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茂(貴州富荔農林產業投資有限公司原董事長)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8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李文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縣貴州富荔農林產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

2021年5月,黔南州人民檢察院官網訊息,荔波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對李文茂作出逮捕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文茂
  • 原就職企業:貴州富荔農林產業投資有限公司
人物經歷,人物事件,提起公訴,依法逮捕,

人物經歷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縣貴州富荔農林產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

人物事件

提起公訴

近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縣貴州富荔農林產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文茂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國有公司、企業人員濫用職權一案,由荔波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荔波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文茂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核實了相關證據,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荔波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李文茂利用擔任貴州荔波樟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貴州荔波旅遊產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依法應當以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李文茂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備驗循鑽,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狼重市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李文茂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單位公款用於營利活動,依法應當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李文茂身為國家機關工頸盛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煮朽檔精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李凝鴉戲文茂身為國有公司、企業人員,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嚴重損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國有公司、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依法逮捕

2021年5月13日,黔南州人民檢察院官網訊息,日前,荔波縣人民檢察院白腿訂依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對李文茂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汗漿潤。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