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構建市民學習圈大力推進終身教育工作的意見

《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構建市民學習圈大力推進終身教育工作的意見》是由杭州市人民政府發布於2016年1月12日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構建市民學習圈大力推進終身教育工作的意見
  • 發布單位:杭州市人民政府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教育法》、教育部等七部門《關於推進學習型城市建設的意見》(教職成〔2014〕10號)和《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學習型城市建設的若干意見》(市委〔2011〕1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我市構建市民學習圈、大力推進終身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總體目標與基本原則
(一)總體目標。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統籌全市社區教育資源,構建市民學習圈,大力推進終身教育,著力構建全納、開放、多樣的終身教育體系,提升市民素養與生活品質,推動“人人皆學、處處可學、時時能學”的學習型城市建設。到2020年,完成市、區縣(市)、街道(鄉鎮)、社區(村)四級市民學習圈的構建,建成50個市級示範性“街道(鄉鎮)30分鐘市民學習圈”。
(二)基本原則。
1.公益為主。堅持政府主導,加大公共財政對社區教育的投入力度,健全完善公辦社區教育機構,增加社區教育公共產品供給。
2.需求導向。根據市民需求開發設計社區教育項目,滿足各類群體學習需求,使參與市民學有所得。
3.資源整合。整合市、區縣(市)、街道(鄉鎮)、社區(村)四級社區教育學校資源,以及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部門教育資源,實現全市教育資源效益最大化。
4.信息促進。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順應“網際網路+”發展趨勢,將移動學習、網路學習、線上學習與傳統現場教學相結合,實現線上線下一體化教學。
二、推進終身教育發展
(一)整合共享各類教育資源。
各級社區學校資源由上級社區院校負責整合,教育系統內學校資源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整合,各部門各系統教育資源由市、區縣(市)、街道(鄉鎮)三級學習圈建設領導機構負責整合。
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教育培訓機構、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科技館、紀念館、醫院等發揮各自資源優勢,定期開放場地設施。各級政府舉辦的上述機構應免費為市民提供社區教育服務,滿足其多樣化的學習需求。
引導中國小校、幼稚園積極參與社區教育,單獨或聯合舉辦面向社區居民的講座和活動,積極參與社區四點半學校有關工作。將每年11月第三周的周五確定為全市公辦中國小校、幼稚園(含普惠型民辦幼稚園)社區教育開放日,結合學校實際,提供多樣化社區教育服務。
(二)推進市民學習數位化。
加快建設杭州市民數位化學習服務平台。上線一大批以微課、專題講座、系列講座、情景活動為表現形式的市民學習視頻課件。通過徵集新創、整理改造、買斷移植等途徑,組建全市終身學習資源庫,重點建設生活休閒類、文化教育類、職業技能類課程,供全體市民共享。
建設全市終身學習電子地圖。通過智慧型移動媒介,實時發布、推送面向市民的各類學習培訓活動信息、學習資源,推動線上搜尋、移動終端學習和線上線下一體化學習,實現市民終身學習便捷化、個性化和信息化。
充分開發、延伸市民卡相關功能。利用市民卡“城市生活服務”平台發布學習活動信息、生活知識和微課程;開通市民卡社區學習學時記載功能,記錄學習者學習報名、培訓考勤、線上學習學時等具體信息,形成市民社區學習電子檔案,在此基礎上建立學分銀行,實行學分認定積累和學分轉換制度;適時開通市民卡終身學習支付功能,方便市民參加終身學習。利用“華數電視”點播、播放功能,適時推出市民學習課程。
(三)豐富各類學習活動。
統籌安排全市各類學習活動。每年定期舉辦杭州學習節、西湖讀書節、全民終身學習活動周、科普宣傳周等大型學習活動,不斷擴大參與者範圍、提升社會影響力,使之成為我市學習特色品牌和全民終身學習的重要平台。
支持各區縣(市)、街道(鄉鎮)結合當地實際打造品牌大講堂,推出系列講座,為市民提供手工技藝、休閒娛樂、歷史文化、親職教育、科普知識、營養保健等教育培訓,滿足市民多樣化學習需求。
(四)推動重點人群學習。
推動老年人群教育服務。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開展各種講座、學習班,滿足老年群體養生保健、手工園藝、傳統文化、科學知識、時事政治等多種學習需求,實現老有所學。支持各社區(村)設立以老年人為主體的學習型社團,豐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實現老有所樂。
推動青少年校外教育。鼓勵社區積極創造條件,開辦社區四點半學校,為中小學生提供放學後作業指導、託管等公益性服務。支持街道(鄉鎮)社區學校積極參與青少年寒暑假校外教育活動。
推動新型農民教育服務。引導鄉鎮成人學校採取定向式、訂單式的培訓模式,廣泛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農業實用技術培訓、農民創業知識培訓和農家樂、民宿、農產品電子商務等農村經濟新業態培訓。
(五)建立社區教育資源庫。
建立市、區縣(市)、街道(鄉鎮)社區教育三級師資庫。由三級社區教育院校負責採集、匯總師資庫信息,實現全市社區教育院校三級資源共建共享。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國小校、企事業單位優秀人才,以及有一技之長的專業人士和熱心人士到社區教育院校、老年學校等兼職。
