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諤(隋南和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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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諤,字士恢,趙郡南和(今河北南和縣)人。北朝到隋朝大臣。

初仕北齊,為中書舍人。進入北周,拜天官都上士。隋朝成立,歷比部、考功二曹侍郎,封南和伯。遷治書侍御史,出為通州刺史。

基本介紹

  • 本名:李諤
  • 字號:字士恢
  • 所處時代:隋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趙郡南和
  • 出生時間:不詳
  • 主要作品:《重谷論》
  • 主要成就:南和伯 治書侍御史 通州刺史
人物生平,史書記載,家族成員,

人物生平

李諤,字士恢,趙郡人。學問廣博,能寫文章。仕於北齊,任中書舍人,能言善辯,常常接待應對陳國的使者。北周武帝平定北齊,任天官都上士。李諤見隋文帝有帝王的志向操守,與之結交甚深。文帝為丞相時,待李諤十分親近,向李諤詢問得失。當時,天下屢有戰亂,國家財物浪費很多,李諤上《重谷論》來諷諫。文帝採納了李諤的建議。隋文帝受禪繼位,李諤任比部考功二曹侍郎,賜爵南和伯。李諤性格梗直方正,明達時務。升任治書侍御史。文帝對群臣說“:朕當初任大司馬時,常常請求在京城之外任職,李諤陳述十二條計策,苦苦勸阻,不許朕任外職,朕就決意留在朝中。如今這樣的事業,全靠李諤的力量。”賜給李諤財物二千段。
李諤見禮教凋零破弊,公卿死亡之後,子孫就將其愛妾侍婢嫁出賣掉,形成了一種風俗。就上書說“:臣聽說追慕遠風,慎待其終,人們的德行歸於淳厚,三年不要改變,才能稱之為孝。如今聽說大臣之中,有的父祖亡故之後,時間不久,子孫無賴,就將其姬妾,嫁賣出去換取錢財。有一人這樣做,就實在有損於風俗教化。妾雖然卑賤,但因親自承接父祖衣履,應服重孝三年,這是古今慣例。豈能容許立刻脫去孝服,強行傅施粉黛,泣辭於靈牌之前,送付到他人室中?凡是見到這種情況的人,尚且傷心,何況作為人子,豈能忍受這些!還有一些朝廷重臣,職位聲望都很高貴,平生交友,情如兄弟。等其亡沒之後,就遠如路人,早上聽說舊友死訊,晚上就規勸其妾,方便時就嫁出去,以得人求聘為限。沒有廉恥之心,背棄朋友情義。而且居家處理事務,可以移於官場,既然不能糾匡私慾,怎么能夠贊助政務?”文帝觀覽李諤的上書而嘉獎他。五品以上官員的妻妾不許改嫁,從此開始。
李諤又因當時文章崇尚輕薄,流宕忘返,上書說:
“臣聽說古代聰明的帝王教化百姓,必定改變其聽到和看到的東西,防止其嗜好和欲望,堵塞其邪惡放蕩之心,指示一條淳厚平和的道路。五教六行,是訓導百姓的根本;《詩》、《書》、《禮》、《易》,是進入道義的門徑。故而能夠家家孝順慈愛,人人知道禮儀謙讓,匡正民俗,調理風俗,沒有比這個更重要的了。有上書獻賦,制訁來鐫銘的,都用來褒揚德行,述說賢哲,標明勳業,論證事理。只要不是責罰和獎勵,就決不是徒勞無功。
