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費用

共同費用是指歸集分配應由通信企業各專業成本及管理部門共同負擔的修理費、動力費和業務費等各項支出。

凡能直接計入各專業成本及管理費用的,均不通過“共同費用”科目核算。該科目下設五個明細科目:(1)修理費;(2)動力費;(3)水電取暖費;(4)勞動保護費;(5)其他費用。主要核算內容包括:(1)修理費:企出支付共同使用的房屋修理和設備修理所發生的工料費等,均先在“修理費”科目分別杉算;(2)動力費:企業支付共同耗用的外影電力費和自供電源設備消耗的燃料、潤料等費用;(3)水電取暖費:企業耗用的水費、照明費、照明設備的材料消耗和添置費用,冬季取暖耗用的燃料、用具、運雜費、煤清理費以及油燈蠟燭購置費等;(4)勞動護費:按規定支付的勞保用品,如:工作、飲料、勞動安全標誌、安全手冊及操作規程印製費等。(5)其他費用:不屬於上述四種明細科目共同使用的費用,如房屋租賃費,材料倉庫用標牌及包裝物品的購置費、陝腐防潮措施費用等。企業發生共同費用時,應在“共同費用”科目匯集,借記“共同費用”科目相關明細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庫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待攤費用”、“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月終按規定的分攤方法和標準,分面配本月發生的共同費用,借記“通信業務成本”、“管理費用”、“材料採購”、“附屬生”、“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共同費用’科目、“共同費用”科目月末結轉後應無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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