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韶九(紅軍肅反主要執行人)

李韶九(紅軍肅反主要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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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韶九(1904—1935),湖南嘉禾人,1926年4月入韶關湘軍講武堂學習,同年9月加入國民革命軍第六軍五十五團,隨軍北伐,途中加入中國共產黨,被選送到九江林伯渠主辦的第六軍政治訓練班學習,後任五十五團指導員。1928年春,李韶九受中共江西省委派遣,到東固指導第七、第九縱隊的工作,後任第七縱隊隊長。同年12月,第七、九縱隊合併為江西紅軍獨立第二團,李韶九任團長。1930年1月紅二、四團編入第六軍,李韶九任第一縱隊政委紅六軍軍委委員。8月,調任紅一方面軍總部秘書長,深得毛澤東信任。不久,李韶九兼任紅一方面軍肅反委員會主任。12月,紅一方面軍總前委指派李韶九帶領一個連隊並攜總前委員會負責人親筆信到富田幫助江西省委進行肅反,施以酷刑,受刑人慘烈的呼叫聲震撼著富田的夜空。李韶九因執行極“左”路線,殺害了一大批共產黨員和優秀紅軍幹部,遭到強烈反對,因此激發富田事變,李韶九被捕關押,後逃回總前委。1931年,蘇區中央局成立。李韶九調任中央肅反委員會主任、國家政治保衛局江西分局局長,繼續執行極“左”路線,到富田紅二十軍中冤殺了一批共產黨員和優秀紅軍幹部。5月,李韶九到駐寧都的紅軍中肅反,7月到吉坑肅反,又血腥殺戮一批紅軍將領,有的部隊為抵制李韶九的殺戮而準備除掉他,中共中央覺察後,撤掉李韶九的保衛局長職務,調任紅一方面軍第四軍第十師政委。1934年7月,李韶九被中央蘇區政治保衛局逮捕,接受審查。1935年死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韶九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湖南嘉禾
  • 出生日期:1904年
  • 逝世日期:1935年
  • 職業:紅軍將領
  • 信仰:共產主義
紅色酷吏,成長經歷,肅反大員,陷害陳毅,事件影響,人物評價,

紅色酷吏

成長經歷

1904年出生於湖南嘉禾的一個殷實家庭。
1923年至1924年,就讀於嘉禾縣甲種師範學校和衡陽成章中學。
1926年4月,入韶關湘軍講武堂學習。
1926年9月,加入國民革命軍第6軍54團機槍連,隨軍北伐,後任54團指導員。
1927年7月,第6軍54團被派往江西南昌加強守備,防止“暴亂”。李韶九隨團駐在南昌市內匡廬中學,並非起義部隊,正好遇上了中共領導的南昌起義。8月1日凌晨,54團被起義部隊包圍殲滅,李韶九也成了俘虜。在俘虜營,他見到了同鄉、時任起義部隊葉挺第24師71團8連指導員的肖克,靠著林伯渠的介紹,李韶九參加了紅軍,並被選送到九江林伯渠主辦的第6軍政治訓練班學習。
1928年,成為中共黨員。不久,任中共湘西特委委員。剛到任即被國民黨軍隊逮捕。後輾轉到上海,又被派往長沙從事地下工作,護送革命同志赴醲陵、安源、上井岡山,因身份暴露遭通緝,後隨中共湖南省委書記彭公達前往常德,任中共湘西特委會委員。不久,經由武漢轉江西,參加與萬安暴動的領導工作。
1928年春,李韶九奉命到吉安東固李文林創建的江西紅軍獨立第2 團工作。協助地方黨組織負責人指揮工農革命軍第七、九兩縱隊開展游擊戰爭。
1928年夏,任第七縱隊縱隊長。為了鞏固和擴大東固革命根據地,曾協助當地黨組織加強革命政權建設,擴大工農武裝,幫助民眾發展生產,深入開展白區工作,利用有利地形打擊來犯之敵,並率部攻克興國縣城。
1929年冬,任江西紅軍獨立第二團團長。據肖克回憶,李韶九在這裡與李文林等江西紅軍和贛南中共組織的領導人頗有“矛盾”,不受重用。
1930年2月,李韶九被任命為由贛西南紅色游擊隊和江西紅軍獨立第2、3、4、5團編成的紅軍第6軍(後改稱紅三軍)第1縱隊政委(師級)。
1930年6月,由紅4軍、紅6軍和紅12軍組成紅軍第1軍團,他擔任軍團前委秘書長。
1930年8月,紅1軍團和紅3軍團合編成“中國工農紅軍第一方面軍”,李韶九被任命為方面軍總政治部政務處處長。(毛澤東於1930年8月任紅一方面軍總前委書記。)

