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拔夫

李拔夫,1898年9月出生,湖南省醴陵市人。其祖父、父親均為前清舉人,分別在雲南貴州做過縣知事,叔、伯亦在國民黨政府做官。兄弟姐妹九人,都受過中等以上的教育,長兄曾任國民黨政府機關的秘書科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拔夫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湖南省醴陵市
  • 出生日期:1898年9月
  • 逝世日期:1975年12月
歷史事跡,逝世年份,

歷史事跡

李幼時讀私塾,習四書五經。1910年1月插班入本縣東三區區立國小,1912年1月考取長沙省立乙種工業學校,習染織。翌年1月畢業,到家族所辦的興利染織廠織布。年底工廠停辦,李再續學業,進入醴陵縣立中學學習。1915年12月輟學,回家設館教書。
1917年初,李投筆從戎,入程潛指揮下的湘軍瀏醴游擊隊任司書差遣。因收款有功,1919年2月被副司令張國威派為常德檢查處第二分所所長,檢查鴉片煙土。是年10月因檢查處改組被遣散,回醴陵覓差餬口,先後到瞿氏、鄧氏族學教書,並曾奉唐生智命在瀏陽、醴陵一帶收編散兵槍枝。1923年11月與友人結伴赴廣州,經李明灝介紹考入大元帥大本營軍政部陸軍講武學校,習軍事技能,學政治常識,在校加入國民黨。1924年10月畢業,分派到建國攻鄂軍警衛營任上尉營附,參加東征戰役,在湘粵邊境受輕傷。1926年1月赴蘇聯,初在莫斯科中山大學學習,8月轉入基輔加米涅夫軍官學校步科。
1927年11月結業歸國,被程潛派往九江國民革命軍第六軍黨政人員訓練班大隊長。1928年2月調任四路軍政治部總務科長兼“剿共”組組長,旋調衡陽任鴉片督禁分局局長,不久因四路軍被蔣介石瓦解去職。其後兩年輾轉於國民黨中央黨務學校、清華大學山東省立第一師範學校等處任職,為國民黨張目,開展反共宣傳。1930年8月重新投入部隊,先後在國民黨第二十五路軍、國民革命軍第十三軍南昌行營任中校、上校參謀,主要從事國民黨黨務工作。1934年1月派往南京陸軍大學十二期深造,在校參加國民黨特務組織復興社,後化名李友天由復興社轉入中華革命同志會。1936年12月畢業,調往南京參謀本部任上校參謀。
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後,李由參謀本部派赴河北晉縣任十七師參謀處長,因對日戰事緊張未到差。1938年3月調任湖南軍管區司令部主任參謀,是年8月調任貴州沿河縣縣長,兼任軍法官、司法檢察官,主政一方。任上徵兵、剿匪、收槍、籌餉不遺餘力,肅清了地方勢力黎建侯部。1941年4月赴重慶入中央訓練團十四期黨政班受訓六周,其間集體加入三民主義青年團。結業後調往國民革命軍第十軍,任第十預備師少將副師長兼師政治部主任,參加了第一、二、三次長沙會戰。1943年11月代理師長,率全師參加了常德會戰衡陽保衛戰。衡陽失守後孤身逃往重慶。
1945年9月調任福建同安縣縣長,辦理縣參議員選舉。1947年11月調任武漢行營參議,赴福建活動幫程潛競選副總統。1948年1月任國防部部員,兼政工局第五處副處長,是年8月調任皖北淮陰第十四綏靖區政工處長。在程潛主政湖南後,於1949年2月返湘任長沙綏靖公署總務處長,替程潛辦理田租捐贈教育事業,並於8月隨程潛起義。新中國成立後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十一兵團司令部高參,9月派送中南軍政大學湖南分校學習。1950年7月任湖南人民軍政委員會參議室參議,1955年任湖南省人民委員會參事室參事。

逝世年份

李拔夫1975年12月病逝於長沙,享年7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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