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危險物品安全管理的決定》是杭州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危險物品安全管理的決定
- 類別:地方政府規章
《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危險物品安全管理的決定》是杭州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危險物品安全管理的決定》是杭州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危險物品安全管理的決定 為確保二十國集團領導人第十一次峰會順利舉行,根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省及設...
《浙江省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辦法》已經省人民政府第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引言 省 長 柴松岳 一九九八年八月三日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化學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證安全生產,...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市、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領導幹部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體系,對本級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綜合考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
《浙江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實施辦法》是浙江省人民政府2004年發布的地方規章,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本辦法已被2015年12月2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0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浙江省行政賠償程式規定〉等7件規章的決定》廢止。引言...
杭州市危險房屋安全管理辦法是杭州市人民政府為加強危險房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該法案於2004年7月14日杭州市人民政府第4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4年7月21日杭州市...
杭州市應急管理局是杭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局級。杭州市應急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 市應急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
《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留宿場所安全管理的決定》是杭州市人民政府為確保二十國集團領導人第十一次峰會(以下簡稱G20峰會)順利舉行發布的檔案。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留宿場所安全管理的決定 根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省...
《杭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於1992年11月14日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3號發布,根據2012年5月1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70號《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杭州市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征管暫行規定〉等23件市政府規章部分條款的決定》第3...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範圍,負責本條例的貫徹實施和監督檢查。第二章 化學危險物品的生產和使用 第七條 國家對化學危險物品的生產,統一規劃,嚴格管理。國家對新建、擴建、改建生產劇毒化學危險物品企業 實行嚴格...
杭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定對《杭州市水上交通管理條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二條第二款修改為:“本條例所稱水上交通管理,包括航道管理、港政管理、運輸管理、規費稽徵、船舶檢驗、中央管理水域以外的水上...
對省級以上政府批准的項目,由此批准單位報化學工業部備案,同時抄送當捷運路、交通、環保、衛生等部門。第九條申請生產劇毒化學危險物品的“三建”企業,必須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並在選址時報化學工業部,化學工業部根據...
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網點的布設,由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徵求鄉(鎮)人民政府的意見後確定。設定煙花爆竹零售場所,應當與加油加氣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最近距離不得少於100米;與車站、碼頭、商品交易...
市考評辦根據各單位職責分工,將明確、具體的階段性食品安全監管目標納入綜合考評目標考核,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問責制度。對食品安全管理不力的,按照《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對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執行不...
其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適時啟動和終止應急回響;協調杭州警備區、武警杭州市支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向省...
根據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2006年修正 2006年7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
杭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浙政發〔2004〕21號)精神而設定。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的正局級工作部門,同時掛杭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杭州市服務行業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等2件市政府規章部分條款的決定》是杭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中文名 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杭州市服務行業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等2件市政府規章部分條款的決定 發布單位 杭州...
杭州市蕭山區應急管理局是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榮譽 2021年11月,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應急管理部授予全國應急管理系統先進集體稱號。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中共蕭山區委、蕭山...
第七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對杭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修訂通過的《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進行了審議,現決定予以批准,由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該《辦法》經2011年8月11日杭州市人民政府第6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2年3月3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68號公布。《辦法》分總則、運營管理、安全管理、應急處理、法律責任、附則6章47條,自201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杭州市人民政府令 ...
西湖風景名勝區內的危險房屋依照《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處理。第三十條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責任人對危險房屋拒不治理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門有權作出強制治理決定,必要時應當責令停止使用危險房屋。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責任人...
第三條 市、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電梯安全工作的領導,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並建立協調、考核機制,及時協調解決電梯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做好本轄區...
(1999年12月2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8號發布,根據2004年7月21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6號《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杭州市機動車輛清洗站管理辦法〉等24件市政府規章部分條款的決定》第一次修改,根據2010年11月5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
重大建設工程的具體範圍由市人民政府確定並公布。蕭山區、餘杭區和各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內的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託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具體實施施工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杭州市安全生產...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爆炸、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 為了確保2010年上海世博會的順利舉行,根據《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本市促進和保障世博會籌備和舉辦工作的決定》的規定,市政府決定,在2010年上海世博會舉辦期間...
第四條 城市軌道交通應當遵循科學規劃、持續發展、安全運營、規範服務、區域協同的原則。第五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城市軌道交通工作的領導,統籌協調城市軌道交通規劃、建設、運營及監督管理活動中的重大事項,負責城市軌道交通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