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費用的歸集與分配

材料費用的歸集與分配生產經營過程中耗用的各種材料,如各種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和燃料,這些材料應根據手續完備記錄正確的領退料憑證,定期按其用途歸匯總,編制“材料耗用匯總分配表”,並據進行材料費用的歸集與分配:①直接用於產品生產的原料、主要材料以及輔助材料等本料費用,應當計入“生產成本一基本生產本”科目及相應的產品成本計算單中的“接材料”成本項目。凡可直接計入有關成本計算對象的,應當直接計入;凡是幾個成計算對象共同耗用的,應採用既較合理又較簡便的分配方法,分配後計入各種成本計算對象的“直接材料”成本項目。材料費用分配通常採用:定額消耗量比例法、產品重比例法等。②用於輔助生產的原料、主要材料以及輔助材料等材料費用,應歸集計入“生產成本一輔助生產成本”科目。③用於生產車間和企業管理部門的一般消耗性材料,應按照領料部門和材料用途歸集計入“製造費用”和“管理費用”科。④材料退回和廢料回收時,應根據原料憑證和廢料交庫憑證按材料領用時的用途歸類,扣減原領的材料費用。月末車間結存的材料,即使下月生產需用,也要辦理“假退料”手續,不能列為本月的費用支出。⑤在實際工作中,材料費用的分配一般是通過“材料費用分配表”進行的。這種分配表應該按照材料的用途和材料類別,根據歸類後的領料憑證編制,作為材料費用分配記帳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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