肅反大員

1930年11月,李韶九又兼任了極為重要的方面軍總前委肅反委員會主任(軍級),當年只有26歲。不到一年時間內數次升遷,職位越來越重要,李韶九的被重用,主要得益於身為江西蘇區黨政軍主要負責人毛澤東的信任。
1930年12月3日,給江西省行動委員會去信指出:‘黨內地主富農分子現舉行大規棋叛變。此問題在贛西南異常嚴重,必須運用敏捷手段鎮壓下去......特派李韶九同志率兵一連代表總前委及工農革命委員會,幫助省委、省蘇捕捉李白芳等,並嚴搜贛西南的反革命線索給以全部撲滅。”
1930年12月5日,總前委又發出了《總前委給韶九同志並轉省行委的信》。信中寫道:“據龍超清供稱段良粥是省行委機關AB團總團長袁肇鴻是宣傳科長,組織科長是江克寬,除江克寬已在東韶由我們捕捉外,段良弼、袁蟹鴻是重耍犯,須立即捉起詳審。再則,李白芳比段、衰更重要,諒你們已捉了,並且你們要從這些線索中找到重要的人。”
1930年12月7日,李韶九連續接到總前委的“尚方寶劍”後,立即率領紅12軍一個連的士兵來到江西省行委所在地富田。他先命令“將省行委機關重重包圍”,然後親率“士兵十餘人荷槍實彈,闖入行委辦公室內”,將段良弼(省行委常委)、李白芳(省行委代理秘書長)、謝漢昌(紅20軍政治部主任)、金萬邦(省行委常委兼軍事部長)、馬銘(省蘇維埃政府秘書長)、周冕(省蘇維埃政府財政部長)等盡行捆綁禁閉,其他工作人員一概軟禁。
1930年12月7日晚,李韶九親自開始審問,處以重刑,第一個被審的是李白芳,李韶九欲從這個書生模樣的知識分子身上打開缺口,先是對李白芳進行懸吊抽打,繼而施用“砧板烙肉“的火刑。“手指折斷,滿身燒爛行動不得”,對男“犯人”如此,對女“犯人”也毫不留情。李白芳、馬銘、周冕的妻子正好來看望丈夫,也被當作AB團抓起來,剝光衣服,施以酷刑,“用地雷公打手,香火燒身,燒陰戶,用小刀割乳……”(江西省行委《緊急通告第九號》,1930年12月15日。)。
1930年12月12月7日到9日3個晝夜,經過這樣的審問,“犯人”們一個個承認了自己是AB團,並被逼供出其他的“AB團成員”。如此這般抓-審-抓,“自七號晚上起截止十二號晚上富田事變以前,省行委省蘇兩機關及政治保全隊共破壞AB團一百二十多名,要犯幾十名。”(《曾山為富田事變發表的宣言》,1931年1 月14日。),8日起不經任何機關批准,分兩批處決了38人。
1930年12月8日凌晨,李韶九在審問謝漢昌時逼供出紅20軍(1930年7月正式宣布成立)174團(10月增編)政委劉敵等人也是AB團,於是,他決定親率紅軍一個排,押著“活口”人質謝漢昌,前往紅20軍軍部東固,欲從該軍“來一個大的破獲”。
1930年12月9日吃罷早飯,正要動身,國民黨飛機來這一帶轟炸,為防犯人逃跑,李韶九便將不重要的AB團犯人,匆匆殺了一批,然後上路。臨行前,李韶九還下令將25人綁赴刑場槍決。
1930年12月9日晚,李韶九到達東固,李韶九立即與20軍軍長劉鐵超、政治委員曾炳春,向他們二人講了總前委的指示,部署了在軍中捉拿AB團的行動計畫,同時通知174團政委劉敵從興國、泰和邊境前線率領第一營於11日奉召匆返東固。
1930年12月11日上午,劉敵隨即被李韶九召去問話,看在老鄉的面子上,李韶九找劉敵談話說:“劉敵,不少AB團分子都供出了你。”劉敵驚出了一身汗,說:“我是不是AB分子,你還不清楚嗎?”李韶九說:“可供你的人很多,我看有甚你就說罷,免受皮肉之苦。”劉敵說:“容我想想。”,後將劉敵放回。(劉敵給中共中央的信》,1931年1月11日。)
