通高中藝術必修課安排6學分108課時,非藝術類中等職業學校將藝術課程納入公共基礎必修課並保證72課時。高校將公共藝術課程與藝術實踐納入學校人才培養方案,學生至少選修2門藝術課程並修滿規定學分方能畢業。鼓勵高校將美學、藝術學課程納入研究生教育公共課程體系。完善“藝術基礎知識基本技能+藝術審美體驗+藝術專項特長”的教學模式,全面提高美育課堂教學質量。
(二)豐富校園美育實踐活動。建立常態化學生全員藝術展演機制,大力開展普及型藝術活動,幫助每位學生學會2項以上藝術技能。市、區縣(市)層面定期開展中小學生藝術專項展示、綜合性文藝展演、美術展、音樂節等,中國小校每年定期舉辦藝術節、綜合性藝術活動和合唱活動,廣泛開展班級、年級、校級、校際等群體性展示交流。推廣群體性藝術項目,建設學校藝術實踐工作坊。廣泛開展影視教育,定期組織中小學生免費觀看優秀影片。
(三)推進美育校本課程研發。圍繞欣賞、表現、創造和聯繫(融合)4類藝術實踐活動,最佳化課程內容。鼓勵學校結合杭州地域文化優勢,圍繞傳承良渚、西湖、大運河、宋韻等文化遺產,充分挖掘美育課程資源。因地制宜開設具有杭州本土特色的校本藝術課程,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
(四)培育學校美育特色品牌。開展相關興趣小組、社團、俱樂部活動,開辦課後服務項目滿足更多學生需求,培育具有辨識度的學校美育特色品牌,全面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校園美育發展新格局。加強美育社團建設,推進跨學段學校美育發展共同體、城鄉學校美育共同體建設。支持爭創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藝術傳承學校、全國美育教學改革試驗區和浙江省藝術教育實驗區實驗學校,全力打造區域藝術教育品牌。
(五)推進美麗校園建設。加強美育與德育、智育、體育、勞動教育的融合,充分挖掘和運用各學科(專業)蘊含的美育元素,大力開展融入美育的跨學科(專業)主題學習和校內外實踐活動,推進課程教學、社會實踐和校園文化建設深度融合。辦好校園社團文化節,開展校園美育創作系列活動,搭建師生家校才藝展台。用校園環境之美、文化之美建構學生的精神家園,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通過校園文化環境浸潤學生心田。
(六)改進學生美育評價。把中小學生藝術課程學習情況及參與學校組織的藝術實踐活動情況納入學業要求,不得以藝術考級、社會考級成績代替學生美育評價結果。全面實施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測評結果納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作為中考高考招生參考。不斷完善藝術項目高中特長生招生方案。
(七)建設美育名師人才共享機制。支持和鼓勵建設美育名師工作室,引導和帶動區域美育教師成長發展。鼓勵和引導優秀文藝工作者、藝術院團專家、高校藝術專業教師等到中國小校開展結對活動,擔任兼職美育教師,推廣專業教師和校外師資相互配合的雙師型教學方式。鼓勵學生家長、社區居民中有一技之長的藝術愛好者參與學校美育志願公益服務。
(八)推進藝教融合、館校共建。構建校內外美育工作協同機制,支持文化企事業單位、專業媒體、社會組織等參與學校美育工作,共建學校美育高端智庫,共促學校美育志願服務。推動高雅藝術、非物質文化遺產等文化進校園,鼓勵學校與公益性場館(院、團)聯合開展文藝作品校園流動展、巡迴展演。深化名館(院、團)名校結對共建,強化美育特色品牌建設。加強市中小學生藝術團及其分團建設,鼓勵參加國內外交流展示活動,鼓勵與我市山區四縣學校結對共建,定期進校開展美育普及和提供專業藝術指導。支持高校開展美育浸潤行動計畫,支持大學生參與中國小校美育公益服務項目。
(九)推進美育實踐基地建設。支持建設學校美育實踐基地,完善基地評估標準和建設規範。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宣傳、文化廣電旅遊、園林文物等部門以及專業媒體公布一批公共文化場館、文藝場館以及專業機構作為杭州市中國小美育實踐基地。中國小校每年組織學生現場參觀美術館、博物館。
(十)引導開展家庭自然美育實踐。積極營造全社會共同促進學校美育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貫徹親職教育促進法,多形式多渠道開展親職教育指導,鼓勵家庭自然美育實踐,拓展藝術與生活的邊界,通過在日常生活中接觸豐富的美育資源和藝術形式,提升家庭審美情趣與文化品位,滿足精神成長性需求,夯實嚮往“詩與遠方”、提升人生品質之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縣(市)黨委和政府要把學校美育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學校美育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對學校美育工作的指導與服務。落實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規程要求,定期開展藝術課程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落實學校美育工作自評及年度報告制度。將學校美育工作納入專項和綜合督導,對政策落實不到位、學生藝術素質測評合格率持續下降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負責人,依規依法予以問責。
(二)強化工作保障。各地要統籌安排教育經費。學校要將美育工作經費納入年度預算,保障美育工作經費需求。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支持發展學校美育,多渠道增加投入。按編制和課程標準配備美育教師、教研員,最佳化美育師資隊伍結構。鼓勵小規模學校通過多校走教、購買服務等模式開展美育教學。健全完善美育教師工作考核評價辦法、工作量計算辦法、參加國家和省級重大藝術展演(示)激勵機制。加強中國小美育教師專業培訓,不斷提升素質能力。建好配好美育場地設施,健全學校美育器材、設施等補充機制。支持中國小校美育設施校本化建設。將農村學校美育設施建設納入地方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規劃,小規模學校以保基本、兜底線為原則,配備必要的美育功能教室和設施設備。統籌利用學校和公共文化藝術設施,推進學校、街道社區等共享共用公共文化藝術場館。開展學校美育信息化建設,提升學校美育工作數智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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