建立區縣(市)、街道(鄉鎮)社區教育場地資源庫。社區教育院校要將屬地可用於社區教育的場地登記入冊,建立電子檔案,鼓勵、督促所屬單位為社區教育提供方便。街道(鄉鎮)要協調、整合本區域內的教育場地資源,免費提供給社區教育院校舉辦公益性的培訓和講座,以及學習型社團開展各類學習、娛樂、休閒、健身活動。
建立社區教育數字課程資源庫。建立市、區縣(市)、街道(鄉鎮)三級終身教育優秀課程徵集、購買、錄用機制,鼓勵企事業單位、民辦培訓機構、專業人士提供優秀課程。
(六)加強街道(鄉鎮)社區學校建設。
在城市化進程中保留街道(鄉鎮)社區學校建制。鄉鎮社區學校(成人學校)教學用房應達到800平方米以上,設施設備較為齊全;街道社區學校(分院)教學用房應達到300 平方米以上、設施設備滿足需要。積極推進街道(鄉鎮)社區學校與文化站等街道(鄉鎮)公益設施共建共享,提高資源的利用率,鼓勵有條件的街道(鄉鎮)建設文教綜合體。
加強街道(鄉鎮)社區教育師資和管理隊伍建設,建立一支以專職人員為骨幹、兼職人員和志願者為主體,專兼結合、適應需要、富有特色的管理隊伍和教師隊伍。各街道(鄉鎮)要明確社區教育工作分管領導,並安排不少於1名專職人員從事社區教育工作。
(七)培育學習型社團。積極引導和培育學習型社團,打造精品社團。社區(村)學校要做好轄區內各學習型社團學習活動的協調、統籌工作。各街道(鄉鎮)要從社區教育經費中安排學習型社團建設補助經費,資助學習型社團開展活動。各街道(鄉鎮)社區學校要幫助學習型社團確定學習主題,指導制定學習計畫、開展活動。區、縣(市)社區學院和相關業務部門要組織開展社團負責人培訓,組織指導學習型社團開展交流與合作。市成人教育研究機構要定期開展社區示範性學習型社團的評估、認定工作,積極推進學習型社團建設,並與市屬高校加強合作,深入社區基層調查研究,及時指導總結,為學習型社團健康發展提供理論支持。
三、落實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
加強對構建市民學習圈、推進終身教育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政府主導、教育牽頭、部門分工、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市級建立市民學習圈建設工作協調機制,定期研討、協調有關工作。各區縣(市)、街道(鄉鎮)要結合原有的社區教育領導機構,相應建立學習圈建設工作協調機制,負責本區縣(市)、街道(鄉鎮)學習圈建設規劃的制訂和組織實施。
(二)明確職責。
市社區大學負責指導各區、縣(市)社區學院工作並牽頭整合學院資源;負責建設市民數位化學習平台;負責組織開展全市終身教育資源整合和優秀教育資源推送、共享工作;做好全市重要學習活動信息的採集、發布工作;建立市民終身學習電子檔案。市成人教育研究機構負責做好全市學習圈建設的業務指導工作;負責開展學習圈建設研究工作,組織開展課題立項、評審和學習圈市級骨幹師資培訓等工作;指導全市學習型社團建設工作。
各區、縣(市)社區學院負責指導轄區內街道(鄉鎮)社區學校開展工作並牽頭整合學校資源;負責本地學習圈建設的指導協調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本地終身教育資源整合和優秀教育資源推送、共享工作;負責開發當地學習品牌,培育區、縣(市)學習型社團骨幹。
街道(鄉鎮)社區學校負責指導社區(村)學校開展工作並牽頭整合學校資源;負責做好轄區內各級各類終身教育資源整合的具體工作,及時、準確地向屬地市民提供學習選單,組織實施形式多樣的教育培訓活動。
社區(村)學校負責做好學習型社團的培育、扶持、指導工作,組織實施市民線上線下選課工作;負責向市民發布學習信息,組織開展學習,並組織實施針對性強、本土化的教育活動。
(三)強化保障。
認真落實市委〔2011〕1號檔案關於“各區、縣(市)要按照不少於萬分之零點五的比例配備專職社區教育工作者”的要求,加強對社區教育志願者、社區教育管理者和教師隊伍的培訓,提升社區教育工作者整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市財政要為學習圈建設提供資金保障,根據需要安排經費,用於杭州市民數位化學習平台、學習資源庫和電子學習地圖建設,開發實施全市性的培訓項目,購買優秀培訓項目,探索建立學分銀行,積極開展終身學習成果積累與轉換工作試點,拓寬終身學習通道。
各區、縣(市)要按規定保證各部門各類培訓經費。各區按常住人口數安排的社區教育經費不得少於4元/人,各縣(市)不得少於2元/人,並應根據社區教育事業發展需要逐步提高標準。社區教育經費套用於支持社區學院開展教育培訓活動、購買優秀培訓項目、建設學習資源庫,用於對街道(鄉鎮)學習圈和社區示範性學習型社團建設的扶持補助。各街道(鄉鎮)也要安排一定的社區教育經費,用於學習圈建設。
(四)加強督導。
市有關部門要對區、縣(市)學習圈建設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督導。各區、縣(市)要指導、督促相關單位和學校積極參與街道(鄉鎮)示範學習圈、社區示範性學習型社團創建工作。各街道(鄉鎮)要指導、督促社區(村)培養學習型社團。
(五)加大宣傳力度。
各級政府要發揮新聞媒體輿論引導作用,把構建市民學習圈、推進終身教育工作作為宣傳工作的重要內容,大力宣傳構建市民學習圈的重大意義和推進終身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理念、新舉措,宣傳街道(鄉鎮)示範學習圈、社區示範性學習型社團、“百姓學習之星”等先進典型,營造全社會崇尚學習、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圍,形成全社會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六)落實責任。
各級各部門要把貫徹落實本意見與深入貫徹市委〔2011〕1號檔案精神緊密結合起來,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本部門構建市民學習圈的實施意見,明確工作任務、具體措施、工作重點、完成時限和責任主體,務求取得新成效、實現新突破。
本意見自2016年2月14日起施行,由市教育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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