1930年12月12日下午4時左右,劉敵回去後聯合了一些軍官,帶隊包圍軍部,放出了被抓的謝漢昌等“AB團”。李韶九聞風逃走。劉敵和謝漢昌為防李韶九回到富田殺害那些“AB團犯人”,帶部隊連夜趕到富田,繳了李韶九帶來第12軍2個排的槍枝,釋放出段良弼、金萬邦等人。
1930年12月12日晚,按照李白芳提議,在王誠教堂召開緊急會議,制定應變措施,眾人一致認為:“此次富田肅反,抓遍了所有贛西南幹部,是一個很大的陰謀,而李韶九大搞非刑拷問是一個完成陰謀的辦法。”會議主張“公開反毛”,決定去信給朱德、彭德懷、黃公略,“揭露毛的陰謀”。史稱“富田事變”(工農紅軍的第一次兵變)。
1930年12月13日一早,在富田召開了控訴李韶九刑訊逼供、濫殺無辜的軍民大會。會場上群情激奮,有人領頭呼喊了“打倒毛澤東,擁護朱彭黃”分裂主義的口號,並張貼了同樣的標語。省行委、省蘇維埃政府及其餘機關的幾百名幹部,隨紅20軍離開富田,向贛江以西的吉安縣永陽開拔。
1930年12月15日,段良弼、李白芳叢允中等在永陽召開擴大會議,宣布成立江西省行委(永陽省行委),段良弼任代理書記(省行委書記李文林早已被捕)。會議建議中央“停止毛澤東總前委書記的職權”,“開除李韶九的黨籍”、“派叢允中、段良弼去中央反映事變經過”,“送200斤金子到中央,2萬元給紅校”等(《省行委第一次擴大會議議案》,1930年12月18日於永陽區龍江)。
1931年4月上旬,由任弼時王稼祥顧作霖組成的中共中央“三人團”來到江西蘇區。“三人團”完全推翻了項英對富田事變的處理決定,把事變定性為“AB團領導的反革命暴動”。4月下旬,“反AB團的英雄”李韶九重獲重用,被任命為中共政治保衛局江西分局局長,整個江西蘇區的肅反都在他的領導之下了。李韶九履任新的重要職務伊始就掀起肅AB團的新高潮。首先是把那些被定了性的富田事變領導人劉敵謝漢昌李白芳叢允中等於4月和5月分別處死。沒有參加富田事變的紅20軍政委曾炳春、後任軍長肖大鵬也被處決。然後是把參與事變的紅二十軍從軍長政委以下到副排長的700多名幹部,都列為“AB團分子”加以審查。
1931年7、8月間,李韶九因時任贛南特委書記的陳毅抓AB團不力,有心要把他也打成AB團,多次從側面進行威嚇,以致陳毅一度頗為緊張,他年輕的妻子也因受不住壓力而自殺了。(王昊著《一個老兵心目中的陳毅元帥》16-18頁,上海文藝出版社1996年4月第1版。)
1932年1月7日,周恩來主持召開蘇區中央局會議,做出了《關於蘇區肅反工作決議案》,對肅AB團的“擴大化”進行了嚴厲批評,暫時扭轉了風頭,李韶九略有收斂。
1932年1月25日,中央蘇區中央局專門討論了對李韶九的處理,作了《蘇區中央局關於處罰李韶九同志過去錯誤的決議》。決議指出:“中央局決定予李韶九留黨察看六個月的處分,派到下層去做民眾工作。”這顯然是為了平息蘇區中共幹部中的恐慌和不滿情緒。 1932年6月,被任命為紅軍總司令部秘書長。
1933年夏,被任命為福建軍區長(汀)連(城)(第二)軍分區司令員。
1933年底,因擴充紅軍有功,經毛澤東提議,委任為瑞金衛戌區司令、任紅軍總司令部秘書長。
1934年7月,毛澤東受王明路線排擠,李韶九被中央蘇區政治保衛局逮捕,接受審查。
1934年10月,紅軍被迫長征後,李韶九留在江西蘇區“堅持鬥爭”。
1935年春,在閩西死亡。這位 “肅反大員”31歲的生命走到了盡頭。