“下及後代,風俗教化漸漸衰落。魏國的三祖,更加崇尚文詞,忽略君主的大道理,喜好雕蟲小技。下面的人跟從上面的人,就像影隨形回響聲一樣,爭相顯示文采,於是就形成一種風俗。江左齊、梁,這種弊病更為厲害,不論貴賤賢愚,只是務求吟詩詠賦。於是又丟掉了理而保存了異端,追逐虛無微末,競一韻之奇,爭一字之巧。連篇累牘,超不出月亮露珠這些形象,積案盈箱,只是風和雲之類的景物。世俗用這些比較高下,朝廷要根據這些選拔官員。功名利祿之路既然已經開通,愛好崇尚之情就更加篤實。於是,閭里老少,貴遊子弟,還不知道天干地支,就先撰寫五言詩。至於羲皇、舜、禹的典章,伊尹、傅說、周公、孔子的學說,就不再關心,何曾聽得進去!把高傲放誕看作清高虛無,把抒發情感作為勳業功績,指責儒者的品德操行是古樸笨拙的,藉助詞賦而成為人格高尚的人。所以,文章日見繁多,政治日益混亂,確實是因為放棄了大聖的楷模,造成了把無用的當作有用的局面。丟棄根本,追逐末節,遍布整個華夏境內,互相學習效法,時間越久就越加盛行。
“大隋承受天命,聖道始興,罷黜浮艷的文詞,遏止華麗的偽飾。不是胸藏經典,懷抱樸質,志存於道,心依於仁,就不能成為官員,側身官吏之列。開皇四年(584),頒詔於天下,公私文章翰墨,都應據實而錄。這一年九月,泗州刺史司馬幼之文表華艷,交付有司追究其罪。自此以後,公卿大臣都明白了正道,沒有人不仰慕古代典籍,放棄華艷綺糜,選擇古代帝王的好典章,行大道於當世。
“如今聽說邊遠州縣,依然繼承那種凋敝的世風,選擇官吏,舉薦人才,不遵循法典規則。宗族同黨稱讚其孝順,鄉里歸於仁愛,要學習就一定學習古代典籍,交往而不隨隨便便的人,就被摒斥在門外,不加錄用;學習不依據古人,追逐世俗,隨從時議,寫輕薄浮艷的文章,結交朋黨而追求名譽的人,就選拔為官吏,舉薦到朝廷。大概是因為縣令、刺史不推行風化教育,還夾雜私情,心裡沒有公道。臣既然忝居憲司,就應盡糾察之職。如果聽到風聲就彈劾,恐怕要有很多人觸犯刑律。請求勒令有司,廣泛加以搜求尋訪,如有這樣的人,就陳述情狀送達憲台。”
李諤又因為做官的人喜好自高自大,再次上書陳說其弊端,請求加以糾罪貶黜,以懲戒風範。隋文帝把李諤前後的奏章頒布天下,四海之內都趨於風教,深刻地革除了弊端。李諤任職數年,務求存其大體,不崇尚威嚴剛猛,因此沒有剛正的美譽,而是心存匡謬糾正的志向。
邳國公蘇威認為臨近官道的店家,乃是求利之人,從事的行業卑污雜亂,不合乎重農的道理,於是就奏請減少,將店家遣歸家鄉務農。有人願意依舊開店,就在他們所在的州縣,附錄於城市的戶籍,仍然命令他們拆去原來的店鋪,遠離官道,限期辦理。時逢寒冬,沒有人敢於訴說。李諤因出使別的地方,見到他們這樣,認為農民和工人各有其業,各自依附所安之業,行旅中的店鋪和集市上的酒樓,自古以來就不一樣,就是附屬於城市戶籍,在道理上也行不通。況且,臨道店鋪是行旅的依託,豈能容許一朝廢除?拆除臨道店鋪,白白勞動擾亂百姓,不合於事理。就擅專裁決,令一切依舊。出使回京到了朝堂,然後才奏知文帝,文帝認為他處理得很好,說:“體察國家的大臣,應當這樣。”
後來,李諤因為年紀大了,出京任通州刺史,甚有德政,人們都心悅誠服。卒於官任。

史書記載

李諤,字士恢,趙郡人也。好學,解屬文。仕北齊,為中書舍人,有口辯,每接對陳使。北周武帝平齊,拜天官都上士。
李諤見隋高祖有奇表,深自結納。及高祖為丞相,甚見親待,訪以得失。於時兵革屢動,國用虛耗,諤上《重谷論》以諷焉。隋高祖深納之。及受禪,歷比部、考功二曹侍郎,賜爵南和郡伯。諤性公方,明達世務,為時論所推。遷治書侍御史,上謂群臣曰:“朕昔為大司馬,每求外職,李諤陳十二策,苦勸不許,朕遂決意在內。今此事業,諤之力也。”賜物二千段。
李諤見禮教凋敝,公卿薨亡,其愛妾侍婢,子孫輒嫁賣之,遂成風俗。乃上書曰:“臣聞追遠慎終,民德歸厚,三年無改,方稱為孝。如聞朝臣之內,有父祖亡沒,日月未久,子孫無賴,便分其妓妾,嫁賣取財。有一於茲,實損風化。妾雖微賤,親承衣履,服斬三年,古今通式。豈容遽褫縗弊,強傅鉛華,泣辭靈幾之前,送付他人之室。凡在見者,猶致傷心,況乎人子,能堪斯忍?復有朝廷重臣,位望通貴,平生交舊,情若弟兄,及其亡沒,杳同行路,朝聞其死,夕規其妾,方便求娉,以得為限,無廉恥之心,棄友朋之義。且居家理治,可移於官,既不正私,何能贊務?”上覽而嘉之。五品以上妻妾不得改醮,始於此也。
諤又以屬文之家,體尚輕薄,遞相師效,流宕忘反,於是上書曰:臣聞古先哲王之化民也,必變其視聽,防其嗜欲,塞其邪放之心,示以淳和之路。五教六行為訓民之本,《詩》《書》《禮》《易》為道義之門。故能家復孝慈,人知禮讓,正俗調風,莫大於此。其有上書獻賦,制誄鐫銘,皆以褒德序賢,明勛證理。苟非懲勸,義不徒然。降及後代,風教漸落。魏之三祖,更尚文詞,忽君人之大道,好雕蟲之小藝。下之從上,有同影響,競騁文華,遂成風俗。
江左齊、梁,其弊彌甚,貴賤賢愚,唯務吟詠。遂復遺理存異,尋虛逐微,競一韻之奇,爭一字之巧。連篇累牘,不出月露之形,積案盈箱,唯是風雲之狀。世俗以此相高,朝廷據茲擢士。祿利之路既開,愛尚之情愈篤。於是閭里童昏,貴游總丱,未窺六甲,先制五言。至如羲皇、舜、禹之典,伊、傅、周、孔之說,不復關心,何嘗入耳。以傲誕為清虛,以緣情為勳績,指儒素為古拙,用詞賦為君子。故文筆日繁,其政日亂,良由棄大聖之軌模,構無用以為用也。損本逐末,流遍華壤,遞相師祖,久而愈扇。及大隋受命,聖道聿興,屏黜輕浮,遏止華偽,自非懷經抱質,志道依仁,不得引預搢紳,參廁纓冕。開皇四年,普詔天下,公私之翰,並宜實錄。其年九月,泗州刺史司馬幼之文表華艷,付所司治罪。自是公卿大臣,鹹知正路,莫不鑽仰墳集,棄絕華綺,擇先王之令典,行大道於茲世。
如聞外州遠縣,仍鐘敝風,選吏舉人,未遵典則,至有宗黨稱孝,鄉曲歸仁,學必典謨,交不苟合,則擯落私門,不加收齒;其學不稽古,逐俗隨時,作輕薄之篇章,結朋黨而求譽,則選充吏職,舉送天朝。蓋由縣令、刺史未行風教,猶挾私情,不存公道。臣既忝憲司,職當糾察。若聞風即劾,恐掛網者多,請勒諸司,普加搜訪,有如此者,具狀送台。
諤又以當官者好自矜伐,復上奏曰:臣聞舜戒禹云:“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言偃又云:“事君數,斯辱矣,朋友數,斯疏矣。”此皆先哲之格言,後王之軌轍。然則人臣之道,陳力濟時,雖勤比大禹,功如師望,亦不得厚自矜伐,上要君父。況復功無足紀,勤不補過,而敢自陳勳績,輕乾聽覽!世之喪道,極於周代,下無廉恥,上使之然。用人唯信其口,取士不觀其行。矜誇自大,便以幹濟蒙擢;謙恭靜退,多以恬默見遺。是以通表陳誠,先論己之功狀;承顏敷奏,亦道臣最用心。自炫自媒,都無慚恥之色;強幹橫請,唯以乾沒為能。自隋受命,此風頓改,耕夫販婦,無不革心,況乃大臣,仍遵敝俗!如聞刺史入京朝覲,乃有自陳勾檢之功,喧訴階墀之側,言辭不遜,高自稱譽,上黷冕旒,特為難恕,凡如此輩,具狀送台,明加罪黜,以懲風軌。
上以諤前後所奏頒示天下,四海靡然向風,深革其弊。在職數年,務存大體,不尚嚴猛,由是無剛謇之譽,而潛有匡正多矣。邳公蘇威以臨道店舍,乃求利之徒,事業污雜,非敦本之義,遂奏高祖,約遣歸農,有願依舊者,所在州縣錄附市籍,仍撤毀舊店,並令遠道,限以時日。正值冬寒,莫敢陳訴。諤因別使,見其如此,以為四民有業,各附所安,逆旅之與旗亭,自古非同一概,即附市籍,於理不可,且行旅之所託,豈容一朝而廢,徒為勞擾,於事非宜,遂專決之,並令依舊,使還詣闕,然後奏聞。高祖善之曰:“體國之臣,當如此矣。”以年老,出拜通州刺史,甚有惠政,民夷悅服。後三歲,卒官。

家族成員

有子四人:李大體、李大鈞,並官至尚書郎世子李大方襲爵,最有材品。大業初,判內史舍人。隋煬帝方欲任之,遇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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