陷害陳毅

1931年4月,陳毅任贛西南特區委書記。李韶九是政治保衛局江西分局局長,親臨贛西南“肅反”。由於反“AB團”是當時壓倒一切工作的中心任務,於是陳毅與李韶九便暫時成為了主持這項工作的臨時搭檔。陳毅領導肅反不準捕風捉影亂抓人,不準刑訊逼供,不準涉連無辜,這些主張觸怒了權傾一時的李韶九。他對陳毅說:“有人供認你是''AB團''的團長,只有自首才有出路。”陳毅說:“老子不是嚇大的,說話要有證據!”陳毅有一匹奔走如飛的駿馬,李韶九垂涎已久。肖克也回憶說:李韶九早已懷疑陳毅,有一天公開對我說:“過不了多久,我就要有匹好馬,有條好槍了。騎這匹馬的人可是個大人物!”陳毅不信邪,也當面回擊:“老子有好幾條槍,誰敢來!”陳毅被整了3年,最後還是毛澤東出面說話才挽救了他的性命。但是,他卻永遠地失去了愛侶蕭菊英。
陳毅和肖菊英戎馬倥傯,轉戰吉安興國於都寧都贛縣等地。1931年夏,肖菊英為特委機關秘書。此時,“左”傾錯誤已經在中央蘇區貫徹執行,肅反嚴重擴大化,到處亂抓亂殺,人心惶惶。在那種“紅色恐怖”的氣氛中,陳毅雖然很堅定,但也感受到巨大壓力,特別是他的年輕妻子肖菊英對陳毅的命運十分擔心,因為李韶九畢竟是掌握著蘇區肅反大權的人物。
美麗聰明的蕭菊英是江西信豐人,出生知識分子家庭,18歲時與陳毅結婚。婚後夫婦時常詩詞互答,情意深厚。在陳毅被圍攻的日子裡,他勸蕭菊英說:“說不準什麼時候被當作'AB團'抓了去,你還是回信豐工作吧!”蕭菊英說:“不能患難與共,生死相隨,算什麼夫妻?我死也要跟你在一起。”李韶九看蕭菊英年輕單純,便嚇唬她:“陳毅是''AB團''的總團長,早晨出去,說不定晚上就回不來了,你不要等他。”李韶九的恐嚇,陳毅的擔憂,加重了蕭菊英的焦慮,她突然變得敏感、多疑起來,常常暗自流淚。
有一天,陳毅被召去開會。他暗忖此行兇多吉少,說不定一去就難回了。臨行時,他特意對妻子肖菊英說:“我去開會了,等到下午6點鐘我還回不來,你就快走,到你老家信豐藏起來。如果我沒事,我會派人把你接回來的。”肖菊英眼裡噙著淚水,目送陳毅策馬而去。會上,陳毅無事。但在歸來途中,陳毅遇到了白匪襲擊,馬被打死了,他只好和警衛繞道步行,於晚上8點鐘才匆匆趕回家。肖菊英等至6點鐘未見陳毅歸來,誤以為已被當作“AB團”抓走了。她著急、害怕,最終投井而死。
李韶九真的沒有放過陳毅,他把陳毅當作“AB團”的團長給抓了起來。李韶九對陳毅說:你是“AB團”,只有自首方有出路。這樣,整了3年,陳毅差點送掉了性命。多虧了毛澤東的支持和保護,陳毅才保住了性命。對於這件事,薄一波回憶說:1944年3月,在延安時,陳毅同他交談過。陳毅說,從1930年上半年開始,根據中央的指示,在中央蘇區首先開展了反對“AB團”的鬥爭。1931年初,王明上台後搞得更凶了。在這個鬥爭中,捕風捉影的事可多了,簡直是“八公山上,草木皆兵”,誰都可能被懷疑為“AB團”分子,結果使不少優秀幹部和民眾遭到冤枉,白白被殺害了。我差點也掉了腦袋,幸虧毛澤東同志救了我。薄一波說,這件事毛澤東也對他談起過,毛澤東說,打“AB團”,打得過火了,把陳毅也打進去了。1968年10月,陳毅在中央八屆十二中全會小組會上也說:在中央蘇區時,整我是“AB團”的團長,整了我三年多。李韶九對我說:你是“AB團”,只有自首才有出路。我寫信報告了毛主席,兩天就得到了毛主席的回信。他說,我支持你!並批准我把那些被打成“AB團”的同志分別輕重加以釋放。當時如果毛主席不支持我,他們就要把我槍斃了。
關於李韶九的死因有兩種說法:一種說他於1935年春在閩西死亡。還有一種說他是被處決的。關於這後一種說法,有一個出處:1944年春陳毅到延安,與毛澤東十年不見了,老戰友間暢談終夜。毛澤東偶然問起李韶九,陳毅說:被我槍斃了。毛澤東問:為什麼?陳毅回答:他害死我老婆。(羅英才、石言著《陳毅文學傳記之三:探索》214 頁,解放軍文藝出版社1993年3 月第1 版。)

事件影響

李韶九的肆意屠殺,除直接削弱了紅軍隊伍外,還有產生了以下後果:
一是影響了毛澤東的威信:“本來,毛澤東在中央革命根據地軍民中,已經有了很高的威望,大家都公認他的政治、軍事路線正確。然而,臨時中央從上海進入中央蘇區後,輕而易舉地奪了毛澤東的權,以錯誤的政治、軍事路線,代替了正確的政治、軍事路線。之所以會如此,蘇區同志相信黨中央固然是一個重要原因。但是,如果不是毛澤東同志在組織路線上失掉了一部分人心,要想在中央蘇區排斥毛澤東,當不會是一件容易的事情。”(166頁)
二是造成蘇區民眾與紅軍的疏離。“主力紅軍長征之後,留大中央蘇區的紅軍部隊無法堅持,這除了敵人的'圍剿'封鎖之外,還與打'AB團'擴大化而脫離了蘇區的人民民眾有關。以後陳毅同志曾與我講起過,他說胡燦原來在興國一帶的人民民眾中有很高的威信,肅反中胡燦被殺,當地民眾無不痛哭失聲,他們對這種做法非常不滿意。後來陳毅到了興國,當地民眾對他很冷淡,胡燦的母親還當面質問陳毅:'我兒子究竟犯了什麼罪?你們為什麼要把他殺掉!'問得陳毅無法回答。”(139頁)
對於肅AB團運動和富田事變,幾年後的毛澤東仍然堅持是“一些紅軍部隊公開叛亂了,並逮捕江西蘇維埃的主席和許多官吏,並根據李立三路線從政治方面攻擊我。這件事在富田發生,就叫‘富田事變’。”(《毛澤東自傳》第四章)但1956年9 月10日,毛在中共八大預備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談及往事,又曾就當年江西蘇區肅AB團運動說了這樣一句話:“肅反時我犯了錯誤,第一次肅反肅錯了人。”(《黨的文獻》1991年第3 期,第7 頁。)沒有見到毛澤東對李韶九的評價。
在“富田事變”中紅二十軍的一些人曾提出反對毛澤東,擁護朱、彭、黃的錯誤口號,這是當時作為“反革命暴動”的根據之一,也是沉冤近半個世紀不得平反昭雪的重要原因之一。必須指出,毛澤東同志當時是中央根據地的主要領導人,在全黨並不是領袖地位,而朱、彭、黃和毛澤東同志地位幾乎相等,均是紅軍的創始人。在這種歷史條件下,提出反對誰,擁護誰,固然是一種嚴重的政治錯誤,是一種不利於團結的分裂行為,應本著黨內鬥爭的方法予以解決,但不能作為“AB團頭子”“反革命暴動”的根據。當然,作為黨內鬥爭,採用包圍省蘇維埃政府,並繳了警衛連的槍械是非常錯誤的。如果僅抓住紅二十軍“包圍省蘇”“繳了警衛連的槍械”這種表現形式,不分析事情的前因後果,不看紅二十軍的革命本質,硬定為“AB團領導的反革命暴動”,是不妥當的,也是不科學的。
《中國共產黨歷史》上卷306、307頁中嚴肅指出:“肅清AB團和社會民主黨的鬥爭是嚴重臆測和逼供信的產物,混淆了敵我、造成了很多的冤假錯案。”從這段論述中我們可以看出來,肅反AB團當然包括富田事變在內其實都是根本性的錯誤,而不是什麼擴大化,著名黨史專家、《AB團與富田事變始末》的作者戴向春先生也作文指出富田事變不是擴大化而是根本的錯誤。如果這些個20軍的幹部從軍長到排長如果真的是什麼改組派、AB團的話,他們為什麼還要束手就擒?還要在事變之後重新歸隊呢?多年以後在新四軍中再次發生所謂的“搶救運動”這類變相的肅反,黃克誠對譚震林說:“你快回去給人家平反吧,你那么整人家,人家一個都不跑,哪有這樣的特務?”(黃克誠著,《黃克誠自述》,人民出版社2004年12月第二版,該書206頁)就在富田事變發生後,紅二十軍的一些領導人曾經錯誤的進行了一次離間的活動,這起活動雖然沒有起到什麼作用而且也很快被識破,但是,錯誤本身是不可原諒的。

人物評價

肖克說:“李韶九這個人的品質是不好的,早年在家鄉時,我就知道不少。”(王昊著《一個老兵心目中的陳毅元帥》25頁,上海文藝出版社1996年4月第1版。)。為人陰險狡詐,喜怒無常,經常以“湖南老鄉”討好總前委領導人。
肖克說:李韶九的父親“是嘉禾城裡的流氓頭子之一。”李韶九曾在衡陽的中學讀書,但沒有畢業。有種說法說他由於“從小跟父親染上了許多不良習慣,在中學讀書時,因胡作非為被開除學籍……”(戴向青、羅惠蘭著《AB團與富田事變始末》99頁,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6月第1版。)
據肖克將軍後來回憶:“我……那天給俘虜講話,李韶九站了出來。我說:‘你也在這裡?’他把自己在第6軍的情況講了,並說要找原第6軍黨代表林伯渠。我答應他去找林老。據說他找到林老後參加了起義軍。起義軍南下時,我還見到過他。”(王昊著《一個老兵心目中的陳毅元帥》25頁,上海文藝出版社1996年4月第1版。)可見,李韶九當時雖然沒有加入中共,但在林伯渠的眼裡還算是個“進步青年”,因而說得上話。
“富田事變”的主要發起人劉敵(當時的紅20軍174團政委,也是湖南人)在事變後寫給中共中央的信中指出:“李韶九是素來觀念不正確,無產階級意識很少的一個慣用卑鄙手腕製造糾紛的人。”(戴向青、羅惠蘭著《AB團與富田事變始末》103頁,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6月第1版。)
黃克誠大將的老戰友何篤才(後也被當作AB團殺害)當時也指出:“李韶九這個人,品質很壞,就是因為會順從,騙取了信任,因而受到重用,被賦予很大的權力。”(《黃克誠自述》101頁,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第1版。)
關於他在國民黨軍隊中的情況,最可信的應該是1932年1月25日《蘇區中央局關於處罰李韶九同志過去錯誤的決議》中的說法:李韶九被“逮捕後雖曾營救了一個被捕同志,但自承為三民主義忠實信徒,且為敵軍起草快郵代電,這表現他在艱危的環境中完全失掉一個共產黨員的立場,客觀上完全是政治的叛變。”
一般對於李韶九的評價是:“李韶九在一縱,大部分人不滿意他,因李韶九隻於未出發前的訓話非常的勇敢,作戰則畏懼怕死”。
李韶九接著就是在蘇區“把一切工作都停頓起來,用全力去打AB團”。這次高潮比前次範圍更廣,力度更強,審訊的手法也變本加厲,除了以前那些外,還有“捆著雙手吊起,人身懸空,用牛尾竹掃子去打,如仍堅持不供的,則用香火或洋油燒身,甚至有用洋釘將手釘在桌上,用篾片插入指甲內。”一時間整個江西蘇區AB團帽子滿天飛,嚴刑逼供無以復加,以致許多地區的中共機關中百分之八、九十的人員都成了“AB團分子”。(《江西蘇區中共省委工作總結報告》,1932年1 月。)他領導肅反“工作有力”是可以想見的。
蘇區中央局在《關於處罰李韶九同志的過去錯誤的決議》中指出:李韶九在1928年已經入黨,不久後曾在安源被國民黨軍隊逮捕,逮捕後雖曾營救了一個同志,但自承為三民主義忠實信徒,且為敵軍起草代郵快件,這表現李韶九在艱危的環境中完全失掉一個共產黨員的立場,客觀上完全是政治叛變;次之,李韶九當江西省肅反委員會主席的時候竟與被罰款的商人女兒結婚,這種嚴重錯誤最是以損害黨蘇維埃政府特別是肅反工作在民眾中的威信;再則李韶九在他有錢的時候,又時常向黨內濫要錢,這亦非是一個共產黨員的行動。
但李韶九卻深得毛澤東的信任,委以肅AB團的大權,肆意屠殺紅軍和地方黨的幹部,成為一個令人聞名喪膽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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